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
意见通知书》(222585 号)已收悉,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发行人”、“申请人”或“北斗星通”)已会同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律师”或“隆安律师”)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
下简称“会计师”或“大华会计师”)对反馈意见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与
落实,现就相关问题做以下回复说明。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尽职调查报告中的相
同。
二、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涉及修改反馈意见回复等的内容
三、本反馈意见回复中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
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问题 1
根据申请文件,最近一期末申请人商誉余额 6.45 亿元,2019 年末计提商誉
减值损失 5.52 亿元。请申请人说明:(1)报告期内商誉形成情况,标的资产
报告期业绩情况,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原因及合理性,业绩
补偿款收取情况,是否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2)对照《会计监管风
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补充说明最近三年末商誉计提减值准备是否充分合理,
减值测试选取的参数、资产组合与原评估报告选取的参数、资产组合是否存在差
异,如存在差异,请进一步分析具体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类似企业出售案例
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方法、评估参数选取等的合理性。(3)
结合账面价值、评估方法、主要评估参数、评估价值、可比交易案例等情况,说
明报告期内收购与出售资产定价公允性;报告期内出售广东伟通、银河微波等子
公司股权时相关资产的评估价值与最近一期商誉减值测试评估结果存在差异的
合理性。(4)2021 年末商誉减值测试预测业绩与 2022 年实际业绩比较情况,
如果存在差异,说明差异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商誉大幅减值风险,相关风险
提示是否充分。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内商誉形成情况,标的资产报告期业绩情况,业绩承诺的实现情
况,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原因及合理性,业绩补偿款收取情况,是否存在损害中小
股东权益的情形
(一)报告期内商誉形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商誉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一、商誉账面原值
徐港电子 2,599.05 2,599.05 2,599.05 2,599.05
重庆北斗 5.13 5.13 5.13 5.13
华信天线 84,350.96 84,350.96 84,350.96 84,350.96
佳利电子 11,222.94 11,222.94 11,222.94 11,222.94
项目
银河微波 - - 14,824.95 14,824.95
东莞云通 - - 1,361.72 1,361.72
广东伟通 - - - 12,126.09
凯立通信 7,870.60 7,870.60 7,870.60 7,870.60
Rx Networks 公司 17,504.43 16,827.90 17,202.81 17,962.73
in-tech 公司 - - 48,497.63 47,231.55
i2SE GmbH - - 1,051.00 1,023.56
远特科技 5,820.51 5,820.51 5,820.51 5,820.51
合计 129,373.63 128,697.10 194,807.31 206,399.81
二、商誉减值准备
徐港电子 - - - -
重庆北斗 5.13 5.13 5.13 5.13
华信天线 45,428.31 45,428.31 45,428.31 45,428.31
佳利电子 - - - -
银河微波 - - 451.80 451.80
东莞云通 - - 1,361.72 -
广东伟通 - - - 12,126.09
凯立通信 6,626.34 6,626.34 5,203.45 5,203.45
Rx Networks 公司 7,005.56 6,734.80 6,884.85 7,189.01
in-tech 公司 - - 28,032.19 27,300.36
i2SE GmbH - - - -
远特科技 5,820.51 5,820.51 5,820.51 5,820.51
合计 64,885.85 64,615.09 93,187.96 103,524.65
三、商誉账面价值
徐港电子 2,599.05 2,599.05 2,599.05 2,599.05
重庆北斗 - - - -
华信天线 38,922.65 38,922.65 38,922.65 38,922.65
佳利电子 11,222.94 11,222.94 11,222.94 11,222.94
银河微波 - - 14,373.15 14,373.15
东莞云通 - - - 1,361.72
广东伟通 - - - -
凯立通信 1,244.26 1,244.26 2,667.16 2,667.16
项目
Rx Networks 公司 10,498.86 10,093.09 10,317.96 10,773.73
in-tech 公司 - - 20,465.44 19,931.19
i2SE GmbH - - 1,051.00 1,023.56
远特科技 - - - -
合计 64,487.77 64,082.00 101,619.36 102,875.16
报告期各期商誉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少数股 测试减值 以前年 本年度
含收购日评 收购日 商誉资产
资产组 商誉账面 东商誉 金额 度计提 应计提
估增值影响 持股比 组账面余额
序号 项目 评估价 余额 余额 ⑦= 减值 减值
的长期资产 例(%) 合计
值① ③ 价值 (⑥-①) 准备 准备
账面价值② ④ ⑥=②+③+⑤
⑤ ×④ ⑧ ⑨=⑦-⑧
合计 206,399.81 48,252.19 55,272.45
注 1:对于当年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商誉,上表“测试减值金额”以“-”列示;
注 2:广东伟通、远特科技评估测试的商誉减值率分别为 98%、96%,发行人 2019 年
度按全额计提商誉减值。
注 3:i2SEGmbH 商誉系发行人子公司 in-tech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收购其 100%股权形成,
因 i2SEGmbH 商誉占比较小,未经评估机构评估,经内部评估测算,资产组评估价值大于
商誉组账面价值,不存在减值迹象。
发行人报告期内新形成商誉 5,820.51 万元,主要系收购远特科技 99.9966%
股权形成。发行人为实现智能网联业务的规模化水平和优势互补,决定将公司旗
下的全资子公司徐港电子与华瑞世纪旗下的远特科技进行合并,具体的方式是重
庆北斗与华瑞世纪和山西华瑞现金增资发行人全资公司北斗智联,增资金额为各
自标的的交易价格,以北斗智联为主体分别收购徐港电子和远特科技股份。徐港
电子与远特科技从事同类业务,具体的产品为智能座舱、智能车机、T-BOX、全
液晶仪表等产品线。
为确保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发行人聘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了天兴评报字(2019)第 0641 号和天兴评报字(2019)第 0642 号评估报告,徐
港电子 100%股份评估价值为 37,473.35 万元,远特科技 100%股份的评估值为
(以下简称“山西华瑞”)、华瑞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世
纪”)作为缔约方共同签署的《增资协议》,协议各方同意以上述资产评估值的
事实,确定远特科技 99.9966%股份的最终交易价格为 2.98 亿元。交易对手方山
西华瑞及华瑞世纪的股东为自然人陈立庚、陈立兴,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
其他利益往来。
发行人收购远特科技的业务背景、定价公允性、可比案例分析见本问题回复
“三、(一)结合账面价值、评估方法、主要评估参数、评估价值、可比交易案
例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收购与出售资产定价公允性”,该交易不损害上市公司
利益。
发行人于 2019 年 9 月完成对远特科技的收购,本次收购远特科技初始确认
商誉 5,820.51 万元,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远特科技 序号 金额
交易时净资产的账面价值 ① 17,293.46
评估增值影响净资产金额 ② 6,686.85
交易日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③=①+② 23,980.30
持股比例 ④ 99.9966%
交易日持有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⑤=③×④ 23,979.49
发行人支付对价 ⑥ 29,800.00
确认商誉金额 ⑦=⑥-⑤ 5,820.51
注:交易日净资产已包含由远特科技评估基准日至交易日的经营成果。
发行人本次收购形成商誉的初始确认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发行人对 2019 年末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基于远特科技经营成果未达到预
期的现实,得出远特科技的商誉减值率为 96%,发行人基于谨慎性原则全额计提
商誉减值。针对该次减值测试的过程、参数合理性等论述见本问题回复“二(一)
对照《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补充说明最近三年末商誉计提减值
准备是否充分合理,减值测试选取的参数、资产组合与原评估报告选取的参数、
资产组合是否存在差异,如存在差异,请进一步分析具体原因及合理性”中“1、
发行人最近三年末主要商誉减值金额计提充分合理性分析”之“(6)远特科技”
的披露。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商誉账面原值 206,399.81 万元,2019 年度
计提商誉减值损失合计 55,272.45 万元,其中对华信天线、广东伟通、in-tech 公
司、Rx Networks 公司、凯立通信和远特科技分别计提减值 7,404.99 万元、4,896.98
万元、24,757.53 万元、7,189.00 万元、5,203.44 万元和 5,820.51 万元,商誉账面
价值合计 102,875.16 万元。
单位:万元
含收购日 收购 少数股 测试减值 以前年 本年度
商誉资产
资产组 评估增值 商誉账面 日持 东商誉 金额 度计提 应计提
组账面余额
序号 项目 评估价 影响的长 余额 股比 余额 ⑦= 减值 减值
合计
值① 期资产账 ③ 例
(%) 价值 (⑥-①) 准备 准备
⑥=②+③+⑤
面价值② ④ ⑤ ×④ ⑧ ⑨=⑦-⑧
含收购日 收购 少数股 测试减值 以前年 本年度
商誉资产
资产组 评估增值 商誉账面 日持 东商誉 金额 度计提 应计提
组账面余额
序号 项目 评估价 影响的长 余额 股比 余额 ⑦= 减值 减值
合计
值① 期资产账 ③ 例
(%) 价值 (⑥-①) 准备 准备
⑥=②+③+⑤
面价值② ④ ⑤ ×④ ⑧ ⑨=⑦-⑧
合计 - - 194,807.31 - - - - 91,826.23 1,361.72
注 1:对于当年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商誉,上表“测试减值金额”以“-”列示;经测试本
年减值金额少于已计提减值金额,不予转回;
注 2:东莞云通评估测试的商誉减值率为 98%,发行人 2020 年度按全额计提商誉减值;
注 3:已全额计提减值的商誉,2020 年度不再执行减值测试程序;广东伟通于 2020 年
处置,不再列示减值测试情况;
注 4:in-tech 公司、Rx Networks 公司记账本位币为欧元和加元,商誉及减值准备余额
折算后与上年存在差异。
注 5:i2SEGmbH 商誉系发行人子公司 in-tech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收购其 100%股权形成,
因 i2SEGmbH 商誉占比较小,未经评估机构评估,经内部评估测算,资产组评估价值大于
商誉组账面价值,不存在减值迹象。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商誉账面原值 194,807.31 万元。2020 年度
计提商誉减值损失合计 1,361.72 万元,系发行人对东莞云通计提商誉减值,根据
天兴评报字(2020)第 0393 号评估报告,东莞云通资产组 2020 年评估减值 1,342.99
万元,发行人商誉账面价值 1,361.72 万元,因此对其全额计提商誉减值,账面价
值减记至零。另外,发行人以广东伟通 100%股权增资万嘉通通信,广东伟通 2020
年不再纳入合并报表。除此之外,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其他主体的
商誉资产组进行评估,均不存在减值,故发行人未对其他主体的商誉计提减值。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商誉账面价值合计 101,619.36 万元。
单位:万元
少数股 测试减值 以前年 本年度
含收购日评 收购日 商誉资产
资产组 商誉账面 东商誉 金额 度计提 应计提
估增值影响 持股比 组账面余额
序号 项目 评估价 余额 余额 ⑦= 减值 减值
的长期资产 例(%) 合计
值① ③ 价值 (⑥-①) 准备 准备
账面价值② ④ ⑥=②+③+⑤
⑤ ×④ ⑧ ⑨=⑦-⑧
少数股 测试减值 以前年 本年度
含收购日评 收购日 商誉资产
资产组 商誉账面 东商誉 金额 度计提 应计提
估增值影响 持股比 组账面余额
序号 项目 评估价 余额 余额 ⑦= 减值 减值
的长期资产 例(%) 合计
值① ③ 价值 (⑥-①) 准备 准备
账面价值② ④ ⑥=②+③+⑤
⑤ ×④ ⑧ ⑨=⑦-⑧
合计 - - 128,697.09 - - - - 63,192.19 1,422.90
注 1:对于当年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商誉,上表“测试减值金额”以“-”列示;经测试本
年减值金额少于已计提减值金额,不予转回;
注 2:已全额计提减值的商誉,2021 年度不再执行减值测试程序;银河微波、东莞云通、
in-tech 公司、i2SE GmbH 于 2021 年处置,不再列示减值测试情况;
注 3:Rx Networks 公司记账本位币为加元,商誉及减值准备余额折算后与上年存在差
异。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商誉账面原值 128,697.09 万元。2021 年度
计提商誉减值损失合计 1,422.90 万元,系发行人对凯立通信计提商誉减值。根据
天兴评报字(2022)第 0269 号评估报告,发行人根据持有的股权比例对凯立通
信计提商誉减值 1,422.90 万元。另外,发行人在 2021 年度出售银河微波
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其他主体的商誉资产组进行评估,均不存在减
值,故发行人未对其他主体的商誉计提减值。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
商誉账面价值合计 64,082.00 万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未对商誉资产组进行重新评估,商誉的金额
延用 2021 年年报数据。发行人商誉账面价值合计 64,487.77 万元,相较 2021 年
(二)标的资产报告期业绩情况1
单位:万元
项目
日/2022 年 1-6 月 日/2021 年度 日/2020 年度 日/2019 年度
资产总额 119,923.31 121,474.88 97,134.90 46,109.94
负债总额 91,052.23 94,914.81 72,859.57 23,254.48
所有者权益总额 28,871.08 26,560.07 24,275.33 22,855.46
收入总额 73,864.75 133,551.41 68,451.79 35,489.68
项目
日/2022 年 1-6 月 日/2021 年度 日/2020 年度 日/2019 年度
利润总额 2,763.77 2,333.27 1,509.54 -8,902.45
单位:万元
项目
日/2022 年 1-6 月 日/2021 年度 日/2020 年度 日/2019 年度
资产总额 53,685.03 53,701.59 69,492.43 78,369.31
负债总额 5,346.20 6,986.74 32,031.91 32,960.25
所有者权益总额 48,338.83 46,714.85 37,460.52 45,409.06
收入总额 7,994.98 18,093.26 16,768.32 15,619.59
利润总额 1,561.53 2,331.72 9,456.24 991.73
注 1:上表中列示的财务数据为资产组相关华信天线与赛特雷德合并口径。
注 2:华信天线 2019 年利润总额较低,主要系其子公司广东伟通业绩下滑,华信天线
母公司报表层面根据相关评估报告对该长期股权投资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2020 年利润总
额较高,主要系其处置子公司广东伟通,确认投资收益。2021 年利润总额较低,主要系其
处置子公司东莞云通,确认投资损失。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资产总额 - 20,118.30 16,483.90
负债总额 - 8,455.52 7,344.85
所有者权益总额 - 11,662.78 9,139.05
收入总额 6,815.13 7,678.34 6,639.19
利润总额 2,474.44 2,897.53 2,387.71
注:2021 年 11 月,发行人出售银河微波 47.95334%的股权,银河微波不再纳入合并报
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日/2022 年 1-6 月 日/2021 年度 日/2020 年度 日/2019 年度
资产总额 122,006.05 122,853.35 128,890.68 98,076.08
负债总额 22,566.01 24,250.69 30,994.00 25,678.74
所有者权益总额 99,440.04 98,602.66 97,896.68 72,397.34
收入总额 12,661.94 29,257.03 26,227.62 22,857.68
利润总额 333.76 333.57 1,394.92 -1,321.79
注 1:佳利电子 2019 年利润总额、2021 年利润总额较低,主要系其子公司凯立通信业
绩下滑,佳利电子母公司报表层面根据相关评估报告对该长期股权投资计提了资产减值损
失。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资产总额 - 10,122.57 16,713.16
负债总额 - 7,917.11 13,837.99
所有者权益总额 - 2,205.46 2,875.17
收入总额 8,148.92 5,567.61 16,947.92
利润总额 -952.89 -453.11 -702.58
注:2021 年 12 月,发行人出售东莞云通 51%股权,东莞云通不再纳入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资产总额 - 25,850.42
负债总额 - 13,280.56
所有者权益总额 - 12,569.86
收入总额 6,108.52 4,582.92
利润总额 630.83 -1,864.17
注:2020 年 11 月,发行人出售广东伟通 100%股权,广东伟通不再纳入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资产总额 - 50,343.78 45,428.34
负债总额 - 9,534.99 9,654.89
所有者权益总额 - 40,808.79 35,773.45
收入总额 50,246.44 84,220.66 82,267.92
利润总额 2,873.34 8,716.50 340.48
注:2021 年 7 月及 12 月,发行人共出售 in-tech 公司 57.14%股权,in-tech 公司不再纳
入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日/2022 年 1-6 月 日/2021 年度 日/2020 年度 日/2019 年度
资产总额 11,284.37 11,081.63 11,829.33 9,812.42
项目
日/2022 年 1-6 月 日/2021 年度 日/2020 年度 日/2019 年度
负债总额 3,512.02 3,035.53 4,116.74 4,092.36
所有者权益总额 7,772.35 8,046.11 7,712.58 5,720.07
收入总额 2,298.34 5,341.43 6,224.16 5,369.56
利润总额 -569.20 835.84 2,756.38 1,282.55
单位:万元
项目
日/2022 年 1-6 月 日/2021 年度 日/2020 年度 日/2019 年度
资产总额 7,182.74 8,522.14 9,851.49 12,051.21
负债总额 1,877.25 2,375.25 8,441.67 9,560.05
所有者权益总额 5,305.49 6,146.89 1,409.83 2,491.15
收入总额 2,014.14 8,879.97 7,696.20 9,422.32
利润总额 -841.94 -1,307.71 -1,090.88 -363.24
单位:万元
项目
日/2022 年 1-6 月 日/2021 年度 日/2020 年度 日/2019 年度
资产总额 18,984.77 37,171.74 53,560.74 58,806.54
负债总额 13,020.01 28,259.64 40,190.91 49,685.41
所有者权益总额 5,964.77 8,912.10 13,369.83 9,121.13
收入总额 289.15 35,005.17 72,156.71 26,767.46
利润总额 -2,948.98 -4,392.20 -5,602.30 -8,813.40
(三)报告期内标的资产的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原因及
合理性,业绩补偿款收取情况,是否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发行人收购徐港电子、华信天线、佳利电子、银河微波、东莞云通、凯立通
信和广东伟通的交易事项中,约定了业绩承诺事项;在收购 in-tech 公司、Rx
Networks 公司和远特科技的交易事项中,未约定业绩承诺事项。发行人报告期内
不涉及业绩承诺事项,对相关业绩承诺的考核期实现情况均发生在报告期外,具
体如下:
港电子 30.00%的股权,并同时对徐港电子增资,最终达到北斗星通持有徐港电
子 55.00%的股权,合计交易金额 5,488 万元人民币。此次交易中,交易对手方承
诺徐港电子 2010-2013 年业绩分别为净利润 1,200 万元、1,560 万元、2,028 万元
和 2,535 万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徐港电子 2010-2013 年实际累计净利润
未达到承诺累计净利润的 70%(小于等于 70%),则交易对手方承诺当发行人
要求其回购股权时,交易对手方需回购发行人所持的徐港电子股权。承诺期内,
徐港电子的业绩承诺完成率为 78%,未触发股权回购条款。
权。根据协议约定,王春华、王海波、贾延波、深圳市华信智汇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华信智汇”)共同承诺华信天线 2015 年度至 2018 年度(实现累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 44,100 万元,承诺期内各年度扣非净利润
分别为 7,800 万元、9,800 万元、12,250 万元和 14,250 万元。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华信天线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分别为 6,472.45 万元、8,885.49 万元、10,240.67 万元和
王春华、王海波、贾延波、华信智汇合计补偿 22,411,183 股,发行人按总价 1 元
回购股票并注销。华信天线未能完成承诺的主要原因,是华信天线收购广东伟通
在承诺期内计提商誉减值所导致。
权。根据协议约定,正原电气、尤佳、尤源、尤淇承诺,如果佳利电子的股权在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 15,059 万元,其中 2015 年、
万元、4,140 万元和 4,554 万元。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佳利电子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分别为净利润 2,964.77 万元、4,527.62 万元、4,246.08 万
元和 3,555.84 万元,合计实现 15,294.31 万元,佳利电子实现的扣非净利润为业
绩承诺的 101.56%,完成了业绩承诺。
河微波所属行业的市场发展情况,以银河微波 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三年
净利润的平均值乘以倍数进行确认。交易对手方对 2015 年-2017 年承诺实现扣非
净利润分别为 1,800 万元、2,400 万元和 3,000 万元。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出具的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度审计报告,
银河微波 2015 年至 2017 年承诺累计实现扣非净利润总额为 7,200 万元,实际累
计实现扣非净利润总额为 6,552 万元,业绩承诺完成比例为 91%。根据股权收购
协议,当实际累计实现扣非净利润总额为承诺累计实现扣非净利润总额的 90%
(含)-110%(含),交易价格不做调整。
发行人于 2015 年 8 月收购东莞云通 100%股权,基于交易对手方关于东莞云
通的业绩承诺,双方同意将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确定为 2,000.00 万元。交易对手
方关于东莞云通 2015 年度-2017 年度的业绩承诺分别为 800.00 万元、1,040.00
万元和 1,352.00 万元。承诺期内,东莞云通业绩承诺完成率为 85%,根据股权协
议,由交易对手方以现金方式向华信天线补偿 304 万元。
诺凯立通信 2016 年-2017 年实现的扣非净利润分别为 1,700 万元、2,210 万元,
合计不低于 3,910 万元。根据审计报告,凯立通信 2016 年度实现净利润 2,168.20
万元,达到了承诺的 2016 年度业绩水平。2017 年 7 月发行人通过支付现金的方
式收购凯立通信 16%股权,基于凯立通信 2016 年度业绩情况,发行人启动 16%
股权收购事项并取得凯立通信控股权。交易对手方承诺 2017 年实现扣非净利润
不低于 2,500 万元。根据审计报告,凯立通信 2017 年度实现净利润 2,563.38 万
元,达到了承诺的 2017 年度业绩水平。2019 年 2 月发行人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
收购凯立通信剩余 49%股权,未约定业绩承诺事项。
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东伟通剩余 30%股权。交易对手方就广东伟通盈利承诺
期间为 2016-2018 年度,承诺扣非净利润分别为 2,500 万元、4,000 万元和 5,500
万元。
根据大华会计师出具的《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广东伟通
在承诺期内实现的净利润与业绩承诺差异为,收购 70%股权的业绩完成情况合计
为 70.59%,收购 30%股权的业绩完成情况合计为 61.90%。结合股权收购协议约
定的利益调整机制,广东伟通对应的实际股权收购价格为 70%部分 11,167.09 万
元、30%部分 4,197.13 万元,合计 15,364.22 万元,对应股价作价调减金额为
格调整及商誉减值补偿协议书》,对前述价格调整做了确认并结算了股权转让尾
款。
综上所述,发行人收购各标的资产的业绩承诺期均在报告期外,针对未完成
业绩承诺的主体,发行人及交易对手方已根据协议约定进行了相应的业绩补偿。
发行人各标的资产在报告期内不存在业绩承诺事项,因此报告期内不涉及业
绩承诺的实现及业绩补偿的收取,就历史上存在的业绩承诺及相关处理不存在损
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对照《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补充说明最近三年末商誉
计提减值准备是否充分合理,减值测试选取的参数、资产组合与原评估报告选取
的参数、资产组合是否存在差异,如存在差异,请进一步分析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与同行业类似企业出售案例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方法、评估参
数选取等的合理性
(一)对照《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补充说明最近三年末商
誉计提减值准备是否充分合理,减值测试选取的参数、资产组合与原评估报告选
取的参数、资产组合是否存在差异,如存在差异,请进一步分析具体原因及合理
性
《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的规定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收购资产组形
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商誉减值测试
涉及的资产组在报告期每年年末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评估均基于未来现金
流量现值,采用收益法评估。评估的对象为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因商誉没有特定
期限的使用寿命,每次评估采用永续年期作为收益期。发行人报告期内商誉减值
测试涉及的资产组范围均与收购该子公司评估认定的资产组范围保持一致。
如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低于账面金额,则综合考虑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资产组或资产组组
合可收回金额,并计算应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
发行人在最近三年末对主要商誉执行减值测试,最近三年的商誉减值过程及
结果汇总详见本问题回复“一、(一)报告期内商誉形成情况”,结合本年的实
际经营和上年业绩预测完成情况,综合判断形成对未来业绩的新预测。由于偶发
性因素导致本年业绩完成率不高的,发行人具体分析市场环境、技术、订单情况,
考虑是否确实存在商誉减值迹象。
远特科技存在显著的商誉减值迹象,经减值测试确认后全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华信天线、in-tech、Rx Networks、凯立通信当年业绩实现情况不佳受偶发性因素
影响较大,但技术先进性、市场环境、客户订单等方面未发生改变,发行人对具
体经营情况分析后认为未来依然向好,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计提商誉减值准
备。其他商誉资产组的当年业绩实现情况较好,未来业绩预测向好,经测试后无
须计提商誉减值。因此,2019 年商誉减值计提金额是充分、合理的。
在显著的商誉减值迹象,经减值测试确认后全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其他商誉资
