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汇通
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集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汇通集团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
市流通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汇通建
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95号)核
准,汇通集团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666万股。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31日起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为35,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
为46,666万股,其中包括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5,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为75.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66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共计33,333,334股,
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将于2023年1月3日起上市流通。本次上市
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3名,分别为保定厚义达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厚义达远”)、保定义厚德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义
厚德广”)、保定仁山智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仁山智
海”)。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上市之日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公
司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股东承诺情况如下:
公司股东厚义达远、义厚德广、仁山智海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本有限合伙企业已经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本有限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
有限合伙企业已作出的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2)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
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
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3,333,3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4%。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月3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单位:股
持有限售股占
序 所持限售股
股东名称 公司总股本比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剩余限售股数量
号 数量
例
厚义达
远
持有限售股占
序 所持限售股
股东名称 公司总股本比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剩余限售股数量
号 数量
例
义厚德
广
仁山智
海
合计 33,333,334 7.14% 33,333,334 0
注: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股东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变动 本次解除限售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股) (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总股本 466,660,000 100.00% - - 466,660,000 100.00%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汇通集团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
发行前限售股份的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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