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7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参加了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就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人3名)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
任职资格,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独立董事均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除丁浩先生外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丁浩先生已向公司书面承诺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
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我们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况,也发现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的惩戒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相关内容,
并同意将独立董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与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提交给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作科、王玉法、刘家祥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