产组的当年业绩实现情况较好,未来业绩预测向好,经测试后无须计提商誉减值。
因此,2020 年商誉减值计提金额是充分、合理的。
在商誉减值迹象,分析市场环境、客户订单等预测未来业绩不足以支持现有商誉
价值,经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其他商誉资产组的当年业绩
实现情况较好,未来业绩预测向好,经测试后无须计提商誉减值。因此,2021
年商誉减值计提金额是充分、合理的。
各商誉资产组在报告期三年的商誉减值测试详细情况如下:
(1)华信天线
单位:万元
华信天线 序号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含收购日评估增值影响
① 9,463.33 8,073.21 7,474.01
的长期资产账面价值
商誉账面余额 ② 84,350.96 84,350.96 84,350.96
少数股东商誉余额价值 ③ - - -
商誉资产组账面余额 ④=①+②+③ 93,814.29 92,424.17 91,824.97
资产组评估价值 ⑤ 51,084.59 48,554.79 46,396.66
收购日持股比例 ⑥ 100.00% 100.00% 100.00%
⑦=(④-⑤)
测试减值金额 42,729.70 43,869.38 45,428.31
×⑥
以前年度计提减值准备 ⑧ 45,428.31 45,428.31 38,023.32
是否发生减值 ⑨ 否 否 是
当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⑩=⑦-⑧ - - 7,404.99
金额
商誉减值风险测算中 2019 年预测的 80.28%。营业收入未达预期主要系:A.部分
测绘市场客户针对部分天线产品开展自研并逐步替代,客户自研程度越来越高,
增加了华信天线的销售难度,导致其销售价格下降;B.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
公司下游客户订单不足,导致华信天线营业收入下滑,天线产品总体毛利率下降
约 5%,电台产品总体毛利率下降约 13%。
商誉减值测算中预测的 93.02%,收入情况基本达到预期。
商誉减值测算中预测的 82.67%。营业收入未达预期的主要原因系:A.驾培驾考
业务原预测包括部分需垫资业务,经营过程中公司认为存在一定风险,放弃了约
利的 OEM 业务,集中注意力在毛利较高的主业上;C.大客户联通招投标多次延
误,导致后续签单、交货延误;D.2021 年由于疫情问题,华信天线供应链受到
影响,也导致销售交货存在延误,影响当年营业收入确认。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誉减值测试
营业 誉减值测试
收入 2019 年末商
誉减值测试
购买时评估
报告
誉减值测试
毛利 誉减值测试
率 2019 年末商
誉减值测试
购买时评估
报告
期间 26.75% 30.33% 27.73% 24.67%
誉减值测试
费用
率 27.09% 26.50% 24.99% 24.41% 24.10%
誉减值测试
项目\年度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誉减值测试
购买时评估
报告
誉减值测试
折现 誉减值测试
率 2019 年末商
誉减值测试
购买时评估
报告
发行人 2019 年预测华信天线 2020-2022 年收入增幅较大,分别为 30.15%、
并逐步替代,致使华信天线售价有所下降,当年毛利率下降,预计 2020 年毛利
率将继续下降。B.系统业务 2019 年度收入出现了一定下降,主要是由于 2019 年
相关市场进入调整期整个行业采购下降。发行人 2019 年开始积极布局业务转型,
拓展新的应用领域,2020 年第一季度转型效果开始逐渐显现,系统产品共计完
成 2,208 万元的销售,完成全年目标的 47%。C.为了应对 2019 年度业绩下滑,
华信天线实施一系列业务转型措施,当年已成功开拓部分新应用领域,如无人机、
农业及特种行业等,并取得部分订单。D.华信天线加大对海外市场的投入,预计
未来 3-5 年收入年增长率约为 10%,能够为公司带来更多的收入。在 2019 年执
行商誉减值测试后,发行人根据测试结果对华信天线的商誉计提减值。
发行人 2020 年预测华信天线 2021-2023 年收入增长率分别为 30.55%、22.62%
和 12.80%,主要基于以下原因:A.国家加大对智慧农业领域的投入,进而会刺
激对高精度定位天线以及电台的需求;B.受当时房地产发展的影响,传统测量测
绘业务也处于稳步增长期,对公司产品需求也有较大增长;C.海外市场布局效果
逐步呈现,特别是在欧洲区域,完成多个行业应用代理商的开拓,会形成未来公
司海外业务发展的重要支撑;D.随着社会对电子考场的逐步推行,公司驾培驾考
业务同样会有较大的市场机会,华信天线子公司作为一家专业化的驾培驾考综合
解决方案提供商,在广东区域具有非常明显的竞争优势。在 2020 年执行商誉减
值测试后,发行人认为本年度商誉无减值迹象,原计提商誉减值金额已充分反应
商誉减值风险。
发行人 2021 年预测华信天线 2022-2024 年收入增长率分别为 22.34%、15.04%
和 15.20%,主要基于疫情对公司业务发展带来的不确定性,适当对前期的收入
目标进行了下调。预测收入增长基于:A.随着第三代北斗导航系统全面组网,对
北斗导航产业带来较大的增长机会,有力推动了各个行业应用的发展;B.海外市
场规模显著增加,预计年均 50%的增长率,主要产品集中在数传电台以及 Smart
天线产品,聚焦在智慧农业领域;C.随着国家对通信领域投入加大,未来三年运
营商对测姿工参模组存在较大的需求,因此会拉动公司产品销售;D.公司前期投
入的智能网联车载项目从 2022 年开始逐步起量,已经定点项目未来五年收入规
模预计在 3-5 亿。在 2021 年执行商誉减值测试后,发行人认为本年度商誉无减
值迹象,原计提商誉减值金额已充分反映商誉减值风险。
比情况
减值测试各项参数具体情况如前述“2)商誉减值测试主要参数的合理性”
相关内容。对比减值测试选取各项参数和原评估报告选取参数差异分析如下:
A.营业收入
华信天线在收购后的实际经营情况如前所述,收入增长情况与收购时预测差
异较大,因此在 2018 年、2019 年累计计提商誉减值 45,428.31 万元。2019 年后
各年基于实际经营情况,发行人调整了对未来的收入预测。
B.毛利率
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其销售价格下降,毛利率降低。根据市场形式和实际经营情
况,华信天线参考当期实际毛利率情况,小幅下调了未来产品毛利率水平。
C.费用率
华信天线在 2019 年后,由于预测收入低于收购时对收入的估计,根据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调高了预测费用率。
D.折现率
华信天线在 2019 年后的商誉减值测算折现率与收购时折现率相近,2021 年
折现率下降系 2021 年导航产品行业公司的无财务杠杆 βU 大幅下降,从 0.8490
下滑至 0.6772,使华信天线的 2021 年折现率计算结果大幅下滑。
(2)广东伟通
单位:万元
广东伟通 序号 2019 年度
含收购日评估增值影响的长期资产
① 2,966.92
账面价值
商誉账面余额 ② 12,126.09
少数股东商誉余额价值 ③ 5,196.90
商誉资产组账面余额 ④=①+②+③ 20,289.91
资产组评估价值 ⑤ 3,253.40
收购日持股比例 ⑥ 70.00%
测试减值金额 ⑦=(④-⑤)×⑥ 11,925.55
以前年度计提减值准备 ⑧ 7,229.11
是否发生减值 ⑨ 是
当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 ⑩=⑦-⑧ 4,896.98
注:广东伟通评估测试的商誉减值率为 98%,发行人 2019 年度基于谨慎性原则全额计
提商誉减值。
广东伟通 2019 年营业收入为 4,582.92 万元,营业收入完成 2018 年商誉减值
风险测算中 2019 年预测的 24.46%。业绩未达预期主要系:A.广东伟通以租代建
业务占用资金较多,回款周期较长。发行人 2019 年收缩对该业务的投入,并出
售了部分自持基站,导致广东伟通 2019 年度基站租赁业务收入及利润大幅下降。
另外,出售基站业务因风险未完全转移,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因此 2019 年未
确认相关资产处置收益。B.广东伟通为控制业务风险,提高了对业务回款的要求,
主动停止与部分信用较差、回款较为困难的客户合作,导致 2019 年度相关收入
及利润下降。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营业收入 4,714.32 4,934.32 5,139.92 5,333.49 5,333.49 5,333.49
值测试
项目\年度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毛利率 24.26% 24.59% 25.08% 25.20% 25.20% 25.20%
值测试
期间费用率 15.08% 13.52% 13.38% 13.28% 13.15% 13.15%
值测试
折现率 13.05% 13.05% 13.05% 13.05% 13.05% 13.05%
值测试
发行人 2019 年预测时,考虑到广东伟通 2019 年已主动收缩资金占用较多的
基站以租代建业务,未来将保持较稳定的已建成基站的租金收入和工程业务收
入,因此预测收入增幅较低。预测期平均毛利率较 2019 年实际毛利率有所提高,
主要系出售了部分自持基站,降低了基站的折旧摊销以及维护支出。在 2019 年
执行商誉减值测试后,发行人根据测试结果对广东伟通的商誉全额计提减值。
比情况
发行人收购广东伟通时收购价格根据双方协商确定,未进行评估。2016 年 3
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收购广东伟通 70%股权的议案、
权的议案。经审计,广东伟通 2014-2015 年度收入分别为 2,480.28 万元、
年承诺扣非净利润 2,500 万元,并参考其所从事移动通讯天线及相关服务的市场
交易情况、考虑滚存利润分配等因素,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广东伟通 70%股权交易
价格为人民币 15,820 万元。基于广东伟通 2016 年净利润实现情况,交易双方
协商确定广东伟通 30%股权交易估值与之前交易一致。
综上,发行人收购广东伟通时未经评估,结合标的资产相关财务数据、市场
估值等因素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了交易价格,交易价格与市场估值不存在重大差
异,定价较为公允。该交易事项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损害相关方利
益情形,符合监管要求。
(3)in-tech 公司
单位:万元
in-tech 公司 序号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含收购日评估增值影响的长
① 3,722.82 2,761.48
期资产账面价值
商誉账面余额 ② 48,497.63 47,231.55
少数股东商誉余额价值 ③ 35,427.80 35,427.80
商誉资产组账面余额 ④=①+②+③ 87,648.25 85,420.83
资产组评估价值 ⑤ 41,453.94 37,642.81
收购日持股比例 ⑥ 57.14% 57.14%
测试减值金额 ⑦=(④-⑤)×⑥ 26,395.43 27,300.36
以前年度计提减值准备 ⑧ 28,032.19 2,542.83
是否发生减值 ⑨ 否 是
当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 ⑩=⑦-⑧ - 24,757.53
注:发行人于 2021 年转让 in-tech 公司全部股权
in-tech 公司 2019 年营业收入为 82,267.92 万元,营业收入完成 2018 年商誉
减值风险测算中 2019 年预测值的 85.61%。业绩未达预期主要系:A.2019 年全球
汽车市场受经济形势影响,销量同比下滑,行业竞争加剧导致 in-tech 公司的主
要客户宝马、奥迪、大众的研发投入收紧,降低了工程服务的采购价格;B.in-tech
公司北美市场主要客户调整了服务外包模式,减少了对外服务的采购,导致其在
北美市场的销售收入大幅降低。
in-tech 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 84,220.66 万元,营业收入完成 2019 年商誉
减值风险测算中 2020 年预测的 88.83%,盈利情况较好。
单位:万欧元
项目\年度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誉减值测试
营业收入
誉减值测试
誉减值测试
毛利率
誉减值测试
誉减值测试
期间费用率
誉减值测试
折现率 13.16% 13.16% 13.16% 13.16% 13.16%
誉减值测试
项目\年度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誉减值测试
发行人 2019 年预测时,根据 2019 年实际实现的业务收入,下调了 in-tech
公司 2020 年及以后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的预测。2020 年度的营业收入预测系根据
在手订单及预期客户业务规模测算确定,2021-2023 年营业收入预计增长比率相
对较高,主要是根据 in-tech 公司历史年度收入增长幅度看,公司仍处于增长阶
段。根据客户产品的生命周期判断,2021-2022 年 in-tech 公司的客户陆续开始新
产品的研发,客户新产品的研发会在研发周期内给 in-tech 公司每年带来 10%以
上的增长。另一方面,in-tech 公司延伸研发的油改电项目,产品研发和交付进度
推迟,且期望订单规模未达预期,为避免对公司经营造成更大风险,in-tech 公司
计划剥离该亏损业务,将使 2020 年的毛利率有所提升。在 2019 年执行商誉减值
测试后,发行人根据测试结果对 in-tech 公司的商誉计提减值。
发行人 2020 年预测时,根据 2020 年实际实现的业务收入,结合国际汽车行
业发展情况,调低了对 in-tech 公司 2021-2024 年的收入预期,主要是 in-tech 公
司贴合欧洲三大车厂客户,对未来燃油车销售情况转悲观,同时由于中美贸易战
影响外溢,美国对欧洲加深影响,对 in-tech 公司拓展欧美市场较为不利。同时
发行人根据 in-tech 公司取消油改电研发项目,预测 2021 年费用不再有该项研发
预算,未来各年的费用率有较大下降。在 2020 年执行商誉减值测试后,发行人
认为本年度商誉无减值迹象,原计提商誉减值金额已充分反映商誉减值风险。
比情况
发行人收购 in-tech 公司时收购价格根据双方协商确定,未进行评估。2017
年 6 月 8 日,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收购 in-tech 公
司的相关议案,以 6,000 万欧元受让股权并增资 2,000 万欧元的方式取得该公
司 57.14%股权。收购时,对 in-tech 公司未来 5 年的经营结果进行了预测,并
且根据预测结果采取现金流折现法进行了估值,估值为 1.53 亿欧元。同时,使
用比较法选取了欧洲同行业 4 家对标公司,平均估值为息税前利润(EBIT)的
支出、新设立的子公司在启动阶段的亏损和支出、投资收购活动相关的外部费用
以及出售固定资产所导致的亏损等收入和支出项进行了模拟调整,实际以调整后
的息税前利润(EBIT)1,085.4 万欧元为基准,确定 in-tech 公司估值为 1.2 亿
欧元。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收购 in-tech 公司 50%股权成交价格为 6,000 万欧
元。
综上,发行人收购 in-tech 公司时未经评估,结合标的资产相关财务数据、
市场估值倍数等因素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了交易价格,交易价格与估值不存在重
大差异,定价较为公允。该交易事项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取得境内外相关
审批机关同意,不存在损害相关方利益情形,符合监管要求。
(4)Rx Networks 公司
单位:万元
Rx Networks 公司 序号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含收购日评估增值影响
① 984.47 1,374.06 882.95
的长期资产账面价值
商誉账面余额 ② 16,827.90 17,202.81 17,962.73
少数股东商誉余额价值 ③ -
商誉资产组账面余额 ④=①+②+③ 17,812.37 18,576.87 18,845.68
资产组评估价值 ⑤ 12,659.34 12,076.41 11,656.68
收购日持股比例 ⑥ 100.00% 100.00% 100.00%
⑦=(④-⑤)
测试减值金额 5,153.03 6,500.46 7,189.00
×⑥
以前年度计提减值准备 ⑧ 6,734.80 6,884.85 -
是否发生减值 ⑨ 否 否 是
当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⑩=⑦-⑧ 7,189.00
金额
Rx Networks 公司 2019 年实现收入 5,369.56 万元,基本完成 2018 年商誉减
值风险测算中 2019 年收入预测。但受“基于云计算的定位增强与辅助平台系统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精密单点定位技术和服务”结项延迟影响,Rx Networks 公
司获得对应技术授权的时间延迟,导致提供商用服务的时间推迟,发行人对其未
来年度营业收入增速的预期下调。
Rx Networks 公司 2020 年实现收入 6,224.16 万元,超额完成 2019 年商誉减
值风险测算中对 2020 年收入预测。
Rx Networks 公司 2021 年实现收入 5,341.43 万元,完成 2020 年商誉减值风
险测算中 2021 年收入预测值的 84.64%。主要原因:A. 因受疫情影响,部分客
户采购计划发生变更,公司销售受到影响;B.公司传统的辅助定位服务收入市场
竞争加剧,市场销售情况承压。
单位:万加元
项目\年度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誉减值测试
营业收入 1,226.63 1,558.33 1,783.44 1,899.39 1,940.89
誉减值测试
誉减值测试
誉减值测试
毛利率 65.53% 63.10% 64.81% 62.49% 62.91%
誉减值测试
誉减值测试
誉减值测试
期间费用率 52.84% 49.85% 52.92% 52.83% 53.42%
誉减值测试
誉减值测试
誉减值测试
折现率 12.77% 12.77% 12.77% 12.77% 12.77%
誉减值测试
誉减值测试
发行人 2019 年预测 Rx Networks 公司 2020-2024 年收入较 2018 年的预测值
有明显的下调,主要原因如下:A.受“基于云计算的定位增强与辅助平台系统研
发及产业化项目—精密单点定位技术和服务”项目结项延迟影响,Rx Networks
公司获得精密单点定位技术授权的时间延迟,导致提供商用高精度增强定位服务
时间推迟;B.在云服务市场领域更多的厂家已经或正在进入该市场,延迟提供服
务将面临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毛利率进一步降低的影响,使原预测毛利较高的
高精度云平台业务预期下降。在 2019 年执行商誉减值测试后,发行人根据测试
结果对 Rx Networks 公司的商誉计提减值。
发行人 2020 年商誉减值测试时,预测 Rx Networks 公司 2021-2025 年维持现
有业绩水平,并有较为平稳的增长,主要原因如下:A.智能手机和物联网的全球
发展,相应带动定位服务增长。B. Rx Networks 公司进入高精度服务市场,进行
相关服务产品开发。在 2020 年执行商誉减值测试后,发行人认为本年度商誉无
减值迹象,原计提商誉减值金额已充分反应商誉减值风险。
发行人 2021 年商誉减值测试时,预测 Rx Networks 公司 2022-2026 年的收入
预测保持平稳增长,但较 2019 年和 2020 年的预测呈现收入下降、毛利率提升的
情况。当年预测主要基于:A.Rx Networks 公司继续研发高精度数据服务,提供
实时差分数据,2022 年 Rx Networks 公司将能够启动商业服务。B. Rx Networks
公司计划将高精度数据服务与和芯星通的高精度定位模组相结合,在北美销售推
广和芯星通 GNSS 模组和板卡。C.部分客户采购计划发生变更,毛利率较低的主
机服务业务在 2021 年出现一定下滑,Rx Networks 公司判断,未来几年内主机
服务业务收入将保持这种态势,从而对整体收入规模的预测较之前年度有所下
降,同时,由于较高毛利率的数据服务业务收入占比增加,预测未来整体毛利率
略有上升。在 2021 年执行商誉减值测试后,发行人认为本年度商誉无减值迹象,
原计提商誉减值金额已充分反应商誉减值风险。
比情况
发行人收购 Rx Networks 公司时收购价格根据双方协商确定,未进行评估。
关议案,以 3,100 万加元收购该公司 100%股权。收购前,RX 公司经审计的 2016
年度收入为 683 万加元、净利润为-295 万加元。因本次收购涉及对标的 RX 公司
进行整合重组并剥离 Fathom 业务相关主要资产,本次收购相关的 Location.io
业务收入约为 683 万加元,净利润约 70 万加元。参考定位导航行业及互联网
服务行业北美地区参考公司市销率,Trimble、Garmin 等 5 家公司平均市销率约
为 5.28 倍,剔除市销率超过 10 倍的参考公司平均市销率约为 3.8 倍。因此,
交易双方以 2016 年营业收入和 4.5 倍市销率为估值依据,RX 公司 Location.io
业务估值约为 3,073 万加元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约为 3,100 万加元。
综上,发行人收购 RX 公司时未经评估,结合标的资产相关财务数据、市场
估值倍数等因素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了交易价格,交易价格与估值不存在重大差
异,定价较为公允。该交易事项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取得境内外相关审批
机关同意,不存在损害相关方利益情形,符合监管要求。
(5)凯立通信
单位:万元
凯立通信 序号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含收购日评估增值影响
① 2,065.48 2,541.57 2,706.14
的长期资产账面价值
商誉账面余额 ② 7,870.60 7,870.60 7,870.60
少数股东商誉余额价值 ③ 7,561.95 7,561.95 7,561.95
商誉资产组账面余额 ④=①+②+③ 17,498.03 17,974.12 18,138.69
资产组评估价值 ⑤ 4,505.21 7,969.37 7,935.87
收购日持股比例 ⑥ 51.00% 51.00% 51.00%
测试减值金额 ⑦=(④-⑤)×⑥ 6,626.34 5,102.42 5,203.44
以前年度计提减值准备 ⑧ 5,203.44 5,203.44 -
是否发生减值 ⑨ 是 否 是
当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⑩=⑦-⑧ 1,422.90 5,203.44
金额
从实际经营来看,凯立通信 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为 9,422.32 万元,营业收
入完成 2018 年商誉减值风险测算中 2019 年预测值的 45.46%。业绩未达预期主
要系:A.市场环境的变化导致凯立通信 2019 年丢失两家重点客户,从而导致其
业务收入大幅下降,同时新客户的开拓未达预期,2019 年凯立通信实际完成手
持终端 PDA 销售数量仅为当年预测数量的 48%;B.国内智能手持终端市场竞争
日趋激烈,各公司对快递公司都以较低的价格销售产品,致使产品销售的毛利率
明显下降;同时,由于产品的升级换代,新产品的成本较老产品增幅较大,进一
步降低了凯立通信的毛利率;C.2019 年凯立通信为增加客户粘性,新开展了软
件业务,增加了大量软件开发人员,人工费用随之增加,但软件业务销售未达预
期,导致整体利润减少。
凯立通信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7,696.20 万元,营业收入完成 2019 年商誉减
值风险测算中 2020 年预测数的 55.47%。业绩未达预期主要系:A.受疫情影响、
国内快递物流行业对手持终端设备的需求明显减少,同时市场销售人员无法开拓
国外市场,导致主营业务手持机及高拍仪国内外大客户订单大幅减少;B.部分
主要客户存在实控人变化,相关产品大量使用实控人体系自研设备,业务萎缩;
C.由于疫情原因政府采购预算明显减少,相关市场推进缓慢,预测销售收入未
达成。
凯立通信 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8,879.97 万元,营业收入完成 2020 年商誉减
值风险测算中 2021 年预测数的 67.16%。业绩未达预期主要系:A.由于公司产品
成本较高,在京东、菜鸟、J&T 物流 PDA 项目投标时未能入围,原预测 3 万台
的增量销售未能实现;B.由于大型的快递物流企业(诸如申通、韵达、圆通等)
上市后,自主组建软件开发团队,自主开发快递物流系统,不再对外采购。同时
由于成本原因,中小型快递物流企业对系统软件的需求较少,导致公司软件项目
销售增长缓慢,WMS 系统销售未达预期。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商誉减值 10,360.77 12,269.80 13,586.72 14,179.02
测试
商誉减值 13,221.60 15,118.93 16,536.32 17,363.14 17,363.14
营业收入 测试
商誉减值 13,874.57 14,842.39 15,735.66 16,522.45 16,522.45 16,522.45
测试
购买时评
估报告
商誉减值 30.74% 34.22% 34.28% 34.72%
测试
商誉减值 29.63% 29.65% 32.44% 33.55% 33.55%
毛利率 测试
商誉减值 31.25% 32.13% 33.02% 33.02% 33.02% 33.02%
测试
购买时评
估报告
期间费用率 商誉减值 31.45% 27.83% 25.89% 26.45%
测试
项目\年度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商誉减值 24.81% 20.76% 19.86% 19.66% 19.93%
测试
商誉减值 25.21% 22.89% 22.25% 21.41% 21.50% 21.50%
测试
购买时评
估报告
商誉减值 10.43% 10.43% 10.43% 10.43%
测试
商誉减值 12.82% 12.82% 12.82% 12.82% 12.82%
折现率 测试
商誉减值 13.29% 13.29% 13.29% 13.29% 13.29% 13.29%
测试
购买时评
估报告
发行人 2019 年预测凯立通信 2020 年营业收入将以 47.25%的增幅增长,
场的判断与上年度预测时保持一致,但国内智能手持终端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除
国内市场外,凯立通信积极拓展东南亚市场,通过前几年的积累,预计 2020 年
海外市场销量可达到 1 万台左右。B.凯立通信将在 2020 年新增 PDA 项目,预计
项目收入 1,000 万元左右,该项目在政务管理、公安、法院、银行、保险、电商、
新零售等特殊行业领域有一定的市场需求。C.凯立通信将在 2020 年新增北斗导
航硬件销售相关的收入约 800 万元,北斗导航硬件是基于北斗短报文通信技术的
一款定位设备,用在车辆箱体中提供车辆定位作用。2019 年虽然凯立通信失去
两家大客户,对公司营业收入影响较大,但考虑到凯立通信产品的技术水平在行
业内并未落后,品牌美誉度依然较好,发行人对未来预测时认为凯立通信将逐步
恢复原有收入规模乃至有新的发展,故在 2019 年执行商誉减值测试后,发行人
根据测试结果对凯立通信的商誉计提减值 5,203.44 万元,计提比例 66.11%。发
行人认为当年对凯立通信商誉计提金额已充分反映其现有商誉减值风险。
发行人 2020 年预测凯立通信 2021 年营业收入将以 71.79%的增幅增长,
公司已经通过多渠道和京东、菜鸟、J&T(拼多多)等公司建立的初步的联系,
有望取得合计 3 万台以上的增量销售。B.按照 PDA 使用周期的规律,2021 年快
递物流行业 PDA 市场有 30-40 万台外场设备即将到期,将会迎来换新机会,公
司积极服务于老客户,加大快递大项目业务精力投入,保证换新期凯立应有的市
场份额。C.随着企业对自动化升级的需求,快递大项目网点主动加大对自动化分
拣线设备的投入,行业存在着较多分拣线销售的机会,公司目前和三家自动化分
拣线生产企业有望达成规模化合作。D.公司顺应快递市场的需求,高拍仪产品从
无到有,从 2018 年销售 73 台到 2020 年销售 3000 多台,预计未来 5 年会呈现爆
发性增长。受疫情等偶发性因素影响,凯立 2020 年度收入预测实现率不高。在
执行该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发行人考虑到疫情被有效控制后快递物流行业市场
需求将会恢复,凯立通信未来前景依旧乐观,认为原计提商誉减值金额已充分反
映现有商誉减值风险,当年无需补充计提商誉减值。
发行人 2021 年预测时,由于凯立通信 2021 年经营业绩不如预期以及分析未
来发展情况不乐观,公司大幅调低了其未来收入预测。凯立通信预计 2022 年营
业收入将以 16.67%的增幅增长,2023-2025 年将小幅平稳增长。预测依据主要包
括:A.除了目前已有的客户以外,在积极拓展新的重点客户,该公司在 2021 年
中标了 J&T(拼多多)项目,已少量出货,后续业务将带来较大增长;B.重点布
局海外业务发展机会,公司已重新拿下了 lazadaPDA 业务,未来 5 年通过合作的
方式有望实现销售大幅增长;C.公司高拍仪业务从外部研发产品逐步转向自主研
发,2020 年已和阿里旗下的溪鸟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成为战略合作伙伴,预
计未来 5 年销售额可实现持续增长。尽管出现上述积极因素,发行人在 2021 年
执行商誉减值测试后依然发现商誉存在进一步减值的迹象,故根据测试结果对凯
立通信的商誉计提减值 1,422.90 万元,计提比例提高至 84.19%。发行人认为当
年对凯立通信商誉计提金额已充分反映其现有的商誉减值风险。
比情况
减值测试各项参数的情况如前述“2)商誉减值测试主要参数的合理性”相
关内容。减值测试选取的参数与原评估报告选取的参数差异分析如下:
A.营业收入
凯立通信在收购后的实际经营情况如前所述,收入增长情况与收购时预测差
异较大,因此在 2019 年、2021 年累计计提商誉减值 6,626.34 万元。2019 年后各
年基于实际经营情况,发行人调整了收入预测。
B.毛利率
凯立通信在 2019 年后,根据市场形式和实际经营情况,下调了产品毛利率
水平。
C.期间费用率
凯立通信在 2019 年后,由于预测收入低于收购时对收入的估计,根据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调整了预测期费用率。
D.折现率
凯立通信在 2019 年后的商誉减值测算折现率与收购时折现率相近,2021 年
折现率下降系 2021 年电子产品行业公司的无财务杠杆βU 大幅下降,从 0.8502
下滑至 0.6783,使凯立通信的 2021 年折现率计算结果大幅下滑。
(6)远特科技
单位:万元
远特科技 序号 2019 年度
含收购日评估增值影响的长期资产账
① 14,600.91
面价值
商誉账面余额 ② 5,820.51
少数股东商誉余额价值 ③ 0.20
商誉资产组账面余额 ④=①+②+③ 20,421.62
资产组评估价值 ⑤ 14,821.96
收购日持股比例 ⑥ 99.9966%
测试减值金额 ⑦=(④-⑤)×⑥ 5,599.47
以前年度计提减值准备 ⑧ -
是否发生减值 ⑨ 是
当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 ⑩=⑦-⑧ 5,820.51
注:远特科技评估测试的商誉减值率 96%,发行人 2019 年度基于谨慎性原则全额计提
商誉减值。
从 实 际 经 营 来 看 , 2019 年 远 特 科 技 合 并 日 至 报 表 日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为
影响,尤其是下半年的市场未及预期,其对重要客户的营业收入同比减少 2 亿元
以上,导致远特科技毛利额减少;B.为应对汽车电子行业技术快速发展,远特科
技研发项目大幅增加,研发费用增长较快。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营业收入 84,669.09 98,685.24 111,719.13 119,859.26 119,859.26 119,859.26
誉减值测试
毛利率 15.14% 15.63% 16.12% 16.61% 17.10% 17.10%
誉减值测试
期间费用率 12.92% 11.65% 10.87% 10.49% 10.67% 10.64%
誉减值测试
折现率 12.48% 12.48% 12.48% 12.48% 12.48% 12.48%
誉减值测试
发行人 2019 年预测时,预测远特科技 2020 年营业收入将以 43.28%的涨幅
增长,随后 3 年内平稳上涨,至 2024 年保持不变,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A.
