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建电子: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2-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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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1121       证券简称:紫建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8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游福志主持,公
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到 3 名。会议的通知、召
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
本公司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本次续聘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与会监事
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
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与会监事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云阳电子烟电池扩产
项目是公司根据自身发展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与会监事审议,认为:本次公司投资万州大容量新兴消费类产品电芯及
PACK 项目是基于公司经营与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将有利于
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结构,持续开拓新兴消费类产品电池市场,使公司获得在该
行业的先发优势,促进公司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进而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本次投资项目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自筹资金使
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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