杭汽轮B: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2-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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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2-94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89。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 9 人因退休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 人因个人
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审议决定,上述退休人员可根据其业
绩考核期任职具体年限仍按约定条件解除限售相应股份,剩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处理;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进
行回购注销处理。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31180 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
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向公司申请债权,并可根据合法有效债权文件及凭
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
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
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事务处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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