远特科技致力于汽车智能网联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目前智能网联已经
成为汽车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远特科技所处的行业发展空间很大;B.目前国内
整车企业面临行业整合的局面,行业集中度会进一步提升,有利于扩大远特科技
的市场空间,目前远特科技合作的客户有长安、北汽、一汽、吉利等国内主流整
车企业,且正在积极拓展长城、广汽以及丰田、福特等品牌,预计到 2022 年远
特科技的收入规模将有明显增长。
另一方面,预测期内远特科技的平均毛利率较 2019 年毛利率高,主要原因
系:A.2019 年远特科技的产品主要采用委托加工的方式生产,2020 年起远特科
技会逐步使用发行人内部产能,预计远特科技的毛利率将有所上升。B.根据发行
人智能网联业务整合的情况来看,未来远特科技的零部件采购将通过公司集中采
购,提高采购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C.远特科技的研发项目将在未来逐渐产
品化,提升产品的毛利率水平。
虽然评估报告中预测远特科技未来五年内营业收入呈上涨趋势,但预测基数
中 2019 年远特科技营业收入水平处于近年来较低水平,主要受汽车市场持续低
迷影响。尤其是 2019 年下半年的市场远未及预期,远特科技对重要客户的营业
收入同比减少 2 亿元以上,导致毛利额大幅减少。根据上述市场情况,并结合
进行了调整,经评估师测算,远特科技 2019 年末需要计提商誉减值损失 5,599.46
万元。考虑到远特科技减值率高达 96%,管理层决定全额计提商誉减值。
比情况
发行人收购远特科技时,由于远特科技持续大额亏损,收购价格选择参照资
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双方协商确定。
(7)东莞云通
单位:万元
东莞云通 序号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含收购日评估增值影响的长
① 1,863.93 1,876.91
期资产账面价值
商誉账面余额 ② 1,361.72 1,361.72
少数股东商誉余额价值 ③ - -
商誉资产组账面余额 ④=①+②+③ 3,225.65 3,238.63
资产组评估价值 ⑤ 1,882.66 3,690.77
收购日持股比例 ⑥ 100% 100%
测试减值金额 ⑦=(④-⑤)×⑥ 1,342.99 -
以前年度计提减值准备 ⑧ - -
是否发生减值 ⑨ 是 否
当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 ⑩=⑦-⑧ 1,361.72
注:东莞云通评估测试的商誉减值率 98%,发行人 2020 年度基于谨慎性原则全额计提
商誉减值,于 2021 年转让持有东莞云通的 51%股权。
从实际经营来看,2019 年东莞云通实现营业收入 16,749.92 万元,营业收入
完成 2018 年商誉减值风险测算中 2019 年预测的 123.17%,超额完成预测收入数。
值风险测算中 2020 年预测的 37.99%,主要系 A.2020 年疫情导致全年的 5G 基站
建设推迟招投标,行业困难导致主要发展的业务出现大幅下滑;B.公司两个主要
客户的 5G 基站配套业务订单在 2020 年交付完毕后,未能续签订单。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营业收入
毛利率
期间费用率
折现率
发行人 2019 年预测东莞云通 2020 年营业收入将下滑 13.52%,随后 3 年内
逐步恢复收入规模,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A.公司两家主要客户 5G 基站配套业务订
单在 2020 年交付完毕,后续合作范围未定;B.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将
会影响到未来的订单获取。在 2019 年执行商誉减值测试后,发行人认为本年度
商誉无减值迹象。
发行人 2020 年预测时,由于 2020 年业绩不佳及对未来销售情况不乐观,预
测东莞云通在 2021 年出现恢复性增长后维持小幅上升,主要基于 2020 年由于疫
情及国内外 5G 基站建设全面推迟的影响,大量采购合同未能释放,根据公司与
客户沟通,预计 2021 年将签订并开始供货,因此预测 2021 年收入将出现恢复性
增长。在 2020 年执行商誉减值测试,东莞云通评估测试的商誉减值率为 98%,
发行人基于谨慎性原则按全额计提商誉减值。
比情况
发行人收购东莞云通时收购价格根据双方协商确定,未进行评估。收购时,
东莞云通截至 2014 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 1,510.69 万元、626.54
万元;东莞云通截至 2015 年 5 月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 2,128.41
万元、635.11 万元;2014 年度及 2015 年 1-5 月收入为 1,104.25 万元、768.69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126.54 万元、121.56 万元。经华信天线董事会审议通过,
华信天线并购东莞云通 100%股权作价 2,000 万元。
综上,发行人收购东莞云通时未经评估,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结合标的净资
产规模、业绩承诺确定,交易价格与净资产不存在重大差异,定价较为公允,该
交易事项经华信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损害相关方利益情形,符合监管要求。
(1)佳利电子
单位:万元
佳利电子 序号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含收购日评估增值影响的长期资产
① 41,786.37 34,042.21 27,677.77
账面价值
商誉账面余额 ② 11,222.94 11,222.94 11,222.94
少数股东商誉余额价值 ③ - - -
商誉资产组账面余额 ④=①+②+③ 53,009.31 45,265.15 38,900.71
资产组评估价值 ⑤ 57,385.87 47,504.02 40,550.94
收购日持股比例 ⑥ 100% 100% 100%
测试减值金额 ⑦=(④-⑤)×⑥ - - -
以前年度计提减值准备 ⑧ - - -
是否发生减值 ⑨ 否 否 否
当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 ⑩=⑦-⑧
佳利电子主要从事陶瓷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制造,是国内少数几家同时具
备高低温材料研发和稳定生产工艺的厂商之一,产品主要应用于信息与通信技术
(ICT)领域,贯穿宏基站—小基站—企业和家庭网络—个人智能终端全产业链。
设,而在 5G 基站设备中,陶瓷滤波器占据射频前端器件的最大份额,是 5G 产业
链中的高成长细分行业。5G 传输特性决定了网络布局密度,对滤波器提出了小
体积、轻重量、高性能等要求。4G 基站广泛使用的重量较大的金属腔体滤波器
适用性不足,因此 5G 基站将大量采用陶瓷滤波器、波导滤波器以及 LTCC 滤波器,
这给国内的滤波器厂商带来了巨大的技术与产能挑战及市场机会。
发行人 2019 年度预测时,佳利电子当年加大了在 5G 通信领域技术、人力与
资本投资力度以及目标客户供应链导入力度。在介质产品方向,围绕主要客户
万只,金额超 24 亿元,佳利电子预计取得该客户整体需求量的 10%-15%份额;
在 LTCC 产品方向,受国际贸易局势影响,上游材料的国产化替代需求激增,佳
利电子预计取得国内目标市场的 10%以上份额;在介质天线领域,2020 年佳利电
子将稳定鲨鱼鳍天线客户,增加俄罗斯、欧洲市场的出货量,争取在前装领域定
位天线占比达到全球 50%左右。
发行人 2020 年度预测时,判断在介质产品方向,以 5G 宏基站侧的波导系列
产品以及小基站与网络通信领域应用的介质滤波器产品为增量,预计 2021 年度
介质产品线实现收入 1 亿元以上;在 LTCC 产品线方向,稳定现有客户侧份额与
交付,推进 ICT 领域其他头部客户供应链突破,预计 2021 年的月出货达到 1 亿
只以上,全年实现收入超 1 亿元;在天线组件产品线方向,佳利电子将在汽车智
能网联、卫星导航与定位、物联网及军民融合等领域的实现业务稳定与增长,同
时重点确保基站授时天线产品的交付,预计年度实现收入 1.5 亿元以上。
发行人 2021 年度预测时,预计 2022 年 5G 基站的建设数量为 50 万个模块,
广电 700MHz 基站建设数量预计为 50 万-80 个模块,5G 小基站建设数量预计为
能制造、智慧城市、大数据网络建设,企业及家庭网络路由器、个人智能终端设
备等领域将形成可观的市场需求,给佳利电子射频元器件业务带来更多的市场机
会;在卫星定位方面,国产化高精度定位芯片技术日趋成熟,高精度定位替代普
通精度定位将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陶瓷叠层天线技术因其高可靠性、易集成、
低成本等特点而具备较强的竞争力,预计未来有较大市场需求空间,佳利电子天
线组件产品将从中获得很大的市场机会。
佳利电子 2019-2021 年营收预测完成率分别为 62.31%、68.81%和 81.97%,
主要的原因是:
A.由于国际贸易局势影响, 同时围绕 5G 技术的下游市场应用释放缓慢,5G
基站实际建设进程受到推迟。
B.由于工艺改良和进步,生产效率大幅度提升,产品单价下降,以波导滤波
器为例,产品单价自 2018 年到 2021 年下降了约 75%。
C.由于疫情反复和管控政策,对佳利电子的生产交付以及客户需求造成了
明显限制。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佳利电子实际经营情况不及预期,主要是由于受国际
贸易局势影响和疫情反复的冲击,导致需求端有所延缓,生产和供应链受到限制,
发行人已适度减少对未来收入的预测规模。
近年来,国内通信设备厂商通过努力基本攻克了“芯片”方案难关。随着芯
片方案的验证成熟,以及疫情影响降低后,围绕 ICT 领域的需求将会恢复,此外,
陶瓷元器件国产化替代前景广阔,发展势头良好。佳利电子在 ICT 领域通过长期
积累形成了丰富的经验和显著优势,依托佳利电子在现有的产能、工艺、材料技
术等综合配套能力上的竞争力,以及与多家头部通讯设备厂商建立的良好合作关
系,预测未来佳利电子收入有望快速增长。结合未来市场预期及 2019-2021 年
度评估师出具的评估报告,发行人认为不对佳利电子商誉计提商誉减值是合理
的,预计佳利电子商誉未来发生商誉减值的风险较小。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营业收入
购买时评估报告 40,238.03 40,238.03 40,238.03 40,238.03 40,238.03 40,238.03
毛利率
购买时评估报告 31.04% 31.04% 31.04% 31.04% 31.04% 31.04%
期间费用率
购买时评估报告 16.74% 16.74% 16.74% 16.74% 16.74% 16.74%
折现率
购买时评估报告 12.02% 12.02% 12.02% 12.02% 12.02% 12.02%
就报告期三年商誉减值测试,发行人根据佳利电子行业情况和 5G 网建设预
测情况逐步调低营业收入预期实现规模,同时基于营业收入预测变化,适当调整
了未来期间费用率。佳利电子 2021 年商誉减值测试所用的折现率低于以前年度,
系 2021 年电子产品行业公司的无财务杠杆βU 大幅下降,从 0.8502 下滑至
发行人报告期每年执行商誉减值测试,未发现佳利电子商誉存在减值迹象。
比情况
减值测试各项参数的具体情况如前述“ 2)商誉减值测试主要参数的合理
性”相关内容。减值测试选取的参数与原评估报告选取的参数差异分析如下:
A.营业收入
佳利电子在收购后报告期内的实际经营情况如前所述,由于行业发展和许多
意外事件的冲击,收入实现情况与 2014 年收购时预测存在差异。2019 年后各年
基于实际经营情况,发行人调整了收入预测。
B.毛利率
佳利电子在 2019 年后,根据市场形式和实际经营情况,适度调高了产品毛
利率水平。
C.期间费用率
佳利电子在 2019 年后,由于实际实现收入低于收购时对收入的估计,根据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调整了预测期费用率。
D.折现率
佳利电子在 2019 年后的商誉减值测算折现率与收购时折现率相近。
(2)徐港电子
单位:万元
徐港电子 序号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含收购日评估增值影响的长期资产 ① 25,296.36 22,469.82 17,728.37
账面价值
商誉账面余额 ② 2,599.05 2,599.05 2,599.05
少数股东商誉余额价值 ③ 2,126.50 2,126.50 2,126.50
商誉资产组账面余额 ④=①+②+③ 30,021.91 27,195.37 22,453.92
资产组评估价值 ⑤ 49,356.82 27,959.66 24,704.46
收购日持股比例 ⑥ 55% 55% 55%
测试减值金额 ⑦=(④-⑤)×⑥ - - -
以前年度计提减值准备 ⑧ - - -
是否发生减值 ⑨ 否 否 否
当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 ⑩=⑦-⑧
报告期内,徐港电子主要客户包括大众、斯柯达、长安、吉利等国内外主流
车企,该公司在 2019 年成为吉利战略供应商,已经获得吉利汽车全车型 E02 以
及后续 E04 平台智能车联网平台开发,并且在不断开发新客户,前景广阔。徐港
电子在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营业收入的预测实现率分别为 52.25%、117.93%、
势头良好,预计未来发生商誉减值的风险较小。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誉减值测试
营业收入 82,142.15 98,570.58 108,427.64 113,849.02 113,849.02
誉减值测试
誉减值测试
誉减值测试
毛利率 13.22% 13.73% 13.90% 13.86% 14.04%
誉减值测试
誉减值测试
誉减值测试
期间费用率 8.24% 7.52% 7.08% 6.93% 6.71%
誉减值测试
誉减值测试
折现率 9.61% 9.61% 9.61% 9.61%
誉减值测试
项目\年度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誉减值测试
誉减值测试
徐港电子在 2020 年对 2021 年营业收入的预测有较大增幅,系 2020 年 7 月
起公司承接重庆长安客户订单并供货,当年取得收入 27,589.58 万元,基于此预
测 2021 年收入将迅速扩大。徐港电子实际 2021 年收入 133,551.41 万元,完成预
测数的 162.59%。因此 2021 年预测 2022 年及以后年度收入时较为乐观。
徐港电子报告期预测毛利率下降较快,主要是 A.公司为快速扩张占有市场,
发展新客户时利用体量、资金优势低价争夺订单;B.公司承接的重庆长安客户本
身毛利率较低,拉低了整体毛利率估计;C.2020 年开始的芯片供应链危机,使
公司判断产品单位成本不可避免上升,且难以完全通过提升售价转移,但估计芯
片供应紧张的情况将持续 1-2 年,因此判断未来毛利率将会在供应链紧张缓解后
有所回升。
徐港电子报告期预测期间费用率下降,系随收入规模急剧扩大,费用将不会
同比增加,因此估计费用率将出现下降。
徐港电子在 2021 年商誉减值测试时折现率大幅降低,系 2021 年汽车电子行
业公司的无财务杠杆βU 大幅下降,从 0.9308 下滑至 0.6316,使徐港电子的 2021
年折现率计算结果大幅下滑。
比情况
发行人收购徐港电子时收购价格根据双方协商确定,未进行评估。2010 年
有限公司的议案》,以“收购+增资”模式,合计金额 5,488 万元人民币,收购
徐港电子 30%的股权,并同时对徐港电子增资,最终持股占徐港电子 55%。收购
时,徐港电子截至 2010 年 7 月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5,923.48 万元,净资产
万元。徐港电子及其原股东承诺 2010-2013 年度净利润分别为 1,200 万元、1,560
万元、2,028 万元、2,535 万元。结合前述财务数据以及承诺业绩指标,交易双
方协商确定了交易价格,收购马成贤所持徐港电子 3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1,923
万元,通过增资方式增持至徐港电子 55%股权的对价为 3,565 万元。
因此,收购徐港电子时未经评估,结合标的资产经审计财务数据、业绩承诺
等因素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了交易价格,定价较为公允,该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
相关方利益情形,符合监管要求。
(二)与同行业类似企业出售案例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方
法、评估参数选取等的合理性
发行人检索了同行业类似企业出售案例,但可比案例较少,因此选取了下列
可比交易案例进行对比,具体情况如下:
经检索,2020 年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其子公司山东闻远通信技
术有限公司(简称“山东闻远通信”)进行商誉测试并进行可回收价值评估,可
作为同行业对比案例。山东闻远通信评估价值为 5.38 亿元。2019 年目标公司营
业收入为 1.48 亿元,因此该交易的市销率为 3.64 倍。
广东伟通 2019 年营业收入为 4,583 万元,发行人于 2020 年出售广东伟通最
终交易价格为 2.16 亿元,该交易的市销率为 4.70 倍。
广东伟通的主要业务为营销驱动型,采用市销率作为可比指标较为合理。发
行人出售广东伟通的市销率与可比交易案例接近,测试方法、主要参数选取谨慎,
出售交易价格较为合理。
经检索,2021 年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8000 万元增资中电科技
德清华莹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清华莹”),可作为同行业案例。德清华
莹 2021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为 9.73 亿元,评估值为 14.86 亿元。该交易根据评估
值作为投后估值,对应交易市净率为 1.53 倍。
东莞云通及可比公司作为电子设备制造业,企业需要投入较大资金购买相关
机械设备用于制造生产,因此适合用市净率进行销售。此外,针对资产规模相对
较小的企业,交易各方在出售时更倾向于用净资产值作为参考交易价值。公司出
售东莞云通对应的交易市净率为 0.95 倍,因此发行人出售东莞云通 51%股权事
项的估值方法合理,定价较为公允。
经检索,以下项目可作为同行业对比案例:
科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0%股权。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东洲评报字【2020】第 0732 号),交易双方确定以收益法评估 94,100 万元作
为公允价值和定价依据。该交易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59 倍。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前者以 334,200 万元收购后者 97.38%股权。根据上海东
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该交易基于承诺业绩计算的市盈率为
克莱微波科技有限公司 95.22%股权,交易价格为 59,800 万元。中企华评估分别
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本次拟购买的克莱微波 95.22%股权进行评估,并出
具了中企华评报字(2020)第 3211 号《资产评估报告》,最终选取收益法评估
结果作为评估结论,该交易基于承诺业绩计算的市盈率为 13.01 倍。
银河微波作为微波元器件制造企业,公司出售银河微波对应的交易市盈率为
波 47.95%股权事项估值方法合理,定价较为公允。
因 in-tech 为成熟的德国汽车工程服务公司,综合考虑到其市场情况、业务
模式,发行人检索了海外同行业公司进行对比分析。
EDAG GROUP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值约为 29,250 万欧元,2021 年 12 月
上市公司市值通常存在一定的资本市场溢价,虽然相关公司都为海外汽车工
程服务公司,但可比公司为上市企业,其静态 EV/EBIT 相对非公众公司高。in-tech
公司作为未上市的非公众公司,收入和业务规模远小于可比公司,在股权交易中
对应的 EV/EBIT 接近 8。综合考虑到未上市的折价因素及出售时点疫情因素带来
的不确定性、收购时相关协议条款约定等具体情况,该交易作价具备公允性。
三、结合账面价值、评估方法、主要评估参数、评估价值、可比交易案例等
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收购与出售资产定价公允性;报告期内出售广东伟通、银河
微波等子公司股权时相关资产的评估价值与最近一期商誉减值测试评估结果存
在差异的合理性
(一)结合账面价值、评估方法、主要评估参数、评估价值、可比交易案例
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收购与出售资产定价公允性
(1)发行人报告期内收购资产情况
手方为山西华瑞、华瑞世纪。其中,山西华瑞转让 93.1621%股份,华瑞世纪转
让 6.8345%股份。转让完成后,发行人子公司北斗智联持有目标公司的 99.9966%
股份。
(2)发行人报告期内收购资产定价的公允性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9 年 3 月 31 日作为基准日对目标公司
出具天兴评报字(2019)第 0642 号《评估报告》,交易各方依据目标公司 100%
股份的评估值,经友好协商及综合考虑交易对手方曾支付增资款的情况,确认了
约定目标公司的 99.9966%股份的最终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98 亿元,交易价格具
有公允性,具体如下:
收购定价与经评估净资产价值的差异及商誉确认情况
单位:万元
标的公司名称 并表时持股比 收购定价 评估净资产价值 差异 商誉价值
远特科技 99.9966% 29,800.00 10,908.77 18,891.60 5,820.51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9 年 3 月 31 日作为基准日对目标公司
出具的《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9)第 0642 号),具体情况如下:
估。经资产基础法评估,远特科技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52,430.08 万元,评估价值
为 61,139.49 万元,增值额为 8,709.41 万元,增值率为 16.61%;负债账面价值为
值 9,159.50 万元,增值率为 416.46%。最终确定以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作价依据,
以评估值 0.9 倍确定交易价格。
①预期收益的确定。将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企业预期收益的量化指标。计
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利息费用×(1-税率 T)-资本
性支出-营运资金变动。
②收益期的确定。评估采用永续年期作为收益期。其中,第一阶段为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在此阶段根据被评估企业的经营情况及经营
计划,收益状况处于变化中;第二阶段 2024 年 1 月 1 日起为永续经营,在此阶
段被评估企业将保持稳定的盈利水平。
③折现率的确定。评估收益额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则折现率选取加权
平均资本成本(WACC)确定。
和价格标准后,参考企业提供的历史资料和未来经营预测资料开始评定估算工
作。评估人员在确定评估方法、模型、选取参数时,针对主体的实际情况,确定
了适合的评估方法,根据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和负债申报明细,针对
实物资产、货币性债权和债务采用不同的核查方式进行查证。同时,参考企业的
历史资料和未来经营预测资料开展评定估算工作。
平市场价值,仅能反映企业资产的自身价值,而不能全面、合理的体现各项资产
综合的获利能力及企业的成长性,并且也无法涵盖诸如在执行合同、客户资源、
专利、商誉、人力资源等无形资产的价值。收益法受企业未来盈利能力、资产质
量、企业经营能力、经营风险的影响较大,而国内整车厂商的采购政策以及环保
政策的修订都对行业有较大的影响,且由于近期中美贸易争端的影响,国内经济
面临下行压力。因此,评估机构认为被评估企业未来盈利能力具有较大的不确定
性。资产基础法从资产重置的角度反映了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结合此次评估情
况,被评估单位详细提供了其资产负债相关资料、评估师也从外部收集到满足资
产基础法所需的资料,并且对被评估单位资产及负债进行全面的清查和评估,因
此相对而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较为可靠,因此本次评估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
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交易各方依据前述《评估报告》,确定的目标公司 100%股份的评估值人民
币 1.092357 亿元。经协商一致,以上述资产评估值的 0.9 倍,并考虑到 2019 年
(3)可比案例分析
经检索,以下案例可作为同行业可比案例:
公司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剩余少数 40%股权。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
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2021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深圳市芯汇群微电
子技术有限公司股权价值进行评估,以收益法评估 16,820.00 万元作为公允价值
和定价依据。该交易的市净率为 4.65 倍。
GmbH 的 100%股权给 PIA Automation Holding GmbH。Preh IMA Automation
GmbH 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2,740.00 万欧元,该交易的市净率为 4.74
倍。
远特科技作为汽车智能座舱产品制造商,属于汽车电子行业。选取的可比公
司均为上市公司,跟远特科技类似,账面固定资产较多、价值相对稳定,采取市
净率与可比公司进行比较,具有合理性。因此发行人收购远特科技 99.9966%股
权事项选取资产基础法的价值作为交易依据,对应的估值倍数与同行业可比,估
值方法合理,交易定价较为公允。
公司报告期内持续聚焦卫星导航芯片、天线及其应用的核心业务,采取芯云
一体化和技术融合发展理念,积极精准布局下一代综合 PNT 芯片、云服务、天
线及惯性业务,初步构建起了位置产业五子格局,相关业务共同组成“位置数字
底座”的业务发展战略基础。由于上述主要原因,在报告期内处置了 in-tech 公
司及银河微波等子公司。
(1)发行人报告期内出售资产情况
发行人在 2020 年 11 月出售广东伟通 100%股权、2021 年 12 月出售东莞云
通 51%股权、2021 年 12 月出售银河微波 47.95334%股权、2021 年 7 月及 12 月
合计出售 in-tech 公司 57.14%股权。各次出售资产的情况具体如下:
处置定价与经评估净资产价值的差异情况
单位:万元
标的公司名称 处置股权比例 处置定价 评估净资产价值 差异
广东伟通 100.00% 21,600.00 17,993.16 3,606.84
东莞云通 51.00% 2,063.97 无评估报告 -
银河微波 47.95% 19,181.34 38,473.40 732.06
in-tech 公司 57.14% 4,900.00 欧元 无评估报告 -
广东伟通是一家致力于提供通信行业天线、基站配套产品及基站系统综合解
决方案的专业供应商和服务商,业务领域集中发展基站的以租代建项目服务。
“以租代建”业务前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基站建设,形成规模后方可实现正
向现金流,对资金的占用周期较长,资金利用率较低。随着国内金融市场趋紧,
广东伟通融资能力有限,其主动收缩了“以租代建”业务并转向通信基站相关终
端设备的贸易业务。为落实“聚焦主业”的发展指导原则,发行人于 2020 年剥
离基站业务,通过以广东伟通 100%股权增资万嘉通通信的方式进行资源整合,
实现了该资产的保值增值。
发行人委托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0 年 8 月 31 日为基
准日,对广东伟通进行了评估,出具了沃克森评报字(2020)第 1644 号评估报
告,确认股东全部权益的账面值 13,754.13 万元,评估值 17,993.16 万元。经交易
各方友好协商,共同确认广东伟通 100%股权价值 1.8 亿元及债权出资价值 0.36
亿元合计 2.16 亿元。
根据沃克森评报字(2020)第 1644 号评估报告,相关评估方法等情况如下:
评估方法:
此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评估对象分别进行了评估。经资产基础
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8 月 31 日,广东伟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纳入评
估范围内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24,911.47 万元,评估值 27,583.30 万元,增值额为
万元,无增减值;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 13,754.13 万元,在保持现有用途持续经
营前提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6,425.97 万元,增值额为 2,671.84 万元,增值率
为 19.43%。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评估结果是 17,993.16 万元。经分析最终选取收益
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关键参数选取及确定:
①预期收益的确定。将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企业预期收益的量化指标。计
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财务费用扣税后-资本性支出-
营运资金追加。
②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价值的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n
FCFF FCFF
?
