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轻松: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2-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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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2-062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收到深圳证监局
                    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志
华女士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
刘志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223 号)(以下简称《警示
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主要内容
“刘志华:
   经查,你担任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期间,你的配
偶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买入公司股票 300 股,又分别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2022
年 8 月 3 日累计卖出公司股票 300 股。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
定,构成短线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
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你应引以为戒,切实加强本人及
近亲属的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其他说明
   公司已经对上述短线交易情况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也已全部收
回其所得收益。公司将进一步督促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
份 5%以上的股东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规范买卖公
司股票行为,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
康、稳定、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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