i n ?1
P ? ?
i n
i?1 (1 ? r) r ? (1 ? r)
注:P:评估基准日的企业主营业务价值;FCFFi:详细预测期第 i 年企业自
由现金流;FCFFn+1:详细预测期后企业自由现金流;r:折现率(此处为加权
平均资本成本,WACC);n:收益期;i:详细预测期第 i 年。
③折现率的确定(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如下:
WACC ? Ke ?We ? K d
? (1 ? T ) ? W d
注:Ke:权益资本成本;Kd:债务资本成本;T:被评估单位适用的所得税
率;We:权益资本结构比例;Wd:付息债务资本结构比例
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对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主营业务价值进行估算,具
体方法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以被评估单位收益期企业自由现金流为基
础,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主营业务价值。在得出被
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价值的基础上,加上非经营性、溢余资产的价值,减去非经营
性、溢余负债的价值,得出被评估单位企业整体价值,之后减去付息债务价值得
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可比案例分析情况详见本问题回复“二、(二)与同行业类似企业出售案例
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方法、评估参数选取等的合理性”之“1、
广东伟通的同行业类似企业出售对比案例”相关内容。
华信天线原持有东莞云通 100.00%股权,华信天线聚焦于高精度定位行业,
将基站天线和高精度定位天线作为重点发展的业务方向。东莞云通是一家集产销
研于一体的通讯基站天线设备提供商,对华信天线的业务定位存在协同作用。在
进一步聚焦战略的指导下,公司决定将基站天线业务剥离,集合全集团的资源和
精力投入到天线上车业务的发展方向。随着运营商投资逐步趋缓的影响,基站天
线业务的需求也呈现饱和状态,竞争趋于白热化。因此,发行人决定处置东莞云
通 51%股权,处置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发行人未针对出售东莞云通 51%股权事项进行评估,以截至 2021 年 11 月
限责任公司协商确定东莞云通 51%股权,协议对价为 2,063.97 万元。
可比案例分析情况详见本问题回复“二、(二)与同行业类似企业出售案例
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方法、评估参数选取等的合理性”之“2、
东莞云通的同行业类似企业出售对比案例”相关内容。
银河微波是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专注开发设计各种微波混合集成电路、微
波组件和微波子系统,拥有一体化功放设计开发技术,发射模块、接收模块和通
道模块设计开发技术,数据链综合前端模块设计开发技术等相关核心技术,与发
行人在导航通信器件业务形成了业务协同效应,有利于业务的开展及客户积累,
提升了发行人的竞争力和服务能力。银河微波近年来收入及利润规模增长不显
著,为集中资源推进主营业务及潜力业务发展,提高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率,发行
人出售银河微波 47.95334%股权给张世勇等 11 名受让方。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喜审字【2021】第 01667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银河微波账面净资产 13,336.72 万元。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21)第 2158 号《评
估报告》,以 2021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银河微波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方友好协商,银河微波整体估值确定为 4 亿元。其中,天兴评报字(2021)第
评估方法:
此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评估对象分别进行了评估。经资产基础
法评估,石家庄银河微波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9,191.99 万元,评估
价值为 25,472.22 万元,增值额为 6,280.23 万元,增值率为 32.72%;总负债账面
价值为 5,855.27 万元,评估价值为 5,719.78 万元,增值额为 -135.49 万元,增值
率为-2.31%;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3,336.72 万元,评估价值为 19,752.44 万元,
增值额为 6,415.72 万元,增值率为 48.11%。经收益法评估,石家庄银河微波技
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38,473.40 万元,评估增值 25,136.57 万元,增值
率 188.48%。经分析最终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关键参数选取及确定:
①预期收益的确定。将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企业预期收益的量化指标。计
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利息费用×(1-税率 T)-资本
性支出-营运资金变动。
②收益期的确定。评估采用永续年期作为收益期。第一阶段为 2021 年 10 月
收益状况处于变化中;第二阶段 2026 年 1 月 1 日起为永续经营,在此阶段被评
估企业将保持稳定的盈利水平。
③折现率的确定。评估收益额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则折现率选取加权
平均资本成本(WACC)确定。
本次评估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净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
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企业整体营业性资产的价值,然后再加上溢余资产、非经
营性资产价值减去有息债务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可比案例分析情况详见本问题回复“二、(二)与同行业类似企业出售案例
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方法、评估参数选取等的合理性”之“3、
银河微波的同行业类似企业出售对比案例”相关内容。
in-tech 公司为国际知名汽车工程服务提供商,主要为汽车生产厂商提供汽车
电子电器测试与验证的工程服务,拥有宝马、大众、奥迪、戴姆勒等国际知名汽
车客户。发行人 2017 年并购该公司主要是希望将第三方汽车电子电器测试与验
证的工程服务模式在国内进行复制推广,另外也希望借此加入大众、宝马、奥迪
等客户的供应商体系,为汽车智能网联业务开拓一线的车企客户,以扩大销售规
模及提升市场知名度。
根据 2017 年收购时交易双方(即北斗德国与 F&W 公司)签署的股东协议,
双方约定在收购交割日后 3 年期满之日或之后,北斗德国有权以 1.4 亿欧元或基
于 in-tech 公司净利润为基础的价值的 18 倍较高者收购 F&W 持有 in-tech 公司
的 13 倍较高者出售北斗德国。
求北斗德国以 1 亿欧元的价格收购 F&W 公司所持 in-tech 公司 42.86%比例的股
权。鉴于新冠疫情给 in-tech 公司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以及 in-tech 公司实际
经营业绩远低于 2017 年收购时对于未来业绩的预期,北斗德国认为 F&W 公司
此次行使的卖权价格有失公允。公司管理层分析判断,与德国的汽车产业结构不
同,国内大多数汽车厂商选择自行开展工程测试,in-tech 公司的工程服务短期内
难以在国内的落地,与公司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业务难以产生协同效应。另外,由
于欧洲疫情情况以及欧洲汽车行业整体形势存在较大不确定性,in-tech 公司从事
的汽车工程服务业务受宏观环境和行业形势的影响存在一定的风险。
综合上述各种因素并与 F&W 公司协商后,双方签署了新的《股东协议》。
为 1,413.06 万欧元,股权比例由 57.14%降至 49%;剩余 49%股权由 F&W 公司
受让回购,交易行权对价为 3,486.94 万欧元。
按交易金额及持股比例计算,in-tech 公司在退出时点的整体估值对应约为
期影响。并购后 in-tech 公司的净利润水平不如预期,且 2020 年度利润较高存在
疫情短期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受到国内外商业模式不同影响,in-tech 公司
的商业模式在国内落地难度较大,与国内其他业务协同效应不显著,导致退出时
整体估值水平低于收购时。前述出售未经境内机构评估。
可比案例分析情况详见本问题回复“二、(二)与同行业类似企业出售案例
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方法、评估参数选取等的合理性”之“4、
in-tech 公司的同行业类似企业出售对比案例”相关内容。
(二)报告期内出售广东伟通、银河微波等子公司股权时相关资产的评估价
值与最近一期商誉减值测试评估结果存在差异的合理性
单位:万元
评估净资产
标的公司 处置股权 处置定价 最近一期商誉减值 差异
价值
名称 比例 (①) 测试评估结果(③) (④=②-③)
(②)
广东伟通 100.00% 21,600.00 17,993.16 3,253.40 14,739.76
东莞云通 51.00% 2,063.97 无评估报告 1,882.66 -
银河微波 47.95% 19,181.34 38,473.40 27,495.00 10,978.40
in-tech 公司 57.14% 4,900.00 欧元 无评估报告 41,453.94 -
发行人对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评估时主要是评估商誉相关资产组的经营性
资产价值,而子公司股权资产的评估方法主要是通过评估企业的整体价值间接获
取股东权益价值,不仅仅包含经营性资产评估价值,还包括溢余资产、非经营性
资产及负债的价值。两者评估资产的口径不同,直接相减存在差异,但经过计算
后两者存在勾稽关系,未见重大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0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以收
益法出具的沃克森评报字(2020)第 1644 号评估报告评估广东伟通股东全部权
益的评估值为 17,993.16 万元。
广东伟通最近一期(2019 年度)商誉评估结果为 3,253.40 万元,加上商誉
评估未考虑的营运资金 9,538.04 万元及 2020 年度截至 8 月份实现的利润 611 万
元,可得出出售时广东伟通股权资产价值约为 13,402.44 万元。因出售资产评估
报告和商誉减值评估报告用途不一致,出售时基于广东伟通的经营状况分析评估
资产有一定增值,两者差异相对合理。
发行人报告期内出售东莞云通 51%股权未进行评估,东莞云通最近一期
(2020 年)商誉评估结果为 1,882.66 万元,加回商誉评估时未考虑的营运资金
出售时东莞云通股权资产价值为 3,914.12 万元,与 2021 年 11 月 30 日东莞云通
账面净资产 4,046.43 万元无重大差异。两者差异合理。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1 年 9 月 30 日作为基准日对银河微波
出具了评估报告,以 2021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银河微波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为 38,473.40 万元。
最近一期(2020 年)商誉评估结果为 27,495 万元,加商誉评估不考虑的营
运资金 9,281.64 万元及 2021 年度 1-9 月份实现的利润 1,698 万元计算得出出售时
银河微波股权资产价值为 38,474.64 万元,与评估结果无显著差异。
构评估。in-tech 公司最近一期(2020 年)商誉评估结果为 41,453.94 万元,加上
商誉评估不考虑的营运资金 11,764.89 万元及 2021 年度并表期间(1-7 月份)实
现的利润 2,195.41 万元可计算得出 出售时 in-tech 公司股权资产 价值约为
覆盖按照商誉评估结果计算的 in-tech 公司股权资产价值。综上,两者差异合理。
四、2021 年末商誉减值测试预测业绩与 2022 年实际业绩比较情况,如果存
在差异,说明差异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商誉大幅减值风险,相关风险提示是
否充分
标的资产 2021 年末商誉减值测试预测业绩与 2022 年实际业绩比较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标的公司 誉减值测试 誉减值测试
测收入② (③=②-①) 利润⑤ (⑥=⑤-④)
预测收入① 预测利润④
华信天线 22,136.00 18,045.00 -4,091.00 4,828.00 3,319.00 -1,509.00
佳利电子 38,828.00 25,600.00 -13,228.00 3,149.00 1,125.00 -2,024.00
Rx
Networks 1,110.00 989.00 -121.00 18.00 -92.00 -110.00
(加元)
徐港电子 160,262.00 171,218.00 10,956.00 573.00 4,953.00 4,380.00
凯立通信 10,361.00 5,248.00 -5,113.00 -53.00 -1,531.00 -1,478.00
由上表,各标的资产 2021 年商誉减值测试预测业绩与 2022 年实际业绩存在
差异情况分析如下:
公司在 2021 年末商誉减值测试时预测华信天线 2022 年营业收入 22,136 万
元,利润总额 4,828 万元。公司结合目前已实现的财务数据及现阶段市场情况,
预测华信天线 2022 年度营业收入约 18,045 万元,利润总额约 3,319 万元。盈利
情况与商誉减值评估中的预测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有以下原因:
(1)资源投入和产出时间存在周期错配。公司为顺应汽车智能化发展趋势,
加大了高精度上车产品的开发力度,2022 年已经实现在乘用车的定点使用。目
前公司已经定点三家新能源车企,但因投入和产出时间周期存在错配,其产出在
现阶段还远未达到预期,根据现有定点客户的需求预测,未来 5 年预计有 3-5 亿
收入规模。
(2)经营受到新冠疫情的不利影响。2022 年世界各国经济增速受疫情影响
均出现大幅下降,各国投资和消费信心严重不足,间接影响国内相关行业的发展。
同时,国内上半年深圳、上海接连爆发疫情,而公司主要大客户(如司南导航
(833972)、华测导航(300627)、上海联适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极飞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就集中在广东和上海,受此影响,客户订单交付严重受阻,
直接给公司的销售目标带来重大影响。
(3)受美国对中国半导体产业进一步制裁的影响,2022 年全球芯片供应出
现断供潮。受此暂时性因素影响,公司生产所需部分核心关键元器件无法及时采
购入库,导致物料无法齐备,影响产品生产及交付,部分订单被迫取消或延迟交
付。
面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公司采取一系列举措积极应对,一方面落实“三
降一增提升”的要求,进一步压缩开支,提升产品竞争力,另一方面积极布局海
外市场,以此来弥补国内市场价格竞争导致的毛利率下滑影响,从而确保综合毛
利率稳中有升。
考虑到随着疫情好转、市场需求的复苏、海外市场的高速增长以及公司新业
务(机器人市场、车载天线市场)的逐步落地,同时结合目前在手订单情况,发
行人初步判断华信天线与预期业绩不存在重大差异,未来商誉减值风险相对较
小。
公司在 2021 年末商誉减值测试时预测 2022 年营业收入 38,828 万元,利润
总额 3,149 万元;公司结合目前已实现的财务数据及现阶段市场情况,预测 2022
年度营业收入 25,600 万元,利润总额 1,125 万元。
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不及预期,主要是受近年来的全球疫情及缺芯形势叠加
影响,2022 年海内外消费类市场不景气,使得公司产品在消费类市场的规模化
应用进程有所延缓。
自 2022 年下半年起,全球疫情逐步缓解情况,通信领域市场需求出现回暖、
缺芯形势也开始缓解,公司加快推进规模化应用进程,持续推进 5G 小基站介质
滤波器及消费类 LTCC 射频元器件的应用与扩能。
在 5G 小基站客户方面,中国移动基站集采于 2022 年 8 月份开标,中国电
信、中国联通也将陆续开展采购工作。公司预计 2022 年四季度以及 2023 年全年,
在消费类电子应用方面,公司预测随着手机市场从 4G 到 5G 的迭代,将带
来 LTCC 射频元器件用量的显著增长。品牌厂商持续自研,国内 IDH 厂商也开
始推动 5G 手机专案的启动,佳利电子在头部客户的交付、质量、成本方面逐步
得到认可,发行人预计佳利品牌的 LTCC 器件将在此行情中受益,同时也会在物
联模块市场和网络通信市场等领域也会取得较大增长。
佳利电子在其他应用领域也在努力保持或提高市场占有率,如在高精度定位
方向,通过陶瓷材料技术、规模、成本优势,保持在汽车鲨鱼鳍天线的定位天线
占有率;在无人机领域争取主要市场份额,继续保持陶瓷天线的市场占有率;在
授时天线领域,利用品牌影响力,在其他中小客户继续做推广,提升产品规模。
发行人结合未来行业的预期,初步判断佳利电子与预期业绩不存在重大差
异,未来商誉减值风险相对较小。
公司在 2021 年末商誉减值测试时预测 2022 年营业收入 1,110 万加元,利润
总额 18 万加元;公司结合目前已实现的财务数据及现阶段市场情况,预测 2022
年度营业收入约 989 万加元,利润总额约-92 万加元。
下:
(1)受新冠疫情影响,全球经济低迷,经济下行压力远远超出 2022 年初预
期,并面临进一步下行压力。全球各国投资和消费信心严重不足,间接影响了消
费类行业的发展速度。
(2)考虑未来战略规划及行业布局,高精度领域研发投入等相关费用增多。
诸如智能手机、智能驾驶、智能割草机等领域都对高精度服务有切实需求,公司
加大了高精度定位数据服务的研发投入,短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成本较高,从而使
公司利润降低。
在高精度服务市场落地方面,公司在 2022 年 10 月也取得突破性进展,与高
通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高通将在新平台上搭载公司的高精度定位服务,此
项突破未来有望为公司收入带来较高增长。
面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公司也积极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在辅助定位方面,公司将增加提供高附加值功能,以巩固现有客户并
获取新的客户机会。在人力方面,公司将保持精炼的人力资源投入,维持服务运
维与质量,提高利润水平、保证现金流。在市场方面,公司将借助发行人内部资
源,积极进入中国新兴的主芯片厂商。
(2)在高精度定位服务方面,公司将加强研发项目管理,加强与真点科技
的协同程度,加快研发进度,提高研发效率,加速服务商用上市的进度。市场方
面,公司将继续深化与高通合作,并积极拓展消费类和行业用户,做大高精度服
务收入。
公司在经历疫情及新业务投入对短期业绩的不利影响阶段后,考虑到随着疫
情好转,市场需求复苏,公司开展的新业务高精度定位服务的逐步落地,并结合
目前拥有的客户资源的预期来看,公司未来将实现新的收入、利润的增长。经初
步判断,公司未来商誉减值风险相对较小。
公司在 2021 年末商誉减值测试时预测 2022 年营业收入 160,262 万元,利润
总额 573 万元;公司结合目前已实现的财务数据及现阶段市场情况,预测 2022
年度营业收入 171,218 万元,利润总额 4,953 万元,收入及利润均高于预期,主
要由于:
(1)公司资源整合的协同作用及集采效益的增强、产品多元化、持续突破
新客户以优化客户结构、新产品研发成功抗击了市场风险。
(2)汽车市场的竞争进入白热化,车企客户为了市场份额,增加座舱、内
外饰等体验,并提供更好的汽车功能、技术增量,徐港电子也从中受益。同时公
司积极维权,部分应收货款折算为上市公司股票,为公司追回了部分损失而增加
当期利润。
发行人结合对未来行业的预期,预测国内汽车电子厂商的市场份额将会大幅
增长,给公司带来了广阔的发展前景,因此判断徐港电子基本能实现预期业绩,
未来商誉减值风险相对较小。
公司在 2021 年末商誉减值测试时预测 2022 年营业收入 10,361 万元,利润
总额-53 万元;公司结合目前已实现的财务数据及现阶段市场情况,预测 2022
年度营业收入 5,248 万元,利润总额-1,531 万元,营业收入及利润不及预期主要
有以下原因:
(1)快递物流行业需求萎缩。因快递物流公司在新建中转场地时会采用自
动化分拣线,减少了人工使用手持终端的数量,导致公司终端的订单数量减少。
公司判断,自动化分拣线会是大型中转场地的建设趋势,原有快递业务员的使用
场景也存在被智能手机替代的风险。国内激烈的竞争情况也延伸至海外市场,海
外业务本年度的规模减少,且毛利率降低,海内外业务都收到较大冲击。
(2)高拍仪业务方面较预期有较大缩水。因快递物流行业的头部大客户在
疫情期间减少了对网点的新增建设,对设备需求减少,后续的设备需求也偏向于
成本较低的方案,会减少高端一体机的需求,转而采购低成本的简易版产品,这
对公司营业收入造成负面影响。
(3)新兴市场方面,如测绘业务市场拓展未达预期,与预算偏差较大;
(4)渠道代理类客户在 2022 年因市场行情及疫情问题,提货较预算下降幅
度较大。
结合该行业未来严峻的形势预期,公司通过保持现有快递物流客户、进一步
开拓新兴行业客户、严控各项管理费用支出等多种方式改善经营环节,但未来收
入利润较难达到往年收入利润预期。经发行人初步测算,凯立通信存在进一步减
值风险。但因其商誉账面价值金额较小,发生减值的金额也较小,对发行人业绩
不构成重大影响。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商誉账面价值 64,487.77 万元。其中,华信天线
港电子 2,599.05 万元、凯立通信 1,244.26 万元。发行人除徐港电子外,其他各子
公司预测 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不达预期。结合相关子公司经营状况、产品的技术
水平、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宏观经济环境及疫情、国际政治环境等因素综合分析
考虑,经发行人管理层初步评估测算,凯立通信可能存在进一步减值风险,但因
其商誉账面价值金额较小,发生减值的金额也较小,对发行人不构成重大影响。
其余子公司与预期业绩不存在重大差异,综合行业发展前景相对乐观及疫情影响
逐步趋稳等因素,未来商誉减值风险相对较小。结合前述分析,保荐机构在尽职
调查报告“第十节、一、9、资产减值的风险”处进一步补充披露了资产减值风
险事项,具体如下:
“公司因收购华信天线、佳利电子、加拿大 Rx Networks 公司等公司,确
认了较大金额的商誉。公司需要每年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并依据减值测试的结果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2019 年度商誉减值损失 55,180.41
万元,商誉账面价值 102,875.16 万元;2020 年度公司商誉减值损失 1,361.72
万元,商誉账面价值 101,619.36 万元;2021 年度公司减值损失 1,422.89 万元,
商誉账面价值 64,082.00 万元。华信天线、佳利电子、Rx Networks 公司等部分
子公司营业收入虽不达预期,但综合行业发展前景相对乐观及疫情影响逐步趋稳
等因素,公司报告期内未对前述子公司持续计提商誉减值损失。未来如果公司收
购的业务单元经营状况恶化或者经营业绩不达预期,存在公司商誉及其他资产持
续减值的风险。
因资产减值等因素影响,公司在报告期内业绩波动较大,2019 年度至 2022
年上半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75,938.60 万元、12,903.77 万元、19,414.62 万元、
大幅下滑的风险。”
五、保存机构及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的商誉减值评估报告和评估说明,复核其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评估方法、是否符
合行业惯例,分析预测期平均收入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平均毛利率及折现率
等关键参数的测算过程及差异合理性,了解报告期内公司商誉减值计提的情况,
分析商誉减值测试方法和计算结果是否准确;
报表等资料,向发行人了解收购及出售背景、交易对价等情况;分析其实际盈利
情况;检索查询同行业相关可比案例信息并做对比分析;
审核报告,查询境内外交易对手方相关资料,分析交易对手方与发行人实际控制
人及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是否可能损害中小股东的权益;
分析其 2021 年末商誉减值测试预测业绩与 2022 年实际业绩差异的合理性。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各标的资产报告期内经营业绩相对稳定,报告期内未涉及
业绩承诺;
分性、合理性,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会
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的相关规定。各年减值测试选取的参数、
资产组合与原评估报告选取的参数、资产组合不存在重大差异,参数的不同存在
合理性;评估方法、评估参数选取与同行业与类似企业出售案例不存在显著差异,
存在商业和会计上的合理性;
合理,与可比交易案例具有可比性,收购和出售资产定价公允;报告期内出售广
东伟通、银河微波等子公司股权时,相关资产的评估价值与最近一期商誉减值测
试评估结果存在的差异具有合理性;
具有合理性,商誉进一步大幅减值的风险较小,相关风险已充分提示。
问题 2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
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是否从本次募
集资金总额中扣除。(2)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
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
形,并将财务性投资总额与公司净资产规模对比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
理性。(3)结合公司是否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及该类基金设立目的、投资
方向、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本
金和收益率的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
围,其他方出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
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是否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一)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投资的认定标准
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2 月发布《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
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
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
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6 月发布《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规定:“(1)
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
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
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
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
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
定为财务性投资。(3)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
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0%(不包括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
额)。期限较长指的是,投资期限或预计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以及虽未超过一年
但长期滚存。(4)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
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7 月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明确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产业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如同
时属于以下情形的,应当认定为财务性投资:(1)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或其
投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不具有该基金(产品)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
(2)
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6 月发布《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规定:“除人
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
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
保理和小贷业务等。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
例及产业政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类金融计算口径。”
(二)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
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即 2022 年 2
月 5 日)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就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
资)的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芯片及数据服务、导航产品、陶瓷元器件、汽车智能网
联四大板块,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
业务的情况。因此,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
之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进行类金融业务,亦无拟实施类金融业务的计划。
根据 2019 年签署的《北京北斗海松产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
议》,公司分别于 2019 年、2020 年实缴两期出资并应于 2021 年 11 月履行第三
期出资。根据合伙人会议决议及 2022 年签署的变更后的合伙协议,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履行第三期出资义务并实缴出资 3,625 万元。就投资北斗海松相关
情况,详见本问题回复之“二、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
的情形,并将财务性投资总额与公司净资产规模对比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
和合理性”之“(一)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
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之“5、长期股权投资”之“(3)北京北斗海松产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相关内容。
公司参与发起设立并投资北斗海松,意在基于公司在卫星导航定位领域的技
术领先优势,提高北斗高精度在航天航空和汽车智能网联领域的导航服务应用能
力,促进细分行业与北斗产业融合。通过设立基金,公司得以快速灵活实现北斗
与新技术的融合和构建生态圈,进而与自身业务产生联动效应,为北京市高精尖
产业发展提供动能。结合北京高精尖产业基金“通用航空与卫星应用”的投资领
域,推动“北斗+”航空航天、自动驾驶、智能交通等对北斗导航具有战略引领
并具有极大需求的细分产业,实现公司技术融合及规模化发展,最终实现扩大北
斗产业规模的长远目标。
因此,公司投资北斗海松不以获取该基金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属于公司
拟长期持有的战略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华信天线与东莞云通存在财务资助资金拆借 500
万元,拆借期间为 2021 年 11 月 25 日-2022 年 6 月 30 日,报告期末已收回。东
莞云通原系华信天线全资子公司,2022 年 12 月东莞云通股权转让后为华信天线
持股 49%的参股子公司。该笔资金拆借发生于东莞云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期间,
不属于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即 2022 年 2 月 5 日)至今发生的财务
性投资。
因此,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资金拆借,亦无拟实施资金拆借的计划。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不存在将资金以委托贷款的形式借予他人的情况,亦无拟实施委托贷款
的计划。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情形,亦无以超
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计划。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投资情
形。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不存在新增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投资
(1)昆仑北斗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昆仑北斗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仑北斗”)成立于 2022 年
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
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
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卫星导航服务;导航终端制造;导航
终端销售;卫星通信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卫星导航多模增强应用服务系统
集成;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大数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测绘服务;基础电信业务” 。
投资的议案》,与中石油旗下昆仑数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中油慧普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昆仑北斗发行人出资 3,400 万元,持有昆仑北斗 34%的股权
并委派 1 名董事、1 名监事及 1 名常务副总经理。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按合
资协议约定完成对昆仑北斗出资 3,400 万元。该投资完成后,昆仑北斗的股权结
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10,000.00 100.00%
昆仑北斗主要定位于为油气行业、智能网联汽车等提供高可用、高稳定、自
主完好性的高精度定位服务,为中石油的各个加油站导流并丰富服务场景,将进
一步推动北斗在油气领域的应用。该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利用北斗星通与中石油双
方股东在站址资源、北斗定位技术等行业优势,实现 “北斗”在油气领域勘探、
开采、炼化、储运、销售等既有丰富场景的应用,并将公司在汽车、渔业、农机
等行业的基于位置服务成熟技术应用到油气、能源行业。根据合作各方签署的昆
仑北斗合资协议,昆仑北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公司及旗下子公司所需的接收
机、高精度天线、汽车电子等产品、解决方案及服务;为落实“云芯一体化”战
略,昆仑北斗将向北斗星通提供高精度地基增强网全网基准站数据产品并向智能
联网汽车领域的高精度定位应用提供服务。
因此,公司投资昆仑北斗股权不是以获取该公司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属
于公司持有的战略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国汽智端(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国汽智端(成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汽智端”)成立于 2022 年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
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电子元器件与机
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研
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汽车零配件零
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导航终端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
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
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停车场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
验发展;对外承包工程;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安全咨询服务;认证咨询;货物进
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认证服务”。
联与公司关联人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由子公司北斗智联投资 510 万人民币并
由北斗智联提名徐林浩任该公司董事,增资后北斗智联持股比例为 21.79%。该
投资事项已于 2022 年 8 月完成出资并于 2022 年 11 月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完成
投资后,国汽智端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元)
合计 2,340.00 100.00%
国汽智端是由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体系下孵化的一家高科技企业,主
要从事智能网联汽车新一代车载智能终端基础平台业务,开发基于汽车新型电子
电气架构下的复杂系统集成型设备及基于功能安全、信息安全、预期功能安全标
准正向开发的前装量产型平台,具备多模式通信、安全网关、高精度定位、关键
事件数据存储、整车 OTA 等功能,全面赋能自动驾驶以及智能座舱技术实现。
该投资的主要目的是为加速北斗智联上下游生态合作,实现国汽智端的多模
式通信、多模式定位及安全网关领域技术优势与北斗智联在生产制造、供应链和
客户资源的优势互补,丰富北斗智联在通信网联领域的产品线,带动北斗星通芯
片、天线等基础产品进一步开拓汽车电子市场,综合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旗下
北斗智联拥有完备的汽车电子制造和供应链优势,为国汽智端提供满足车规级的
制造服务,同时国汽智端利用北斗智联现有的客户资源,实现新产品快速导入市
场。目前,北斗智联与国汽智端已陆续开展产品研发合作,国汽智端将委托北斗
智联开展无线通讯模块应用技术开发、北斗智联将委托国汽智端开展车载无线通
讯终端产品合作开发。双方未来还将在项目样机制作、量产代工、客户开拓等方
面开展深度合作。因此,公司子公司北斗智联投资国汽智端股权不是以获取该公
司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属于公司持有的战略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锐驰智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锐驰智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驰智光”)成立于 2016 年
达产品。锐驰智光系公司子公司北斗智联持有 1.14%股权的参股公司。就锐驰智
光相关情况,详见本问题回复之“二、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
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
性投资的情形,并将财务性投资总额与公司净资产规模对比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
必要性和合理性”之“(一)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
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
情形”之“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之“(7)锐驰智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相关内容。
斗智联以 333 万元认购 2.1631 万注册资本,持股比例 1.1353%,条件成熟后二期
增资由北斗智联以 667 万元认购 4.3326 万注册资本,持股比例增加 2.0844%。二
期出资条件包括增资协议签署日后 12 个月内单线激光雷达产品出货量、多线激
光雷达产品出货量、收入规模或合格融资事件等。结合锐驰智光目前的经营情况
及双方前期沟通情况,北斗智联目前尚无法判断是否需按约定条件进行二期出
资,需待锐驰智光 2022 年度审计后作出相关判断决策。因锐驰智光相关车载激
光雷达产品有待量产推向市场、与北斗智联相关协同效应有待验证显现,基于谨
慎性原则,北斗智联对锐驰智光的投资为财务性投资,并将拟投入的二期出资金
额 667 万元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综上,公司子公司北斗智联拟投向锐驰智光的二期出资属于财务性投资并将
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除该情形外,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
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其他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
融投资)的情形,其他投资事项涉及资金不需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二、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
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并将财务性投
资总额与公司净资产规模对比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
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会计科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性投资
账面金额占归 是否属于财 财务性投资
序号 项目 账面金额 占归母净资
母净资产比例 务性投资 金额
产比例
合计 91,086.43 21.57% - 29,621.20 7.02%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 1,066.29 万元。公
司子公司江苏北斗应收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汽车”)
减值。2021 年 11 月,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出具了清算转重整民事裁定书对杭
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进行重整。根据重整计划,超出 10 万的欠款先回 10 万
元,其余部分折算为上市公司股票,股票锁定期 6 个月。2021 年 12 月 17 日,
江苏北斗股票账户入账 296,209 股 ST 众泰股票。2021 年 11 月 23 日,众泰汽车
《重整计划草案》公告通过。2021 年 12 月 7 日,法院正式批准众泰汽车重整计
划。根据重整计划,相关债权超出 10 万的欠款先回款 10 万元,其余部分折算为
上市公司股票,股票锁定期 6 个月。2022 年 4 月 14 日,江苏北斗股票账户入账
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系因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发生客户欠款执行重整计划而导
致公司通过债转股方式被动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不属于公司自主决策的财务性投资。
就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鉴于无法确定众泰汽车重整后能否实现持续健康经
营,公司基于控制风险考虑已在股票解锁后陆续通过二级市场出售,目前尚剩余
约 52 万股众泰汽车股票将待择机出售。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10,531.78 万元。其他应收
款账面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内容 期末余额 账龄 比例 坏账准备
in-tech 公司 股份回购款 7,078.48 1 年以内 62.21 353.92
宿迁联智汇创企业管理
股权转让款 1,101.67 1 年以内 9.68 55.08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东万嘉通控股有限责
股权转让款 1,010.81 1 年以内 8.88 50.54
任公司
渝北区清欠追薪工作领
农民工保证金 220.00 2-3 年 1.93 66.00
导小组办公室
中升(大连)集团有限
质保金 130.00 4 年以上 1.14 130.00
公司
合计 - 9,540.96 - 83.84 655.55
前述其他应收主要构成为股权转让款、股份回购款、保证金等。股权转让款
系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东莞云通 51%股权、公司转让持有的部分北斗智联股权用
于子公司员工激励而产生,股份回购款系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 in-tech 公司股权
而产生。因此,公司其他应收款不涉及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为 6,047.76 万元,主要系增
值税留抵扣额及相关税种预缴税额,不涉及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持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是否属于财 财务性投
序号 项目 出资比例
北京中关村北斗股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国汽(北京)智能网联汽车研究
院有限公司
合众北斗电子科技(上海)有限
公司
北京北斗天元导航系统技术有限
公司
合计 39,861.26 - - 29,621.20
(1)北京中关村北斗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中关村北斗的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认缴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认缴比例
出资额
合计 11,883.00 100.00%
中关村北斗普通合伙人为北京北斗融创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
京北斗融创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为北京北斗融创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对应控制人为张工。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北京北斗融创股权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认缴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出资比例
出资额
合计 500.00 100.00%
中关村北斗成立于 2014 年 8 月,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本合伙企业的投资领
域及投资阶段主要为导航应用和位置信息服务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投资中关村
北斗正是基于其定位,目的是希望进一步完善公司业务布局,做好技术储备,推
动技术创新,促进上下游的新技术、新业务模式与公司核心业务的结合,通过“北
斗+”路径实现产业链布局,提升公司的竞争力。该基金投资的企业主要布局于
北斗导航及定位应用领域,投资了北京北斗众航科技有限公司、天津航峰希萨科
技有限公司等产业链相关企业。
基于公司为中关村北斗有限合伙人且未委派投资决策委员参与合伙企业投
资决策等因素,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认定投资中关村北斗事项为财务性投资。
(2)国汽(北京)智能网联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国汽(北京)智能网联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为“国汽智能”)的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合计 110,000.00 100.0000%
国汽智能成立于 2018 年 3 月,是由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及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联盟共同发起筹建,定位为国家级智能网联汽车创
新中心,致力于聚集国内外高端专业人才,突破关键共性技术,提升创新能力,
培育一批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持续高效引领和支撑行业
发展。国汽智能已获批“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公司+联盟”构成了
国汽智能的核心运营模式,共同打造产业协同创新的枢纽合和生态系统。在核心
层,国汽智能依靠股权投资单位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前沿基础技术和共性交叉技术
研发;在伙伴层,国汽智能通过开展项目、业务合作的非股权投资主体单位,共
同开展共性技术研发,作为国汽智能研发方向的补充;在辐射层,以联盟成员单
位作为成果受让主体,实现国汽智能科技创新的成果应用转化。
通过投资该公司,子公司北斗智联通过国汽智能平台拓展了与下游车企的直
接沟通联系渠道,打造与客户端的紧密关系;同时与其他股东单位共同参与了智
能网联行业的相关法规标准、技术路线规划的制定,增强北斗星通在行业内的技
术引领和市场话语力。公司投资国汽智能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汽车智能网联业务
进行的,有利于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及其他股东单位建立密切合作关系,从而推动
自身在汽车智能网联业务领域技术的发展进步。作为股东方之一,北斗智联与国
汽智能签署了《新一代自动驾驶平台设计及开发项目合同书(子合同)》,在座
舱控制器等领域开展高度自动驾驶平台的整车集成验证、高度自动驾驶平台产业
化推广应用、开发与测试工具链的研发、标准制定与知识产权建立工作。
因此,该项投资不是以获取该公司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属于公司持有的
战略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合众北斗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合众北斗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
“上海合众北斗”)的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合计 1,380.40 100.00%
上海合众北斗成立于 2013 年 5 月,主营业务为汽车电子产品的销售,是公
司 2019 年度的前五大客户之一,并在报告期内持续存在业务往来。公司子公司
参股上海合众北斗,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汽车智能网联业务进行的投资,目的在
于稳定深化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作关系。投资前,公司子公司江苏北斗即与上海
合众北斗开展战略合作,对公司汽车电子业务市场开发和维护起到了重要作用。
完成投资后,上海合众北斗协助北斗智联完成包括上汽斯柯达在内的新车企客户
导入,有效助力北斗智联的业绩增长。
公司投资上海合众北斗不是以获取该公司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该投资属
于公司持有的战略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广东万嘉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广东万嘉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万嘉
通通信”)的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合计 6,281.08 100.00%
万嘉通通信成立于 2017 年 8 月,主要业务为通信基站建设和运营。2020 年
东伟通股权投资广东万嘉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出售前,广东伟通系公
司全资子公司华信天线 100%持股公司,主要从事基站“以租代建”及通信基站
相关终端设备贸易业务。基站以租代建业务规模化发展对资金需求量较大,需要
先一次性投入资金完成基站的建设,然后按照租赁期回收资金。为进一步落实
“聚焦主业”战略举措,华信天线剥离了基站以租代建业务聚焦天线核心业务,
以广东伟通 100%股权增资万嘉通通信,有利于华信天线资源进一步聚焦天线主
业发展。
万嘉通通信基站建设与运营业务与公司相关天线业务保持了一定的产品协
同、客户协同效应。鉴于公司目前已不再直接开展通信基站建设运营业务,基于
谨慎性原则,公司认定投资万嘉通通信为财务性投资。
(5)重庆晖速智能通信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重庆晖速智能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重庆晖
速”)的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合计 2,600.00 100.00%
重庆晖速成立于 2016 年 7 月,主要从事 5G 基站天线相关业务。2020 年 11
月,华信天线与广东晖速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以 1,100 万元对价受
让其持有的重庆晖速 357.50 万元股权,持股占比 13.75%。公司子公司华信天线
投资该公司,主要系该公司与华信天线业务板块存在协同。该公司从事的移动通
信基站天线业务及智慧杆产业拥有爱立信(中国)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
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等知名客户,
有助于华信天线开拓相关客户业务,提升相关天线业务产品协同效应。
鉴于华信天线对重庆晖速持股比例较低、业务协同效应有待进一步显现提升
等因素,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认定投资重庆晖速为财务性投资。
(6)上海博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上海博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博汽智
能”)的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合计 1,111.11 100.00%
博汽智能成立于 2017 年 9 月,主要从事车载娱乐、监控等视觉系统领域的
汽车电子产品及解决方案业务,依靠车身网络、视频处理、汽车电子 EMC、车
联网、IOS、Android 软件生态服务等核心技术为依托打造汽车电子产品,其客
户包括上汽大众、上汽通用、斯柯达、别克、雪佛兰等整车厂。博汽智能在报告
期内为公司前十大主要客户之一。公司子公司北斗智联于 2020 年 9 月投资该公
司并持股 10%,主要系考虑该公司与汽车智能网联业务在智能座舱类产品上具有
较强的协同研发制造潜力,投后有利于增强产业协同效应,有利于帮助公司开拓
与整车客户之间的合作关系。完成投资后,博汽智能向子公司北斗智联提供了包
括大众朗逸、上汽通用在内的新车企客户资源导入,助力北斗智联营收业绩增长。
因此,公司投资博汽智能不是以获取该公司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该投资
属于公司持有的战略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7)锐驰智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锐驰智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锐
驰智光”)的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重庆中金科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北京启迪京合赛欧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合计 190.54 100.00%
锐驰智光成立于 2016 年 6 月,主要致力于研发集成式激光雷达并基于自主
研发的芯片推出集成式激光雷达产品,面向无人机、机器人、AGV、智能物流
小车、自动驾驶等下游市场领域提供优质的激光雷达产品及服务。该公司是北京
“专精特新”企业,其激光雷达产品搭载自主研发的集成光学芯片,可有效提升
激光雷达产品的一致性与可靠性,大幅降低激光雷达的价格。北斗智联在智能驾
驶领域核心产品为中央决策系统提供精确定位感知,目前较为成熟的路径为“卫
导+惯导”组合导航器,但在视觉定位及激光雷达定位领域亟待进行布局。同时,
锐驰智光作为一家创业型公司,短期内难以获得整车厂供应商资质,借助北斗智
联客户资源,可快速获得车厂测试和验证。因此,北斗智联投资该公司主要基于
锐驰智光有助于补齐北斗智联在自动驾驶领域激光雷达定位的短板,有利于降低
激光雷达领域的学习曲线,助力智能驾驶板块的发展和成熟。目前,北斗智联协
同锐驰智光逐步开始参与汽车电子产品定义开发,并于 2022 年一季度开始向锐
驰智光采购少量多线激光雷达产品用于样机生产测试,以便后续形成较为完整的
产品线及解决方案。
鉴于锐驰智光相关车载激光雷达产品有待量产推向市场、与北斗智联相关协
同效应仍有待验证显现,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认定投资锐驰智光为财务性投资。
(8)北京北斗天元导航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北京北斗天元导航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
“北斗天元”)的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合计 700.00 100.00%
北斗天元成立于 2002 年 10 月,是由公司与中国亚太移动通信卫星有限责任
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主营业务为卫星工程相关的技术研发和服务;北斗一号用户
机模块的研发、生产及配套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技术服务。公司在早期阶段与
北斗天元在“导航信号完好性监测接收模块”等项目上开展了共同研究开发合
作。
公司 2002 年投资北斗天元时,期望通过投资于该公司分享其细分行业的增
长成果,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导航产品设计能力,不是以获取该公司的投资收益为
主要目的。因北斗天元自成立以来连续亏损,公司于 2006 年末对该项投资全额
计提减值。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该投资账面余额为 0 元。
(9)Fathom 公司
Fathom 公司主营业务为基于蓝牙和气压测高的室内定位和信标管理解决方
案。公司投资 Fathom 公司是为了探索室内外定位一体化技术的可行性。该公司
研制基于低功耗蓝牙的智能信标产品,并基于该成果的室内定位服务能力推出面
向机场、火车站、地铁站、集装箱码头、大型商业中心、仓储和物流等应用场景
的室内定位服务与解决方案。该投资属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不是以获取
该公司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由于技术比较前沿,应用场景有限导致商业模式落地不如预期,Fathom 公
司的财务状况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账面资金不足以维持正常的经营活动,公司
对该笔投资计提了全额减值准备。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该投资账面余额为 0
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中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深圳市华云通达通信技术
有限公司
斯润天朗(北京)科技有
限公司
北京北斗海松产业发展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星际导控科技有限责
任公司
石家庄银河微波技术有限
公司
东莞市云通通讯科技有限
公司
合计 25,507.88 21,521.79 13,895.02 9,677.37 -
(1)深圳市华云通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华云通达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深圳市华云通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925232315
法定代表人 王丹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300.75 万人民币
发行人持股情况 发行人持有其 33.50%的股权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登良路 62 号南园综合大楼 B613 室
数据及信息通信系统软硬件的研发、销售及其系统集成信息的技术咨
经营范围
询。
经营期限 2009 年 7 月 31 日至 2029 年 7 月 31 日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华云通达的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合计 300.75 100.00%
华云通达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 33.50%的股权,对其经营财务决策
具有重大影响。华云通达主要从事气象监测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制造,涵盖
北斗终端研制、北斗气象数据传输等领域。该公司以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系统为基
础,综合利用 GPS 卫星定位系统、海事卫星系统等多种卫星网络,以及船舶自
动识别系(AIS)、通过自主创新、集成创新,构建了覆盖全国的运营服务网络,
面向渔业、交通、气象、水利、旅游、矿业等行业提供基于位置的综合信息服务,
形成了“产品+系统应用+运营服务”的业务发展模式。
公司与华云通达在报告期内存在业务往来,在气象终端设计、数据交换设计
和运营等方面一直保持合作,为气象客户提供全链条的、优质的从终端设计、研
发、生产、安装,到气象数据传输、运营维护等一系列的服务。此外,为响应主
管部门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推进北斗三短报文应用的号召,公司与华云通达还将
进一步跟进气象领域北斗三短报文运营方面的行业发展,促进双方业务合作范围
方面达到新的广度和高度。
公司投资华云通达不是以获取该公司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属于公司持有
的战略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斯润天朗(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斯润天朗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斯润天朗(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0765656652
法定代表人 高丹枫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705.58 万元人民币
发行人持股情况 发行人持有其 4.35%的股份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创客小镇社区配套商业楼 17#楼一层 176 室
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
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上的云计
算数据中心除外);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汽车、摩托车零
经营范围 配件、通讯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市场调查;产品设计;汽车
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3 年 8 月 29 日至 2033 年 8 月 28 日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斯润天朗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宿迁高投毅达产才融合发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合计 2,705.58 100.00%
派驻董事并参与该公司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决策,对其有重大影响,按照权益法核
算。因斯润天朗 2020 年融资,公司在斯润天朗的持股比例下降为 4.35%。斯润
天朗为车联网服务商,打造了天朗星车联网大数据云平台并推出了 2G/3G/4G
T-BOX 等终端产品,在车联网领域具有较强的市场地位。完成投资后,北斗智
联与斯润天朗实现了包括 T-box 领域在内的产业研发协同,对北斗智联对智能网
联、车联网领域相关产品的认识和开发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报告期内,公司子
公司江苏北斗为斯润天朗提供 T-box 产品代工,并在上汽通用五菱、赛麟等客户
端形成了协同效应。
因此,公司投资斯润天朗主要着眼于汽车智能网联领域的产业协同,不是以
获取该公司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属于公司持有的战略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
资。
(3)北京北斗海松产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北斗海松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北京北斗海松产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1NULB93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北斗融创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 50,000 万元人民币
发行人持股情况 发行人持有其 29.00%的股份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 7 号 1 幢二层 218 室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下期出资时间为 2021 年 06 月 02 日;1、未
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
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
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
经营范围
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经营期限 2019 年 11 月 21 日至无固定期限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北斗海松的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出资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认缴出资 出资比例
嘉兴海松守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北京北斗融创股权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合计 50,000.00 100.00%
北斗星通于 2019 年 4 月入选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财政局公布的
第五批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合作机构名单。2019 年 10 月 16 日,北斗星通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作发起设立高精尖产业
发展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发起设立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2020 年 2 月 3
日,北斗海松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根据合伙协议等相关文件,公司分别于
万元。
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是由北京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引导社会资本及专业
机构投资于高精尖产业,推动资本与产业融合发展,专项用于支持符合首都城市
战略定位的高精尖产业发展的基金。北斗海松属于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子基
金。根据北斗海松合伙协议,北斗海松应“以股权方式投资于符合首都功能定位、
产业发展方向和区域战略布局规划的项目,重点选择与北京市上市公司、产业龙
头等行业重点企业合作,对境内外高精尖企业进行并购重组,增强企业核心竞争
能力,优化行业资源配置,推进高精尖产业整合升级、做优做大做强”,“基金
的重点投资领域为通用航空与卫星应用”且“基金可投资资金全部投资于重点
投资领域”。
北斗星通参与北斗海松发起设立,意在基于公司卫星导航定位领域技术领先
优势,结合北京高精尖产业基金“通用航空与卫星应用”的投资领域,坚定推行
“北斗+”发展战略,强调对用户应用的理解,重点发展前沿和新技术及行业应
用解决方案,实现“北斗+”重点行业等能够与北斗时空信息产生显著协同增强
效应的技术,推动“北斗+”航空航天、自动驾驶、智能交通等对北斗导航具有
战略引领并具有极大需求的细分产业,实现公司规模化发展,最终实现扩大北斗
产业规模的长远目标。
北斗海松设立成员为 3 人的投资决策委员会,3 名委员分别来自于北斗星通、
华瑞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北京北斗融创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投
资决策委员会就项目投资条件是否符合基金要求及最终是否对拟议投资的项目
进行投资做出决议。因合伙协议约定投资需投资决策委员会全票通过,公司在投
资决策委员会有席位,对北斗海松构成重大影响。根据合伙协议相关约定,在基
金项目退出时,北斗星通还可行使优先收购权,有利于公司实现产业化规模化发
展目标。
该基金投资在管的项目均属于北斗星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有助于提升公司
产业链地位并把握战略性投资机会,完善产业布局。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该
基金投资在管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营业务 业务协同性
专业从事汽车智能网联产品研发、
北斗星通智
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智能座 北斗星通控股子公司、汽车电子业务板
联科技有限
舱域控制器及 IVI、DA、Cluster、 块的主要经营实体,是北斗星通定位技
HUD、Display;驾驶域和网联产品 术在汽车电子领域的重要应用及推广平
(即“北斗
(P-BOX、V-BOX、T-BOX、ADAS 台
智联”)
控制器等)及高精度位置服务等
帮安迪现有主要产品“危险化学品安全
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基于 GIS 和倾
斜摄影测量等北斗应用开发,其主要硬
安全生产工业互联网公司,基于物
件产品“高风险特殊作业移动监测设
联网、大数据、信息化、智能化技
北京帮安迪 备”搭载北斗定位芯片以便为监测数据
术面向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公
信息科技股 加载位置信息,其未来的主营业务“安
共安全等行业建立细分产业互联
网,为客户提供核心设施的物联网
(简称“帮 学品的物流车流人流的信息管控与分
监测解决方案、安全生产智慧管理
安迪”) 析,北斗卫星定位导航应用是该平台的
解决方案和安全生产智慧监管解
建设基础。因此,投资帮安迪有利于为
决方案。
北斗星通在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领域推
广基于北斗卫星的定位导航技术和定位
芯片
专注于提供自动驾驶安全解决方
基于北斗智联在硬件平台、产品化、产
西安深信科 案,依托独创的场景描述语言和交
业资源的核心能力以及深信科创在算法
创信息技术 通流算法,努力打造场景丰富、行
开发、仿真测试平台的核心能力,双方
在边缘端产品开发、辅助驾驶仿真测试
(简称“深 动驾驶虚拟仿真测试云平台以及
系统等层面开展需求和技术交流,加快
信科创”) 多仿真平台可用的通用测试工具
推进相关汽车电子产品化。
链
定 位 为 智 能 立 体 视 觉 ( Stereo
智能网联汽车是北斗高精度定位首先发
Vision)芯片及解决方案提供商,
元 橡 科 技 力的领域之一。GNSS 与视觉融合方案
专注于智能立体视觉芯片设计研
(北京)有 是目前最为符合量产需求的智能驾驶主
发, 提供软硬件一体化解决方案。
面向汽车主机厂、 Tier1 及消费级
称“元橡科 为北斗星通的“GNSS+视觉”融合定
厂商(无人机、扫地机器人等)等
技”) 位技术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应用得到
客户群体提供立体视觉芯片、相机
更为广泛的推广。
硬件及相关研发服务。
结合前述情况,北斗星通出具如下承诺:“1、根据北斗海松合伙协议,北
斗海松重点投资领域为通用航空与卫星应用,北斗海松可投资资金应全部投资于
重点投资领域;2、北斗星通作为有限合伙人,有权委派 1 名投资决策委员参与
北斗海松项目投资决策;因投资事项需投资决策委员会全票通过,北斗星通可有
效影响项目投资决议;3、结合北斗海松投资定位,北斗星通将通过基金投资决
策程序等方式确保北斗海松后续投资项目均属于前述重点投资领域,并通过相关
投资项目把握行业战略投资机会、提升产业链地位”。
因此,北斗星通投资北斗海松是与主业相关、以战略整合为目的的对外投资,
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北京星际导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星际导控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北京星际导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6348334052D
法定代表人 练涛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511.78 万人民币
发行人持股情况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北斗定位持有其 10%的股权
住所 北京市房山区阎富路 69 号院 26 号楼-1 至 4 层 101 一层 02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导航终端制造;导航终端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
经营范围
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5 年 6 月 25 日至无固定期限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星际导控的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合计 511.78 100.00%
取得 10%股权及一个董事会席位,对其经营构成重大影响。星际导控是一家集研
发和生产于一体的现代化惯性传感器的高新技术企业,专注于惯性导航系统、惯
性测量单元、惯性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公司自主惯性导航产品上游供应
商。公司子公司定位科技通过代理销售星际导航产品丰富了自身产品资源,并通
过外协定制方式拓宽了产品线,双方各自发挥了研发生产和营销优势进行了业务
互补。同时,惯性导航业务是公司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星际导控作为公司
在惯导业务领域的上游资源和合作伙伴,与公司还存在更多业务合作空间。
因此,公司投资星际导控主要着眼于惯性导航产品领域的产业协同,不是以
获取该公司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属于公司持有的战略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
资。
(5)石家庄银河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银河微波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石家庄银河微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1007387208217
法定代表人 张世勇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 3,700 万元人民币
发行人持股情况 发行人持有其 16%的股权
住所 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御园路 99 号光谷科技园 A 区 3 号楼
通讯设备、网络技术、电子原器件、集成电路研制开发、技术咨询服
务,自研产品(经鉴定后)生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代理;自有房屋
经营范围
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经营期限 2002 年 4 月 24 日至无固定期限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银河微波的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合计 3,700 100.00%
银河微波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微波组件产品和微波子系统研
发、生产和销售,广泛应用于弹载制导系统、航天遥测遥控、无人机测控、地面
雷达、信号传输等特种领域,归属于公司导航通信产品信息装备业务。报告期内,
公司与银河微波存在业务往来,主要采购微波通信模块,丰富了公司导航通信产
品线。公司投资银河微波,是基于完善公司在导航通信领域基础产品的覆盖范围
和产业链条的目的的战略性投资。为集中资源推进核心业务及潜力业务发展,
方。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银河微波 16%股权,为银河微波第二大股东并保
留一个董事会席位。公司持续参与银河微波经营管理,对银河微波具有重要影响。
因此,公司持有银河微波股权不是以获取该公司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属
于公司持有的战略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东莞市云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东莞云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东莞市云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096031281N
法定代表人 陈少凤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
发行人持股情况 发行人子公司华信天线持有其 49%的股权
东莞市寮步镇华南工业城塘边社区居民委员会金富路 13 号 A 栋 001
住所
号
研发、生产、销售:天线、通信设备、射频设备及微波器件;通信信
息网络系统集成;通信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与技术服务;通信
经营范围 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安装及维护;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
和通信软件开发及相关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4 年 3 月 29 日至无固定期限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东莞市云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的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合计 2,000.00 100.00%
东莞云通原为发行人子公司华信天线全资子公司。2021 年 12 月,华信天线
与广东万嘉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转让华信天线持有的东莞云通 51%
股权。股权转让后,华信天线仍持有东莞云通 49%股权,依然构成重大影响。东
莞云通是一家集研发、生产基站天线为一体的专业制造商,主要产品包括室外天
线、基站美化天线和小区覆盖天线等。报告期内,东莞云通与华信天线存在业务
往来,由东莞云通向华信天线采购基站天线测姿工参设备,为向下游客户运营商
提供完整的基站天线产品,用于基站天线的智能化运营管理并远程控制基站天线
姿态。因此,该公司业务与公司子公司华信天线业务共同组成了高精度天线、基
站天线的产品线,持有该公司股权有助于相关天线核心业务保持产品协同、客户
协同效应。
公司持有东莞云通股权不是以获取该公司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属于公司
持有的战略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为 8,071.46 万元,主要系
预付设备采购款及供应商准入费形成的合同取得成本,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基于谨慎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投资北京中关村北斗股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广东万嘉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晖速智能通信有限公司、锐
驰智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事项属于财务性投资,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末
归母净资产比例为 7.02%,未超过 30%。
因此,公司不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二)财务性投资总额与公司净资产规模对比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
合理性
结合前述情况,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
其他流动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资产等科目账面
金额占归母净资产比例合计为 21.57%。其中,涉及财务性投资事项金额为
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0%以上的情形。
是否属于财 财务性投资 占最近一期归
序号 项目
务性投资 金额 母净资产比例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北京中关村北斗
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广东万嘉通通信
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重庆晖速智能通
信有限公司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锐驰智光(北京)
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 - 29,621.20 7.02%
经调减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94,500.00
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面向综合 PNT 应用的北斗
/GNSS SoC 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车载功能安全高精度北斗/GNSS SoC 芯片研
制及产业化项目、研发条件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调减募集资金共调减
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 6 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具体调减
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调整前拟募集资金总额(A) 113,500.00
调减募集资金金额(B) 19,000.00
其中:实际补流超过前次募集资金总额30%部分 18,076.01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2022年8月5日)前六个月
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拟投入 667.00
锐驰智光二期投资部分)
调整后拟募集资金总额(C=A-B) 94,500.00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尤其是重点发展公司芯片和
数据服务业务,并提升公司攻关共性的、基础的、关键的核心技术能力,有利于
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提质增效,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强化公司技术优势,有利
于公司向市场提供更具竞争力和更贴近下游客户需求的服务和产品,提升公司市
场地位、品牌价值。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募集资金规模以公司实际情况
及募投项目资金需求为基础确定,对比公司目前财务性投资总额与公司净资产水
平,本次募集资金量具有必要性、合理性。
三、结合公司是否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及该类基金设立目的、投资方向、
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和收
益率的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
他方出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公司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主要涉及投资北京中关村北斗股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北京北斗海松产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相关基金的情况
如下:
(一)北京中关村北斗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中关村北斗成立于 2014 年 8 月。根据合伙协议,合伙目的是对在中国境内
经营的实体进行股权投资并实现资本增值,投资方向主要为导航应用及地理位置
信息服务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公司 2014 年投资中关村北斗的目的是希望进一步
完善公司业务布局,做好技术储备,推动技术创新,促进上下游的新技术、新业
务模式与公司业务的结合,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根据中关村北斗的合伙协议,普通合伙人北京北斗融创股权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基金合伙事务并对外代表合伙企业。除合
伙协议明确约定或通过顾问委员会派驻代表方式参与,有限合伙人不得参与合伙
企业管理或以合伙企业名义开展业务。有限合伙人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为合伙企业关键投资人。关键投资人就合伙企业的以下事项以及合伙协议中明确
约定之事项进行审核:“同意合伙企业的注册地址变更至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
创新示范区以外,但不得迁出北京市海淀区;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审核合伙企
业进行的关联交易;委派一名代表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同意合伙企业从事
与创业投资无关的业务。”
中关村北斗内部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普通合伙人委派 3 名组成。投资决
策委员会负责对投资团队提交的投资项目审议并作出决定,任何投资项目之投资
及退出决定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一致表决通过。关键投资人及中关村科技
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创业服务中心”)可分别委派一名代表列
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关键投资人代表对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不具有表决
权,创业服务中心委派代表有权对违反《海淀区科技成果转让和技术转移引导基
金实施细则》及合伙协议约定的禁止投资等事项拥有一票否决权。
中关村北斗还设立顾问委员会,其主要职责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提供顾
问意见并处理合伙企业涉及利益冲突问题、评估以及投资限制等问题。其成员由
普通合伙人认可的有限合伙人委派代表组成并由关键投资人委派代表担任顾问
委员会主席。顾问委员会每年召集一次年度会议,或应普通合伙人要求随时召集
会议。顾问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无论亲自出席或者授权代表
出席)方能举行,顾问委员会会议所作决策需经过含顾问委员会主席的简单多数
与会委员同意方能通过,若前述与会委员与所表决事项存在利益冲突,则不得参
加表决。
根据合伙协议,来源于某一投资项目所得的可分配现金应在所有参与该投资
项目的合伙人之间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i) 返还合伙人之累计实缴资本:
运费用在内的所有已发生费用),直至各合伙人均收回其实缴资本;(ii)支付
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在返还截止到分配时点合伙人的累计实缴资本之后,100%
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该项分配称为“优先回报”),直至各有限合伙人之实
缴资本实现 8%的年度复合收益率(按照从每次缴资通知之到账日期起算到分配
时点为止);(iii)弥补普通合伙人回报:如在向有限合伙人支付优先回报后仍
有余额,则应 100%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直至达到优先回报/80%×20%的金额;
(iv)80/20 分配:以上分配之后的余额的 80%归于有限合伙人,20%归于普通
合伙人。如果处置某投资项目所得的可分配现金不足以全额支付以上(i)或(ii),
则在合伙人间按照投资成本分摊比例进行分配。普通合伙人按照前述第(iii)项
和第(iv)项取得的分配收入为“收益分成”。合伙企业从任何投资项目中取得
的现金或其它形式收入,应在符合适用法律的前提下尽快分配,除非经顾问委员
会豁免,最晚不应迟于该等可分配款项发生之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九十(90)个
工作日。”
合伙企业清算时,如果普通合伙人已取得收益分成,且清算结果存在以下两
种情况,则普通合伙人应将其获得的收益分成的超额分配部分退还合伙企业,并
用以补足对有限合伙人的分配差额:清算结果表明有限合伙人尚未能获得按照
的利润(不含投资成本回收)分配总额超过合伙企业净利润(不含投资成本回收)
总额的 20%。上述返还的上限不应超过普通合伙人取得全部收益分成扣除普通合
伙人及其投资者已缴和应缴税费后的余额。如果清算结果表明普通合伙人先前取
得的收益分成低于合伙企业净利润总额的 20%,则普通合伙人有权要求合伙企业
补足该等差额。合伙企业清算时,合伙企业的财产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及分配:
“(i)支付清算费用;(ii)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若适
用);(iii) 缴纳所欠税款(若适用);(iv)清偿本合伙企业债务;(v)根
据合同的约定在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的,
由普通合伙人向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合伙协议明确约定“无固定回报承诺”,合伙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得视为对有
限合伙人给予任何形式的固定回报之承诺。合伙协议及其任何附件不构成合伙企
业、普通合伙人、管理人及其各自的关联人士就合伙企业经营绩效向任何有限合
伙人作出的任何保证。
全体有限合伙人亦在合伙协议中声明其为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了解相关权利
义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
险。同时,公司及中关村北斗亦出具确认,明确基金各方均各自承担投资风险、
参与投资决议并享有对应投资收益,公司不存在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及收益率的情
况。
结合前述情况,中关村北斗围绕导航应用及地理位置信息服务产业链上下游
企业进行投资;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进行出资,不参与合伙企业投资决策;结合
普通合伙人出资及股权架构,公司不能控制普通合伙人,不能实质控制该合伙企
业,不能将中关村北斗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他出资方对应承担相应的出资义务、
投资风险,公司及中关村北斗均确认不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况。
(二)北京北斗海松产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北斗星通于 2019 年 4 月入选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财政局公布的
第五批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合作机构名单。基于该背景,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关于合作发起设立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 1.45
亿参与发起设立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
北斗海松属于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子基金,立足于优化行业资源配置,
推进高精尖产业并购整合。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是由北京市政府批准设立
的,引导社会资本及专业机构投资于高精尖产业,推动资本与产业融合发展,专
项用于支持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高精尖产业发展的基金。基金成立的目的在
于助力导航应用和位置信息服务产业链早期技术/应用领域的上下游企业发展,
投资方向主要围绕通用航空与卫星应用领域进行股权投资。
北斗星通参与发起设立该基金,意在基于公司在卫星导航定位领域的技术领
先优势,结合北京高精尖产业基金“通用航空与卫星应用”的投资领域,坚定推
行“北斗+”发展战略,强调对用户应用的理解,重点发展前沿和新技术及行业
应用解决方案,实现“北斗+”重点行业等能够与北斗时空信息产生显著协同增
强效应的技术,推动“北斗+”航空航天、自动驾驶、智能交通等对北斗导航具
有战略引领并具有极大需求的细分产业,实现公司规模化发展,最终实现扩大北
斗产业规模的长远目标。
根据北斗海松合伙协议,普通合伙人北京北斗融创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基金合伙事务并对外代表基金。北斗海松内部设
立成员为 3 人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基金所有投资项目做出投资决策。3 名委员
分别来自于北斗星通、华瑞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北京北斗融创股权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
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行使投资决策权力,全体投资决策
委员会委员均应对投资项目做出表决并经全部 3 名委员同意可做出有效决议。同
时,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委派观察员,可以列席投资决策委
员会会议,并在拟投资项目不符合北京城市功能定位及产业政策、或不符合合伙
协议签署时北京市高精尖产业投资方向等情况下要求投资决策委员会暂停或停
止对投资项目的讨论并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行使“一票否决权”,拒绝
基金投资划款。
根据合伙协议,北斗海松按照“先返本后分利”的原则、根据合伙人会议的
决议按照财务年度对基金的利润进行分配,基金在每年度结束后 90 个工作日内
可将当年的可分配利润及收回的投资本金通过利润分红或减少出资额等方式在
所有合伙人之间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所有合伙人均收回其实缴出资
额。在基金分配给全体合伙人的资金累计达到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总额前,普
通合伙人无权提取业绩报酬。在按照上述约定进行分配后,将基金取得的投资净
收益中的 20%作为业绩报酬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将投资净收益的 80%在所
有合伙人之间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其中非现金分配标的在视同转换为现
金的基础上进行计算。
北斗海松发生亏损时的债务承担按以下方式进行:1、基金对其债务应先以
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2、基金财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限合伙人对基金的
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基金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
任。
北斗海松清算时,清算财产应按照下列顺序支付:(1)清算费用和基金的
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2)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3)清偿基金
债务;(4)根据本协议第十九条的约定向基金合伙人分配。基金清算财产未按
以上第(1)至(3)项规定清偿前不进行分配。如果基金存续期间通过分红或减
少出资额等方式向各合伙人分配的资金以及可向各合伙人分配的基金清算财产
之和,未达到基金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总额(差额部分为“亏损”),亏损由基
金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担。
全体有限合伙人在合伙协议中声明其为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了解相关权利义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及北斗海松均出具确认,
明确合伙企业各方均各自承担投资风险、参与投资决议并享有对应投资收益,公
司不存在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及收益率的情况。
结合前述情况,北斗海松围绕导航应用和位置信息服务产业链进行市场化运
作投资;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并委派 1 名投决委员,不能直接控制基金的投
资决策;结合普通合伙人出资及股权架构,公司不能控制普通合伙人,因此不能
实质控制该合伙企业,也不能将该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他出资方对应
承担相应的出资义务、投资风险,公司及北斗海松均确认不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况。
四、保存机构及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相关规定,明确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定义,
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等;
三会文件,取得并分析公司财务性投资有关科目发生额及余额,了解公司是否存
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情形;
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情况,了解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
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
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获取相关参股公司、参股企业的外部工商信息及基本工
商资料、基金合伙协议及入资凭证;获取投资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相关项目的基本
信息;
分析判断与主营业务关系;
制等事项的说明。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除该情形外,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
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其他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
资)的情形,其他投资事项涉及资金不需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庆晖速、锐驰智光事项属于财务性投资,投资金额占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
产比例为 7.02%,未超过 30%;因此,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
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及募投项目资金需求为基础确定,对比发行人目前财务性投资总额与公司净资产
水平,本次募集资金具有必要性、合理性;
能达到实质控制相关合伙企业的情况,不能将相关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其他出资方对应承担相应的出资义务、投资风险,不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况。
问题 3
申请文件显示,申请人主要客户中,上海博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合众北斗
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系申请人未构成重大影响的参股子公司;申请人综合
毛利率低于行业平均值。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2022 年上半年收入和利润均
同比下降的原因,结合 2022 年前三季度业绩及全年业绩预计情况,说明是否存
在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2)分析公司各类产品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同
或类似产品毛利率的差异原因及合理性。(3)报告期内公司与参股子公司进行
交易的背景、金额、定价依据及公允性、产品最终去向,相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及后续回款情况,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4)合众北斗
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注销的原因,公司关于关联方的认定、关联交易审议
及信息披露等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请申请人补充说明 2022 年上半年收入和利润均同比下降的原因,结合
势而为,走高质量发展和内生增长为主的发展道路。公司未来将进一步聚焦主业,
以卫星导航芯片、天线及其应用为核心业务,采取芯云一体化和技术融合发展理
念,积极精准布局下一代综合 PNT 芯片、云服务、天线及惯性业务,初步构建
起位置产业五子格局,共同组成“位置数字底座”的战略发展基础。
发行人 2022 上半年营业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系 2021 年处置了 in-tech 公司
及银河微波等控股子公司。2021 年上半年收入金额为 19.63 亿元,包含 in-tech
公司及银河微波等公司收入共约 4.96 亿元,剔除上述并表因素影响后发行人上
年同期收入约为 14.67 亿元。2022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 15.11 亿元,同口径相比
并未下降。
发行人 2022 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有所减少原因主要系:
(1)公司处置 in-tech
公司及银河微波等控股子公司,合并口径同比负向影响归母净利润约为 1,100 万
元。(2)因疫情影响,公司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业务受不同程度影响,部
分项目和产品延期交付,收入确认也相应推迟;另外,疫情也造成了智能座舱和
陶瓷元器件业务产能利用率下降,叠加部分原材料涨价,毛利率略有下降。(3)
公司进一步加大了高精度云服务和消费类芯片业务的投入,研发费用增加 2,914
万元,同比增长 18.2%,费用增加也降低了净利润。
发行人 2022 年前三季度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
变动的原因与半年度基本一致。
剔除 in-tech 公司等子公司的并表因素影响后,发行人 2021 年度营业收入约
为 32 亿元,归母净利润约为 1.65 亿元。根据目前业务开展情况做初步测算,发
行人预计 2022 年收入略高于去年同口径收入,2022 年同口径利润较去年同期将
略有增长。
如不考虑疫情、国际贸易摩擦及供应链等导致潜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各主
要业务预计均可正常稳定开展,预计不存在明显的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二、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分析公司各类产品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同或类
似产品毛利率的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表所示: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芯片及数据服务 62.34% 62.10% 65.20% 59.70%
导航产品 36.84% 35.62% 32.62% 34.17%
陶瓷元器件 32.40% 37.50% 36.24% 42.83%
汽车电子 10.71% 12.40% 14.30% 13.04%
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持续稳定上升,各类产品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
公司相同或类似产品毛利率的差异原因及合理性分析如下:
(一)芯片及数据服务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
毛利率(%)
代码 简称
上述三家公司均值 59.33 57.27 56.05 55.01
由上表可看出,公司芯片及数据服务业务毛利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芯片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该板块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有以下原因:(1)
公司芯片存在制程和算法优势,目前已经完成新一代基于 22nm 制程的高精度模
组大规模出货,制程优势大大提升了主芯片的集成度,降低了模组方案的方案成
本,包括减少外围器件、减小 PCB 复杂度和尺寸等;(2)零部件国产化替代率
较高,促进了降本保供的效果;(3)制程、算法和方案等方面的优势提高了公
司产品的竞争力,实现了更高的市场占有率,出货量的增加进一步凸显了规模化
优势,降低了单位成本。
在各年毛利率横向对比方面,上述原因促进了公司 2020 年的毛利率比 2019
年有所提升,但因为标准精度产品占整体收入的比重自 2020 年起有所提升,而
该产品的毛利率相对较低,拉低了 2020-2022 年的综合毛利率。
(二)导航产品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
毛利率(%)
代码 简称
上述三家公司均值 32.93 32.77 31.96 34.71
由上表,公司导航产品业务毛利率波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未见明显差
异,毛利率波动趋势也基本一致。
自 2020 年起,受新冠疫情的影响,该行业的收入出现了下滑,但人员薪酬、
折旧摊销等固定成本的支出并未出现大幅下降,造成了相关业务的毛利率下降;
随着行业根据疫情逐步调整生产安排,尽量消除疫情的不利影响,行业的毛利率
有所回升。公司 2021 年开始毛利率逐渐升高,主要是由于发行人子公司华信天
线积极拓展海外市场,以此来弥补国内市场价格竞争导致的毛利率下滑影响,从
而确保综合毛利率稳中有升。总体来看,报告期内,公司导航产品毛利率波动具
有合理性。
(三)陶瓷元器件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
毛利率(%)
代码 简称
上述三家公司均值 23.79 31.16 37.25 39.96
由上表,发行人陶瓷元器件毛利率略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关键配方
由公司自主研发,粉体材料具备成本优势;另外,公司设备更新改造持续投入,
生产环节自动化程度持续升高,产品一致性及良率提升,提高了产品毛利率。陶
瓷元器件业务自身毛利率呈下降趋势主要是因 5G 技术方遭受美国制裁导致基站
建设全面推迟,疫情反复冲击等外部因素使业务订单延迟,收入未达预期;同时
因公司设备持续更新改造,固定成本增加。
(四)汽车电子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
毛利率(%)
代码 简称
上述三家公司均值 21.99 23.66 22.29 19.68
汽车智能网联与工程服务业务毛利率水平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品牌车厂为主,毛利率低于合资及外资品牌;(2)该业务板块是由江苏北斗等
子公司整合而来,其历史订单客户结构相对单一、毛利率较低;(3)该业务板
块规模尚未达到同业水平,集采价格无明显优势,议价空间相对有限。(4)2021
年,德国 in-tech 公司出表,该板块业务收入有所减少,也一定程度上影响该业
务板块毛利率水平。
三、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与参股子公司进行交易的背景、金额、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产品最终去向,相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后续回款情况,是
否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与参股子公司主要交易情况、金额、定价依据及公允性、产
品最终去向,相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后续回款情况如下:
(一)上海合众北斗及博汽智能
报告期内,公司与参股子公司上海合众北斗及博汽智能的主要交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交易对方 交易内容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上海合众 销售商品—车
北斗 机、显示屏等
销售商品—车
博汽智能 7,987.53 16,058.09 1,339.88 -
载导航
交易背景及最终客户:上海合众北斗、博汽智能是上海大众体系内合格供应
商,两家公司为上海大众旗下不同的品牌车型提供配件装配服务,业务情况与所
服务的车型销量相关。公司具备汽车前装业务能力,可以为上海合众北斗、博汽
智能提针对不同车型的定制化车载配件,所提供的配件产品主要由上海合众北
斗、博汽智能销售给最终客户上海大众及旗下整车厂。为拓展市场、加强业务联
系,2017 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北斗向上海合众北斗进行股权投资,目前持有
上海合众北斗 4.6%股权;2020 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斗智联向博汽智能进行股权
投资,目前持有博汽智能 10%股权。
报告期内,公司与上海合众北斗交易逐年下降,交易波动的原因为:上海合
众北斗主要供应车型为上海大众的斯柯达,斯柯达整车销量在 2019 年出现下降
趋势,2020 年起销量降幅进一步扩大,上海合众北斗的业务规模随之出现严重
下滑。报告期内,公司汽车智能网联业务整体收入逐年增长,分别为 6.57 亿元、
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与博汽智能交易波动的原因为:博汽智能主要供应车型为上
海大众的 LAVIDA 朗逸等。2021 年随着相关车型采购需求增加,博汽智能业务规
模较 2020 年大幅提升;2022 年上半年因疫情管控,上海大众装车量受到一定限
制,对博汽智能业务略有影响。报告期内,博汽智能业务发展相对稳定。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在产品成本基础上,公司综合考虑市场竞争情况、产品
应用领域范围或场景、产品所处生命周期等因素,通过市场化报价,最终与客户
协商谈判确定销售价格。
由于汽车车载娱乐域产品需根据不同车型进行定制化开发,同类别产品不同
型号存在一定的价格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向前述两家参股公司销售的车载导航
产品价格在 1,550 元-1,650 元之间,向第三方销售类似产品的价格在 1,500 元
-1,650 元之间。公司向上海合众北斗及博汽智能销售产品价格与销售第三方产品
价格相对接近,定价较为公允。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后续回款情况: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对上海
合众北斗的最近一期应收账款余额已回款 2,007 万元,剩余余额 460 万元,计提
坏账准备 23 万元;公司对博汽智能的最近一期应收账款余额已回款 5,991 万元,
剩余余额 19 万元,计提坏账准备 1 万元。
(二)发行人与其他主要参股子公司的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除与上海合众北斗及博汽智能的交易外,公司与其他主要参股子
公司的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对方 交易内容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商品
斯润天朗 —T-BOX、 65.14 311.87 653.32 332.42
T-BOX 天线
销售商品—测
东莞云通 125.78 41.14 - -
姿工参设备
销售商品提供
华云通达 服务—北斗入 - 157.41 22.08 29.79
网相关服务
交易对方 交易内容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采购商品
星际导控 308.23 651.66 195.46 578.59
—IMU 等
发行人与上表各参股公司的交易金额较小,相关交易情况如下:
斯润天朗主营业务为 T-BOX 和 T-SP 的开发和销售,其主要客户为通用五菱
及新能源新势力等整车厂。2022 年之前,斯润天朗 T-BOX 产品业务主要委托公
司子公司江苏北斗代工代料,并自 2020 年开始向公司子公司佳利电子采购
T-BOX 天线产品,最终客户为通用五菱、赛麟等车企。由于斯润天朗陆续形成
了一定生产能力并调整生产模式,报告期内的交易金额有所下降。
东莞云通主营通信基站天线生产制造,主要客户是运营商设备提供商。运营
商对基站天线测姿工参设备存在较多的需求,而华信天线作为高精度定位天线生
产制造商,通过结合现有技术,可根据不同客户需求提供定制化开发生产。东莞
云通在采购华信天线测姿工参设备后,组装在其基站天线产品上进行销售。其下
游主要客户包括京信通信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武汉中信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等运营商设备提供商。
华云通达是专注于气象、水利、石油等行业的卫星导航通信应用领域产品研
发,公司与华云通达在气象终端设计、数据交换设计和运营等方面一直保持合作,
为气象客户提供全链条的、优质的从终端设计、研发、生产、安装,到气象数据
传输、运营维护等一系列的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华云通达提供包括北斗
定位、通信及授时等在内的北斗用户机入网服务,向华云通达收取入网运营服务
费。
星际导控主营惯性导航器件的生产制造,其产品性能和技术已达到国内惯性
导航领域领先水平,是公司自主惯性导航品牌核心上游供应商。公司从星际导控
采购 IMU 等产品,主要应用于无人机、智能煤机、智能驾驶等领域。
综上所述,发行人与斯润天朗、东莞云通、华云通达及星际导控之间发生交
易,产品或服务存在一定的定制化需求,产品或服务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
协商定价,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发行人与上述参股公司的
交易金额较小,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发行人存在应收东莞云通款项 220.37
万元,已计提坏账 11.02 万元,应收斯润天朗款项 23.06 万元,已计提坏账 1.15
万元;发行人与华云通达交易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已全部收回,不存在坏账风险。
四、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江苏合众北斗星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销的原因,公
司关于关联方的认定、关联交易审议及信息披露等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一)江苏合众北斗星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销的原因
上海合众北斗是上海大众的合格供应商,主要从事汽车准前装业务。为充
分利用上海合众北斗的商务关系,通过建立资质进入上海大众的前装业务,形成
公司业务的增长点,江苏北斗和上海合众北斗于 2019 年 4 月 9 日共同成立江苏
合众北斗星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合众北斗”),按出资协议上
海合众北斗持股 70%、江苏北斗持股 30%,该公司成立后双方未实际出资。
发行人自 2019 年收购远特科技后,进一步明确了产品策略和市场策略,确
定对合资车企的前装使用北斗智联作为一级汽车供应商,同时由于自 2020 年起
上海大众斯柯达整车销售严重下降,下游终端客户对上海合众北斗的采购量下
滑,江苏北斗当年对上海合众北斗销售受到影响,双方合作计划发生变更。因此,
江苏合众北斗无继续存续的必要性,且其自成立起一直未正式经营,经江苏北斗
与上海合众北斗协商一致,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完成工商注销手续。上海大众斯
柯达销量下降导致了上海合众北斗业务规模的下滑,但对发行人汽车智能网联业
务收入未造成明显负向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汽车智能网联业务收入呈逐年增长
趋势。
(二)公司关于关联方的认定、关联交易审议及信息披露等是否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1)关联方认定的相关规则要求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下列各方构成企业的关联方:
“(一)该企业的母公司;(二)该企业的子公司;(三)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
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四)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五)对该企业施
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六)该企业的合营企业;(七)该企业的联营企业;(八)
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能
够控制、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者对一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九)
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关键管理人员,
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与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
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
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十)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
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三)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四)由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
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一)直接或者间
接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三)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
家庭成员。
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第二款、
第三款所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上市
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2)发行人对参股子公司关联方认定情况
基于上述关联方认定规则及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参股子公司/
企业关联方认定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是否关联方 说明
持股 33.5%,派驻人员占七席董事会一
深圳市华云通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是
席,且任副董事长,构成重大影响
持股 4.35%且截至 2021 年 12 月占五席
斯润天朗(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是
董事会一席,作为关联方未出 12 个月
北京北斗海松产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 出资 29.00%且占三席投资委员会一席,
是
合伙) 构成重大影响
持股 10%且占五席董事会一席,构成重
北京星际导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是
大影响
持股 16%且占五席董事会一席,构成重
石家庄银河微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是
大影响
东莞市云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是 持股 49%,构成重大影响
持股 28.57%,未派驻董事且大股东北
北京北斗天元导航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否 京亿科天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完全控
制公司经营管理,不构成重大影响
出资 64.32%,但未派驻投资委员,执
北京中关村北斗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 行合伙人北京中关村北斗股权投资中
否
伙) 心(有限合伙)完全控制合伙企业运营
和投资,不构成重大影响
持股 5.56%,副总经理徐林浩任其董事,
国汽(北京)智能网联汽车研究院有限
是 因属于发行人高管担任董事的企业纳
公司
入关联方
持股 4.6%,无派驻人员,不构成重大
合众北斗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否
影响
持股 26.88%,无派驻人员且被投资公
FATHOM SYSTEMS INC. 否
司位于加拿大,无重大影响
持股 26.14%,除北斗星通外其他股东
广东万嘉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否 为一致行动人,无董事会席位,只派驻
监事,不构成重大影响
持股 13.75%,无派驻人员,不构成重
重庆晖速智能通信有限公司 否
大影响
持股 10%,无派驻人员,不构成重大影
上海博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否
响
持股 1.1353%,无派驻人员,不构成重
锐驰智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否
大影响
(1)发行人关联交易审议及信息披露规则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发行人对关联交易审议标准、程序的规定如下:
如存在关联董事则该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①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三十万元(含三十万元)的交易;
②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三百万元(含三百万元),
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 0.5%(含 0.5%)的交易。
审议并披露,审议过程中如存在关联股东则该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上市公司与关
联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三千万元(含三千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 5%(含 5%)的交易。
对达到标准的交易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①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
②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同一交易标的的交易。”
(2)报告期与参股子公司交易的审议及披露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说明
关联交易金额小,已在定期报
华云通达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157.41 22.08 29.79
告中披露,无需董事会审议
关联交易金额小,已在定期报
斯润天朗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311.87 653.32 332.42
告中披露,无需董事会审议
无锡斯润 关联交易金额小,已在定期报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65.14 - - -
天朗 告中披露,无需董事会审议
关联交易金额小,已在定期报
星际导控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1.27 7.77 17.08 24.62
告中披露,无需董事会审议
关联交易金额小,已在定期报
东莞云通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125.78 41.14 - -
告中披露,无需董事会审议
关联交易金额小,已在定期报
银河微波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0.01 28.61 - -
告中披露,无需董事会审议
关联交易金额小,已在定期报
星际导控 采购商品取得劳务 308.23 651.66 195.46 578.59
告中披露,无需董事会审议
无锡斯润 关联交易金额小,已在定期报
采购商品取得劳务 - 0.21 - -
天朗 告中披露,无需董事会审议
关联交易金额小,已在定期报
国汽智能 采购固定资产 163.72 - - -
告中披露,无需董事会审议
销售商品—车机、显 不构成关联方,无需董事会审
合众北斗 1,141.34 3,522.88 6,959.26 20,022.33
示屏等 议披露
不构成关联方,无需董事会审
博汽智能 销售商品—车载导航 7,987.53 16,058.09 1,339.88 -
议披露
结合前述关联交易审议标准及流程要求,公司确认报告期发生的与参股子公
司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5%,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发行人关于关联方认定、关联交易审议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保荐机构、会计师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计情况,了解业绩波动原因;
上市公司进行比较,分析差异原因;
发生的背景,检查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检查期后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
市规则》和发行人《关联交易制度》等,向发行人了解关联方的界定依据,检查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董事会审批决议及披露情况。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会计师认为:
来不存在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公司具有可比性;
提充分,后续回款较好,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的规定,关联交易已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
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问题 4
申请文件显示,报告期内,申请人货币资金余额较高。请申请人补充说明:
(1)结合报告期内货币资金主要构成、具体用途及存放管理情况,说明货币资
金是否存在使用受限、与关联方资金共管、银行账户归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
情形。(2)报告期各期保证金金额与应付票据规模是否匹配,是否存在通过无
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支付后进行贴现、质押等行为。(3)最近三年一期财务费
用构成中利息支出、利息收入等明细情况,分析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余额的匹 配
性。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请申请人补充说明结合报告期内货币资金主要构成、具体用途及存放管
理情况,说明货币资金是否存在使用受限、与关联方资金共管、银行账户归集、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形
(一)报告期内货币资金主要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库存现金 22.77 28.88 24.65 30.97
银行存款 104,387.45 173,126.64 149,991.92 96,664.77
其他货币资金 24,277.66 10,085.22 9,226.43 3,922.10
合计 128,687.87 183,240.74 159,243.00 100,617.84
其中:使用受限 24,277.66 10,085.22 9,226.43 3,922.10
使用受限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4,151.78 9,999.57 8,639.90 3,421.86
信用证保证金 - 48.24 49.45 159.06
履约保证金 2.75 2.75 509.71 111.38
其他受限 123.13 34.66 27.37 229.80
合计 24,277.66 10,085.22 9,226.43 3,922.10
(二)货币资金具体用途及存放管理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末货币资金主要是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银行存款
不存在使用受限的情形,主要存放于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上市银行、大型跨国
银行,存放形式为活期存款和通知存款,以供公司日常原材料采购、支付员工薪
酬、取得技术服务等日常经营需要使用。其他货币资金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
证金、信用证保证金等,各期末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占其他货币资金比例 95%
以上。各期末货币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存在受限情况,其中存放余额大于 1,000 万元的银行存款存放银行、存放类型等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银行 存放方式 金额
合计 93,240.83
上述主要银行存放金额占期末非受限货币资金比例 89.32%。
受限的银行存款,其中账户余额大于 1,000 万元的其他货币资金具体用途、存放
类型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银行 存放类型 金额 具体用途 是否存在使用受限
序号 银行 存放类型 金额 具体用途 是否存在使用受限
合计 23,680.69
上述主要保证金存放金额占期末其他货币资金比例 97.54%。
不存在受限情况,其中存放余额大于 1,000 万元的银行存款存放银行、存放类型
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银行 存放方式 金额
合计 166,293.44
上述主要银行存放金额占非受限货币资金比例 96.04%。
受限的银行存款,其中账户余额大于 1,000 万元的其他货币资金具体用途、存放
类型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银行 存放类型 金额 具体用途 是否存在使用受限
合计 9,039.69
上述主要保证金存放金额占期末其他货币资金比例 89.63%。
不存在受限情况,其中存放余额大于 1,000 万元的银行存款存放银行、存放类型
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银行 存放方式 金额
合计 139,155.65
上述主要银行存放金额占期末非受限货币资金比例 92.76%。
受限的银行存款,其中账户余额大于 1,000 万元的其他货币资金具体用途、存放
类型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银行 存放类型 金额 具体用途 是否存在使用受限
合计 7,749.77
上述主要保证金存放金额占期末其他货币资金比例 84.00%。
存在受限情况,其中存放余额大于 1,000 万元的银行存款存放银行、存放类型等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银行 存放方式 金额
合计 88,857.17
上述主要银行存放金额占期末非受限货币资金比例 91.89%。
受限的银行存款,其中账户余额大于 1,000 万元的其他货币资金具体用途、存放
类型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银行 存放类型 金额 具体用途 是否存在使用受限
合计 3,259.21
上述主要保证金存放金额占期末其他货币资金比例 83.10%。
(三)说明货币资金是否存在使用受限、与关联方资金共管、银行账户归集、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形
公司货币资金均存放于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开立的且独立拥有的银行账户,
受限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均因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期末受
限货币资金余额符合公司所属行业特点、经营模式、资金管理模式及现金流情况。
公司不存在与关联方资金共管、银行账户归集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形。
二、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报告期各期保证金金额与应付票据规模是否匹配,是
否存在通过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支付后进行贴现、质押等行为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应付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商业承兑汇票 1,741.59 1,679.61 5,305.49 1,849.56
银行承兑汇票 30,862.17 19,778.94 23,019.22 13,705.90
合计 32,603.76 21,458.55 28,324.71 15,555.46
发行人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无需支付保证金,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与票据保
证金匹配。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银行签订银行承兑汇票开具协议,通常以 20%-100%保
证金比例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与票面金额差额占用银行授信额度。
发行人汽车电子板块子公司为加强对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统筹管理、降低财
务成本、缓解资金压力,存在将车厂客户支付的大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给协
议银行的情形,之后再开具总金额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小额票据用于对外支付货
款,如质押票据已到期而开出票据未到期,银行设立临时账户存放承兑到付款项,
该临时账户依然属于发行人并视为票据保证金,发行人在质押票据到期时账面体
现为减少应收票据增加其他货币资金。各期末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未到期则不体
现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定期报告在应收票据按票据质押披露。
单位:万元
期末应付银
期末保证金 开票保证金 已使用保证 未使用保证
所属公司 存放银行 行承兑汇票
余额 比例 金金额 金金额
余额
一、开具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货币资金)
江苏北斗 江苏银行 3,912.28 3,912.28 100% 3,912.28 -
北斗智联 招商银行 5,270.97 5,270.97 100% 5,270.97 -
北斗智联 中信银行 8,000.00 8,000.00 100% 8,000.00 -
和芯星通 招商银行 650.00 130.00 20.00% 130.00 -
佳利电子 农业银行 1,136.96 341.09 30.00% 341.09 -
期末应付银
期末保证金 开票保证金 已使用保证 未使用保证
所属公司 存放银行 行承兑汇票
余额 比例 金金额 金金额
余额
小计 18,970.21 17,654.34 17,654.34 -
二、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形成的保证金(货币资金)
江苏北斗 江苏银行 6,243.28 6,243.28 100% 6,243.28 -
北斗智联 中信银行 254.16 254.16 100% 254.16 -
小计 6,497.44 6,497.44 - 6,497.44 -
合计 25,467.65 24,151.78 - 24,277.65 -
单位:万元
期末应付银
期末保证金 开票保证金 已使用保证 未使用保证
所属公司 存放银行 行承兑汇票
余额 比例 金金额 金金额
余额
一、开具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货币资金)
江苏北斗 民生银行 2,054.07 2,054.07 100% 2,054.07 -
北斗智联 招商银行 3,149.45 3,404.36 100% 3,149.45 254.91
和芯星通 江苏银行 347.50 69.50 20% 69.50 -
佳利电子 农业银行 2,965.46 889.64 30% 889.64 -
小计 8,516.48 6,417.57 - 6,162.66 254.91
二、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形成的保证金(货币资金)
江苏北斗 江苏银行 3,582.00 3,582.00 100% 3,582.00 -
小计 3,582.00 3,582.00 - 3,582.00 -
合计 12,098.48 9,999.57 - 9,744.66 254.91
单位:万元
期末应付银
期末保证金 开票保证金 已使用保证 未使用保证
所属公司 存放银行 行承兑汇票
余额 比例 金金额 金金额
余额
一、当年未缴纳保证金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货币资金)
二、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形成的保证金(货币资金)
重庆北斗 招商银行 1,438.00 1,438.00 100% 1,438.00 -
江苏北斗 江苏银行 2,957.64 2,957.64 100% 2,957.64 -
北京远特 招商银行 2,622.27 3,354.13 100% 2,622.27 731.86
北京远特 浙商银行 890.13 890.13 100% 890.13 -
小计 7,908.04 8,639.90 - 8,639.90 731.86
期末应付银
期末保证金 开票保证金 已使用保证 未使用保证
所属公司 存放银行 行承兑汇票
余额 比例 金金额 金金额
余额
合计 7,908.04 8,639.90 - 9,226.43 731.86
单位:万元
期末应付银
期末保证金 开票保证金 已使用保证 未使用保证
所属公司 存放银行 行承兑汇票
余额 比例 金金额 金金额
余额
一、开具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货币资金)
江苏北斗 江苏银行 1,972.80 789.12 40% 789.12 -
华信天线 中信银行 223.50 44.70 20% 44.70 -
小计 2,196.30 833.82 812.83 -
二、质押票据到期托收自动转入保证金户的资金
江苏北斗 江苏银行 2,472.69 2,472.69 100% 2,472.69 -
北京远特 浙商银行 63.58 63.58 100% 63.58 -
东莞云通 招商银行 51.77 51.77 100% 51.77 -
小计 2,588.04 2,588.04 - 2,588.04 -
合计 4,784.34 3,421.86 - 3,400.87 -
单位:万元
所属公司 存放银行 应付银行承兑汇票余额 质押票据余额 开票额占质押额比例
江苏北斗 江苏银行 4,648.68 4,897.63 94.92%
北斗智联 中信银行 745.84 745.84 100.00%
合计 5,394.52 5,643.47 -
江苏北斗 江苏银行 7,680.46 7,903.01 97.18%
合计 7,680.46 7,903.01
重庆北斗 招商银行 1,087.56 1,087.56 100.00%
江苏北斗 江苏银行 9,905.28 9,905.28 100.00%
北斗智联 招商银行 803.32 803.32 100.00%
北京远特 浙商银行 1,635.93 1,635.93 100.00%
东莞云通 中国银行 1,679.09 1,679.09 100.00%
所属公司 存放银行 应付银行承兑汇票余额 质押票据余额 开票额占质押额比例
合计 15,111.18 15,111.18 -
江苏北斗 江苏银行 2,646.96 2,844.93 93.04%
北京远特 浙商银行 2,571.15 2,571.15 100.00%
东莞云通 招商银行 3,703.45 3,703.45 100.00%
合计 8,921.56 9,119.53 -
票为主的付款模式改为支付现金,发行人质押票据余额规模相应减少。
结合上述情况,在各主要承兑授信银行的应付票据余额与票据保证金余额、
质押票据的勾稽关系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日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4,151.78 9,999.57 8,639.90 3,421.86
质押银行承兑汇票 5,643.47 7,903.01 15,111.18 9,119.53
合计 29,795.25 17,902.58 23,751.08 12,541.39
应付票据余额 32,603.76 21,458.55 28,324.71 15,555.46
保证金、质押汇票
占应付票据余额比例
综上所述,在考虑质押银行承兑汇票的影响后,报告期各期末保证金余额
与应付票据余额能够较好匹配,且各期比例较为稳定。发行人开具的所有承兑汇
票均基于真实发生的采购业务,无通过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支付后进行贴现、
质押等行为。
三、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最近三年一期财务费用构成中利息支出、利息收入等
明细情况,分析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余额的匹配性
(一)财务费用整体构成
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财务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利息支出 1,343.47 2,999.73 5,396.85 5,683.97
减:利息收入 738.63 1,252.78 926.86 949.29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手续费 49.99 93.70 108.33 146.33
汇兑损益 -1,319.25 339.38 29.27 166.96
其他 11.17 5.91 -240.80 113.62
合计 -653.25 2,185.94 4,366.79 5,161.59
(二)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余额匹配分析
报告期发行人各期利息收入与银行存款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存款平均余额 155,938.49 171,215.11 129,902.61 126,605.83
利息收入 738.63 1,252.78 926.86 949.29
平均利息率 0.95% 0.73% 0.71% 0.75%
注:各期银行存款平均余额=((期初银行存款+期初其他货币资金)+(期末银行存款+期
末其他货币资金))/2;2022 年 1-6 月平均利息率经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三个月定期存款、半年定期存款、
七天通知存款利率分别为 0.35%、1.10%、1.30%、1.35%。发行人根据资金使用
预算兼顾收益后合理安排银行存款存放方式,所取得的平均利息率处于活期存款
利率与七天通知存款利率区间。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余额相匹配。
四、保荐机构、会计师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以及资金使用情况;
保证金比例、保证金金额与应付票据规模匹配性等;
检查应付票据支付是否具备真实交易背景;
息收入占货币资金的比例,分析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的匹配性。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会计师认为:
账户,存放地点与主要经营业务相匹配。发行人受限货币资金主要为各类业务保
证金,均由发行人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发行人货币资金不存在与关联方资金共管、
银行账户归集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形;
据主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不存在通过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支付后进行贴
现、质押等行为;
币资金余额的变动趋势保持一致,具有匹配性。
问题 5
申请文件显示,报告期内申请人应收账款整体呈下降趋势,部分应收货款折
算为上市公司股票;申请人其他应收款主要为股份回购款和股权转让款;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较 2021 年末增加 10,074.86 万元。请申请人:(1)
结合相关协议内容,说明报告期内以股抵债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背景、
客户情况、抵债入账时间及入账价值合理性、剩余货款金额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相关会计处理的合规性、对所持股票的后续处置计划等,是否存在损害中小股东
利益情形。(2)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账龄、主要支付对象、期后回款、
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规模
波动的合理性及相关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报告期内坏账准备转回的具体情
况、转回原因及相关会计处理合规性。(3)说明公司应收股份回购款和股权转
让款是否制定还款计划,实际还款时间与原还款计划是否一致;结合公司其他应
收款的期后回款情况及账龄,说明相关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其他应收款的交
易对手方是否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
或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是否存在变相占用资金情形。(4)结合合同约定的具体
付款进度、预付款期后结转去向等情况,说明最近一期预付款项增长的合理性,
与公司业务规模的匹配性,各年度预付比例是否一致,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是否可
比;预付款项是否具有真实交易背景,是否存在支付给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
情况。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请申请人结合相关协议内容,说明报告期内以股抵债具体情况,包括但
不限于交易背景、客户情况、抵债入账时间及入账价值合理性、剩余货款金额及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相关会计处理的合规性、对所持股票的后续处置计划等,是
否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一)交易背景及客户情况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江苏北斗与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简称“众泰汽
车”)及其子公司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简称“杭州益维”)自 2014 年
开始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对其销售的主要产品为车载导航、车载 CD 机等。合作
期间,江苏北斗与杭州益维累计交易金额约为 2,799.00 万元;与众泰汽车累计交
易金额约为 23,257.00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应收杭
州益维 447.82 万元,众泰汽车 3,253.13 万元。
众泰汽车是以汽车整车研发、制造及销售为核心业务的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司。受到汽车行业整体景气度不高、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内
部管理不善、其整车汽车销量大幅下降等各种不利因素影响,众泰汽车及下属整
车板块相关子公司自 2019 年春节后逐渐陷入经营危机和财务危机,且日趋严重。
进一步加重。
自 2019 年开始,该客户回款困难造成应收货款逾期。经多次催告无果,江
苏北斗于 2019 年中下旬向客户所在地法院起诉,但众泰汽车经营不善,流动资
金短缺,无力偿还货款。发行人出于谨慎性原则,于 2019 年 12 月末按照公司坏
账准备政策对上述货款全额计提坏账。
后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2021 年 11 月,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出具了清算转重
整民事裁定书对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进行重整。根据杭州益维重整计划,
超出 10 万的欠款先回 10 万元,其余部分折算为上市公司股票,股票锁定期 6 个
月。2021 年 12 月 7 日,法院正式批准众泰汽车重整计划。根据众泰汽车重整计
划,相关债权超出 10 万的欠款先回款 10 万元,其余部分折算为上市公司股票,
股票锁定期 6 个月。
(二)抵债入账时间及入账价值合理性
根据杭州益维重整计划,江苏北斗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收到杭州益维支付
的银行回款 10 万元人民币;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收到对应债转股的众泰汽车股
票 296,209 股,当日市值 188.09 万元。
根据众泰汽车重整计划,江苏北斗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收到众泰汽车支付的
银行回款 10 万元人民币;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已收到对应债转股的众泰汽车股
票 2,733,015 股,当日市值 877.28 万元。
江苏北斗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
确认和计量,按照转股数量乘以当日众泰股价收盘价作为入账价值,计入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入账价值合理。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万股
现金方式 股票方式
客户 应收余额 应收利息
银行回款 股票数量 股票价值
杭州益维 447.82 42.78 10.00 29.62 188.09
众泰汽车 3,253.13 304.27 10.00 273.30 877.28
合计 3,700.95 347.05 20.00 302.92 1,065.37
(三)剩余货款金额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江苏北斗 2019 年 12 月 31 日应收杭州益维和众泰制造的剩余货款分别为
准备计提政策对前述两笔货款进行全额计提坏账。
杭州益维和众泰汽车重整计划执行后,江苏北斗将收到的 20 万元银行存款
及上述股票入账,并核销应收账款原值及坏账准备金额。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发行人于已无剩余应收货款金额。
(四)相关会计处理的合规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第四条规定:
“本准则适用于所有债务重组,但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债务重组中涉及的债权、重组债权、债务、重组债务和其他金融工具
的确认、计量和列报,分别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 12 号——债务重组》之“五、关于债权人
的会计处理”中规定:
“(一)以资产清偿债务或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债务重组采用以资产清偿债务或者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的,债权人
应当在受让的相关资产符合其定义和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
债权人受让包括现金在内的单项或多项金融资产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初始确
认时应当以其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确认金额与债权终止确认日账面价值之间
的差额,记人“投资收益”科目,但收取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即
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存在差异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发行人作为债权人,受让包括现金在内的单项或多项金融资产的,应当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金
融资产初始确认时应当以其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确认金额与债权终止确认日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发行人严格按照相关准则执行,现金方式收款额冲减应收账款原值及坏账准
备,非现金(股票)按当期市价入账并计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同时核销应收账款原值及坏账准备,股票市价与债权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入投资收益。
(五)对所持股票的后续处置计划
虽然众泰汽车破产重整已完成,但后续其是否能实现持续经营仍存在不确定
性。为控制风险,经公司内部决策及授权,发行人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卖出 150
万股众泰汽车股票,总计 973 万元;2022 年 11 月 10 日,卖出 100 万股众泰汽
车股票,共计 793 万元;剩余 52 万股众泰汽车股票将择机卖出。
综上所述,发行人以股抵债的交易背景真实,交易双方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相关账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考虑到众泰汽车持续经营仍存在不确定性,对
所持股票进行抛售,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请申请人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账龄、主要支付对象、期后回款、
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规模
波动的合理性及相关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报告期内坏账准备转回的具体情
况、转回原因及相关会计处理合规性
(一)请申请人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账龄、主要支付对象、期后回款、
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规模
波动的合理性及相关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发行人报告期营业收入主要实现方式为产品销售和技术服务,主要产品包括
芯片、导航产品、陶瓷元器件、汽车电子产品,报告期内主要业务模式未发生变
化。由于公司经营策略变化,发行人为进一步聚焦主业,报告期处置广东伟通、
东莞云通、in-tech 公司、银河微波等多个子公司,对报告期营业收入、应收票据
和应收账款构成一定影响。
发行人四类主要产品处于不同行业,基于行业惯例和不同的市场环境,有不
同的信用政策
业务板块 信用政策
芯片及数据服务 对账开票后 1 个月信用期
对账开票后 3-9 月信用期,其中科研、政府客户信用
导航产品
期 9-12 个月;或对账后提供 4-6 月银行承兑汇票
陶瓷元器件 对账开票后 3-4 月信用期
汽车电子 对账开票后 1-3 月信用期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合计 94,598.03 100 9,822.52 84,775.52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合计 93,579.92 100 12,176.33 81,403.59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合计 100,972.62 100 14,342.50 86,630.12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合计 121,823.27 100 17,852.27 103,971.00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 1 年以内账龄占比分别为 79.86%、84.90%、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的账龄比例无异常的重大波动。
发行人主要支付对象为主要客户,报告期各期前 10 名的应收账款客户余额
汇总及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应收余额 占期末总应收比例 期后回款额 回款比例
公司部分主要客户为政府单位,正常账期为 9-12 个月,账期明显长于其他
客户。该行业特点为最终客户付款审批流程长、总包公司背靠背付款模式,2021
年确认收入和应收后期后回款比例不高。因此,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按前 10
大客户统计的期后回款比例低于整体期后回款情况 。
发行人报告期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合计 94,598.03 93,579.92 100,972.62 121,823.27
期后回款额 80,856.06 80,469.83 86,914.37 106,572.23
期后回款比例 85.47% 85.99% 86.08% 87.48%
如上表,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的整体期后回款比例保持稳定。同时,公司已
对经营困难的客户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扣除已单项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
影响,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应收账款期后回
款比例分别为 93.67%、91.53%、90.30%、86.72%,其中 2022 月 6 月 30 日应收
账款期后回款统计至 10 月 31 日,尚有部分货款在账期内导致回款比例略低。除
上述因为经营困难导致账龄较长的客户外,公司超过 1 年未回款的应收账款客户
主要是政府项目客户,由于项目核价和付款审批流程长、总包公司背靠背付款模
式等因素影响,导致这部分客户应收账款账龄较长,但公司评估款项回收风险很
小,且公司严格执行坏账计提政策,已按账龄组合充分计提坏账准备。
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2 年 6 月 30 日
日 日 日
司南导航 无公开数据 84.63% 88.80% 80.23%
海格通信 无公开数据 54.34% 57.81% 54.36%
华测导航 无公开数据 79.00% 80.69% 77.43%
麦捷科技 无公开数据 95.64% 94.56% 94.33%
德赛西威 无公开数据 97.53% 97.06% 96.26%
华阳集团 无公开数据 99.59% 96.44% 92.24%
同行业平均 无公开数据 85.12% 85.89% 82.48%
北斗星通 85.47% 85.99% 86.08% 87.48%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无公开数据可查,上表根据其各
期末应收账款账龄变化计算所得,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无法计算得出。
发行人业务包括多个行业,选取的可比公司也分属多个行业,整体看发行人
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与同行业平均比例相近。
发行人在报告期执行一贯的坏账政策,具体如下:
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
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
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
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
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
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以及租赁应收款,公司
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
备。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
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公司采用的共
同信用风险特征为账龄组合。
公司对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的应
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
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
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
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账龄分析法
账龄分析法 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组合
损失率测算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应收账款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
准备的比例如下:
账龄 坏账计提比例
公司严格执行上述坏账政策,依据谨慎性原则选择计提更加充分的账龄分析
法划分应收账款组合。同时,针对有明确证据难以回款的应收账款单独确认信用
损失, 按外部证据进行合理的估计确定单独计提比例。
(1)对比分析发行人和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 项目
应收票据 156.12 292.21 130.32 489.31
应收账款 12,502.11 14,155.33 12,423.99 7,582.82
司南导航 合计 12,658.23 14,447.54 12,554.31 8,072.13
营业收入 11,978.98 28,819.01 28,796.61 21,399.91
期末应收占当
年收入比例
应收票据 33,749.79 54,147.98 34,447.94 31,538.33
应收账款 303,687.40 270,853.06 255,880.48 251,122.34
海格通信 合计 337,437.19 325,001.04 290,328.42 282,660.66
营业收入 248,455.33 547,414.51 512,206.48 460,710.78
期末应收占当
年收入比例
应收票据 609.98 1,256.93 468.51 -
应收账款 71,614.54 48,056.17 50,196.03 46,206.22
华测导航 合计 72,224.52 49,313.09 50,664.54 46,206.22
营业收入 92,855.58 190,317.82 140,952.59 114,552.27
期末应收占当
年收入比例
应收票据 8,539.71 7,078.82 5,962.74
应收账款 96,782.05 101,528.42 71,565.05 71,338.25
麦捷科技 合计 105,321.76 108,607.24 77,527.80 71,338.25
营业收入 159,169.54 331,835.71 232,919.40 181,774.39
期末应收占当
年收入比例
应收票据 1,996.75 6,356.67 7,557.65 2,187.36
应收账款 317,984.84 258,829.21 192,671.94 148,754.67
德赛西威 合计 319,981.59 265,185.88 200,229.59 150,942.03
营业收入 640,738.88 956,943.45 679,906.13 533,724.25
期末应收占当
年收入比例
应收票据 - - - 16,368.99
应收账款 151,122.26 153,658.43 130,162.52 108,180.60
华阳集团 合计 151,122.26 153,658.43 130,162.52 124,549.59
营业收入 248,530.91 448,826.95 337,443.40 338,340.99
期末应收占当 30.40% 34.24% 38.57% 36.81%
公司 项目
年收入比例
同行业公司平均 41.35% 27.07% 28.24% 29.01%
应收票据 14,347.22 16,773.13 38,492.39 22,822.11
应收账款 84,775.52 81,403.59 86,630.12 103,971.00
发行人 合计 99,122.74 98,176.72 125,122.51 126,793.11
营业收入 151,144.23 385,066.68 362,433.81 298,700.26
期末应收占当
年收入比例
注:2022 年 1-6 月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年化)比例=2022 年 6 月应收账款余额÷
(2022 年 1-6 月营业收入×2)
除司南导航外,发行人与各同行业公司均呈现收入逐年增加,应收款项占收
入比例逐步下降的趋势,并且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应收款项占收入比例均出现
大幅攀升的情形,系行业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相关客户一般销售回款多在下半年
所致。
(2)对比分析发行人和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坏账计提情况
公司
司南导航 11.74% 11.57% 16.23% 29.13%
海格通信 13.72% 14.26% 11.98% 8.31%
华测导航 9.86% 10.81% 12.89% 11.50%
麦捷科技 7.71% 7.10% 7.91% 8.41%
德赛西威 6.98% 7.36% 8.51% 7.35%
华阳集团 7.07% 7.24% 11.40% 12.62%
同行业公司平均计提率 9.51% 9.72% 11.49% 12.89%
发行人 11.59% 14.96% 16.56% 17.17%
发行人 2022 年 6 月 30 日应收账款坏账计提率较上期大幅下降 3.37%,主要
系原全额计提坏账的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应收余额 3,253.13 万元在 2022
年实现债转股,发行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核销,大幅降低了期末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的余额。
发行人在报告期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计提率,且
和同行业行业公司计提比例逐步下降的趋势相一致。
充分性
(1)应收票据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票据 11,596.97 12,239.31 25,751.53 13,775.52
商业承兑票据 2,750.25 4,533.82 12,740.86 9,046.58
合计 14,347.22 16,773.13 38,492.39 22,822.11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规模总体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
导航芯片、模块、板卡产品等收入规模增加,该业务主要的客户普遍采用票据结
算,从而使得期末应收票据余额金额增加。
部分汽车厂商等终端客户为抢占货源改变了结算模式,从支付银行承兑汇票转为
直接支付现金,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类客户支付票据形成的期末应收票据余
额为 11,401.00 万元,作为对比,2021 年末该类客户期末无对应的应收票据余额。
B.2021 年合并报表范围减少银河微波、东莞云通公司,导致应收票据余额减少,
其中银河微波 2020 年应收票据余额 6,952.24 万元,东莞云通应收票据余额
(2)应收账款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原值 94,598.03 93,579.92 100,972.62 121,823.27
坏账准备 9,822.52 12,176.33 14,342.49 17,852.27
账面价值 84,775.52 81,403.59 86,630.12 103,971.00
幅为 17.12%,主要系广东伟通在 2020 年不再纳入合并报表所致,其在 2019 年
应收账款余额为 12,715.58 万元。扣除以上影响,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无重大波动。
为 7.32%,主要系东莞云通及银河微波不再纳入合并报表所致,东莞云通在 2020
年应收账款余额为 4,747.70 万元,银河微波在 2020 年应收账款余额为 1,843.64
万元。扣除以上影响,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无重大波动。
综上所述,发行人基于业务情况制订了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信用政策和坏账
计提政策,公司大部分主要客户能保持较好的回款节奏,发行人在报告期的坏账
准备计提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发行人的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
适当的。
(二)报告期内坏账准备转回的具体情况、转回原因及相关会计处理合规性
(1)主要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主要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与坏
计提时账面 账面单项计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计
客户名称 形成时间(年) 账政策
余额 提坏账年度 单项计提 提比例(%)
匹配
浙江众泰汽车
制造有限公司
杭州益维汽车
工业有限公司
广东晖速通信
技术股份有限 2018-2019 1,770.89 2019 年度 885.44 50 是
公司
上海思致汽车
工程技术有限 2019 650.29 2019 年度 650.29 100 是
公司
邦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Sono Motors
GmbH
广州市信脉通
信科技有限公 2014-2019 362.12 2019 年度 289.70 80 是
司
广汽吉奥汽车
有限公司
重庆北汽幻速
汽车销售有限 2017 114.67 2019 年度 114.67 100 是
公司
是否与坏
计提时账面 账面单项计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计
客户名称 形成时间(年) 账政策
余额 提坏账年度 单项计提 提比例(%)
匹配
深圳市首欣通
达科技有限公 2018 121.00 2020 年度 121.00 100 是
司
西安航天华迅
科技有限公司
众海汇智(长
沙)智能制造 2017 102.91 2020 年度 102.91 100 是
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7,873.30 6,915.43
部分客户经营困难,无法偿还发行人货款。发行人基于谨慎性原则按坏账计提政
策,对重要的应收账款进行了单项计提减值。
认为确实难以收回的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发行人在报告期因为款项收回,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转回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 单项计提 回款 回款 单项计提 是否符合准
客户名称
余额 金额 年度 金额 应转回 则规定
广东晖速通信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Sono Motors GmbH 380.05 380.05 2020 年 380.05 380.05 是
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
限公司
发行人 2019 年对广东晖速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减值主要是基于:广东晖速资
金链紧张,所欠发行人应收账款从 2019 年 7 月开始逾期,并屡次未按照约定回
款。2020 年 3 月经双方反复洽谈达成调解方案,根据广东晖速出具的还款承诺
书,其从 2020 年 3 月开始每月 25 号前还款,持续至 2020 年底累计还款 1,300
万元。根据承诺书约定及相关沟通情况,发行人期末对该应收账款按账面余额
按回款情况转回前期多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
发行人 2019 年对 Sono 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减值主要是基于:该公司于 2019
年一季度提出由于其自身资金紧张,无法支付该笔款项,要求延期支付。发行人
通过与律师沟通,与 Sono 达成了延期支付的协议,但对方未按延期支付协议偿
还欠款。结合客户经营现状及偿债能力,发行人认为该笔债权收回的可能性极小,
因此期末对该应收账款按账面余额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后经过与客户反复沟通,
发行人于 2020 年通过收取货款及收回存货的方式收回该笔欠款,当年按回款情
况转回前期多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
发行人于 2021 年和 2022 年各收回 10 万元货款的详细情况见本问题回复之
“一、请申请人结合相关协议内容,说明报告期内以股抵债具体情况,包括但不
限于交易背景、客户情况、抵债入账时间及入账价值合理性、剩余货款金额及坏
账准备计提情况、相关会计处理的合规性、对所持股票的后续处置计划等,是否
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之“(二)抵债入账时间及入账价值合理性”。
发行人于报告期累计单项计提坏账 6,864.76 万元,根据回款情况做单项计提
坏账转回 696.68 万元,占比 10.15%,占比较低,说明前期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客
户回款可能性的判断整体是公允、充分的。
(2)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转回情况
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各期应收账款组合计提坏账的计提和转回情况:
账龄组合的坏账准备
期间
当期计提(万元) 当期转回(万元)
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依据账龄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合计 93,243.20 8,467.69 89,117.05 7,713.46 94,953.14 8,323.02 113,773.10 10,759.96
况有所恢复,回款情况好于上年,各期账龄计提坏账金额均出现下降;B、发行
人应收账龄超过四年的客户 TRUEVIC International Limited 欠款 81.38 万美元、
HONG KONG ZHONGXING TIMES TECHNOLOGY CO.,LIMITED 欠款 69.40 万
元美元于当年收回,合计转回信用减值损失金额 1,040.32 万元。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对存在客观证据表
明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计提信
用损失后可以转回。发行人根据客观证据评估后计提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在期后
确认收回时转回相应损失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同时,发行人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
经常性损益(2008)》,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转回确认为非
经常性损益,在非经常损益计算表进行了适当披露。
综上,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坏账准备转回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证监
会的相关规定。
三、请申请人说明公司应收股份回购款和股权转让款是否制定还款计划,实
际还款时间与原还款计划是否一致;结合公司其他应收款的期后回款情况及账
龄,说明相关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其他应收款的交易对手方是否与公司及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或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是
否存在变相占用资金情形
(一)公司应收股份回购款和股权转让款是否制定还款计划,实际还款时间
与原还款计划是否一致
应收股份回购款和股权转让款主要系公司为聚焦核心业务,逐步处置部分子
公司形成。另外,为稳定与激励其经营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人员,促进经营目标实
现,发行人对子公司部分员工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形成了应收股权转让款。
(1)股份回购款
发行人董事会 2021 年批准 in-tech 公司回购 8.14%的股份,交易金额 1,413.06
万欧元。in-tech 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分期支付款项,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
款项余额为 1,000 万欧元(账面金额 7,219.70 万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该款项账面余额为 1,000 万欧元(账面金额为 7,078.48 万元)。
发行人于 2022 年 7 月收到股权回购款 500 万欧元,根据协议约定,in-tech
公司需在 2023 年 7 月 31 日之前支付最后一期 500 万欧元的股份回购款。
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该款项账面余额为 500 万欧元(账面金额为 3,585.15
万元)。
(2)股权转让款
公司报告期内处置 in-tech 公司 49%股权、处置东莞云通 51%股权及对子公
司员工实行股权激励形成各期末的应收股权转让款,具体如下:
的对价 3,486.94 万欧元。剩余 265.53 万欧元(账面金额 1,917.04 万元)为协议
约定北斗德国在 in-tech 公司的持股比例(49%)对应的三季度累计未分配利润。
发行人已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收取 265.53 万欧元。
协议,转让华信天线持有的东莞云通 51%股权,协议对价为 2,063.97 万元。
按协议约定,华信天线已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收款 1,052.62 万元,2021 年
告出具后 30 日内(不得晚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进行支付。
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管理办法>的议案》,由北斗智联的股东方重庆
北斗、嘉兴海松守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根据持股比例以股权转让方式,合计转让
北斗智联 10%的股权至宿迁联智汇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联智汇创”),认缴出资总额 3,000 万元。2022 年 2 月 16 日,北斗智联的股
东方与联智汇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本次股权激励应收股权转让款 1,694.88 万
元,由激励对象分两次缴款。
第一次应收激励认购价款 593.21 万元,截至 2022 年 3 月 18 日,股权转让
款 593.21 万元均已收取。第二次应收激励认购价款 1,101.67 万元,需于 2022 年
以上事项形成各时点的应收股权转让款如下: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应收股权转让款共 2,927.85 万元,其中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应收股权转让款共 2,112.48 万元,其中 1,010.81
万元系处置东莞云通 51%股权形成,1,101.67 万元系对员工实行股权激励形成。
情况如下表:
单位:除单独标注外,其余为人民币万元
实际还款 实际还款是否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协议约定还款计划 实际还款金额
日期 与协议一致
在协议签订之日后五个工作日
内支付 413.06 万欧元
in-tech 公司 股份回购款 2022-7-20 500.00 万欧元 是
- - -
F&W 行使一次性购买选择权
支付的行权基本对价 3,486.94 2021-12-30 3,486.94 万欧元 是
Friedrich&Wag
万欧元
nerHoldingGm 股权转让款
bH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行权日
之前结束的季度,北斗德国在 2022-1-20 265.53 万欧元 是
in-tech 公司的持股比例(49%)
实际还款 实际还款是否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协议约定还款计划 实际还款金额
日期 与协议一致
对应的累计未分配利润(“累
计未分配利润”,且不为负)
本协议生效之日后 10 日内支
付交易价款的 51%(人民币 2021-12-10 350.00 是
广东万嘉通控
股有限责任公 股权转让款
(人民币 1,011.1003 万元)交
司 是(对方多打款
易价款于东莞云通 2022 年度 2021-12-21 0.54
部分)
审计报告出具后 30 日内支付
- - -
每一批次收到北斗智联首次和 2022-3-17 593.21 是
宿迁联智汇创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缴付的该
企业管理合伙 批次行权对价后 30 个工作日
股权转让款
企业(有限合 内同比支付给发行人及其他转 - - -
伙) 让股东(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
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缴纳完成)
注:对于未到约定付款期的股份回购款及股权转让款,上表实际还款情况以“-”列式。
从上表可以看出,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应收股权回购款和股权转
让款均按照协议约定收回,未发生逾期事项。
(二)结合公司其他应收款的期后回款情况及账龄,说明相关坏账准备计提
的充分性
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发行人最近一期其他应收款回款金额为 3,752.64
万元,剔除股份回购款和股权转让款未到付款期这一影响因素后,期后回款比率
为 72.1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不包括应收利息、应收股利)账龄情况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合计 11,377.64 100.00 1,016.02 10,361.62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合计 12,761.52 100.00 1,201.89 11,559.63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合计 4,685.84 100.00 1,070.36 3,615.48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合计 4,919.31 100.00 1,210.80 3,708.51
公司近三年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剔除股份回购和股权转让因素)呈下降趋
势,结合期后回款比率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公司信用风险不存在显著增
加迹象,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制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已进行充分计提。
(三)其他应收款的交易对手方是否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监高等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或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是否存在变相占用资金情形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前五名占期末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40.83%、51.47%、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前 5 名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内容 期末余额 账龄 是否为关联方 比例 坏账准备
in-tech 公司 股份回购款 7,078.48 1 年以内 否 62.21 353.92
宿迁联智汇创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股权转让款 1,101.67 1 年以内 否 9.68 55.08
伙)
广东万嘉通控股有限
股权转让款 1,010.81 1 年以内 否 8.88 50.54
责任公司
渝北区清欠追薪工作
农民工保证金 220.00 2-3 年 否 1.93 66.00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升(大连)集团有
质保金 130.00 4 年以上 否 1.14 130.00
限公司
合计 - 9,540.96 - - 83.84 655.55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前 5 名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内容 期末余额 账龄 是否为关联方 比例 坏账准备
in-tech 公司 股份回购款 7,219.70 1 年以内 否 56.57 360.99
F&W 公司 股权转让款 1,917.04 1 年以内 否 15.02 95.85
广东万嘉通控股有限
股权转让款 1,010.81 1 年以内 否 7.92 50.54
责任公司
东莞市云通通讯科技
代收回款 507.69 1 年以内 是 3.98 25.38
有限公司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保证金 431.82 2-3 年 否 3.38 129.55
合计 - 11,087.06 - - 86.87 662.31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前 5 名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内容 期末余额 账龄 是否为关联方 比例 坏账准备
广东伟通通信技术有
单位往来 1,500.00 1 年以内 是 32.01 75.00
限公司
单位名称 款项内容 期末余额 账龄 是否为关联方 比例 坏账准备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保证金 431.82 1-2 年 否 9.22 43.18
重庆渝北区清欠追薪
保证金 220.00 1-2 年 否 4.69 22.00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深圳市吉兴通科技有
单位往来 160.00 2-3 年 否 3.41 160.00
限公司
深圳市创鑫通信技术
单位往来 100.00 2-3 年 否 2.13 100.00
有限公司
合计 - 2,411.82 - - 51.47 400.18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前 5 名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内容 期末余额 账龄 是否为关联方 比例 坏账准备
深圳市北斗纵横科技
待收回款 748.45 1-3 年 否 15.21 161.68
有限公司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保证金 431.82 1 年以内 否 8.78 21.59
广州东图通信设备有
待收回款 378.07 1-2 年 否 7.69 37.81
限公司
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
保证金 290.00 1-3 年 否 5.90 63.00
公司
深圳市吉兴通科技有
待收回款 160.00 1-2 年 否 3.25 160.00
限公司
合计 - 2,008.34 - - 40.83 444.08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前五名其他应收款内容主要为股份回购款及股权转让
款、保证金。其中,股份回购款及股权转让款系公司为聚焦主业而出售部分子公
司股权或为子公司员工实施股权激励形成的应收款项,详见本问题回复之“三、
(一)公司应收股份回购款和股权转让款是否制定还款计划,实际还款时间与原
还款计划是否一致”之“1、公司应收股份回购款和股权转让款形成情况”相关
内容。保证金为公司项目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相关其他应收款均
为经营性资金往来。
综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其他应收款的主要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应收款的形成与公司主
营业务相关,具有合理性,符合行业或商业惯例,不构成资金占用情况。
四、请申请人结合合同约定的具体付款进度、预付款期后结转去向等情况,
说明最近一期预付款项增长的合理性,与公司业务规模的匹配性,各年度预付比
例是否一致,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是否可比;预付款项是否具有真实交易背景,是
否存在支付给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情况
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按账龄列示的预付款项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合计 17,829.47 100.00 7,754.61 100.00 7,171.40 100.00 7,603.06 100.00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预付款项前五名占比 72%,主要为预付晶圆、电子
元器件采购款。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 预付款项 是否签 预付款 截至 2022 年 10
供应商名称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 合同约定付款进度
号 用途 订合同 项余额 月末结转去向
电子元器件制造、批
结转至存货合计
发及零售;集成电路
金额 3,633.79 万
芯片设计、制造及销 芯 片 采 购 情形 1:立即付款;
元;
南京真芯润和微电子有限公司(以 售 ; 半 导 体 器 件 专 用 及 模 组 加 情形 2:合同签订一周
下简称“真芯润和”) 设备销售;仪器仪表 工服务费 内付款;
预付 1,261.63 万
销售;工业自动控制 用 情形 3:生产前付 100%
元;
剩余 4,978.11
系统装置制造;供应
万元正在履行中
链管理服务
因优化采购模
集成电路流片服务,
晶圆采购 式,订单取消,
款 已 收 到 退 款
货物的进出口业务
①合同签订两周后,预
技术开发、咨询、转 结转至存货金额
付合同总额 50%款项,
让及推广服务;导航 电子元器 389.29 万元,剩
终端、仪器仪表的制 件采购款 余 141.47 万元正
②剩余 50%按实际分批
造及销售 在履行中
次交货付款
软件、技术开发服务; ①合同签订两周后,预
通信设备、导航终端、 付合同总额 60%合同款
产品生产周期较
网络设备、卫星移动 ②产品交付验收合格
通信终端、光通信设 后,付款 35%合同款
合同正在履行中
备及电子测量仪器等 ③产品交付验收合格
的制造、销售 一年后,付款 5%质保
序 预付款项 是否签 预付款 截至 2022 年 10
供应商名称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 合同约定付款进度
号 用途 订合同 项余额 月末结转去向
金
①合同签订生效,支付
环保及实验室设备的
②材料进场验收两周 项目验收合格,
重庆市鑫泉风空气净化科技有限 生产、研发与销售;
公司 建筑相关业务;装饰
③工程全部完工并验 长期待摊费用
材料等设备的销售
收合格,支付 30%
④保固金 10%
合计 - - - - 12,829.64 -
由上表所示,发行人向真芯润和、MAGIC VALLEY GROUP LIMITED 采购
晶圆的相关合同约定立即付款或者合同签订一周后付款 100%。由于采购半导体
货物以及近期中美贸易摩擦等行业环境的特殊因素影响,发行人需要提前支付货
款以抢占上游厂商的产能,保证供应链的稳定以及自身业务的正常开展。其中,
真芯润和、MAGIC VALLEY GROUP LIMITED 等为供应链服务商,能够协助发
行人在上游流片厂、封装厂争取产能。发行人与其余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约定
的预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 30%-60%。
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发行人期后减少预付款项合计 7,536.09 万元。其
中,预付款项期后到货 4,023.08 万元,主要系从真芯润和、星际导控采购的晶圆、
电子元器件入库;因优化供应链而取消订单,收回预付款 3,177.45 万元;由于车
间装修验收合格,预付款结转至长期待摊费用金额 335.56 万元。期后减少的预
付款项占 2022 年 6 月 30 日预付款项余额 58.74%。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
人预付款项分别为 7,603.06 万元、7,171.40 万元和 7,754.61 万元,基本保持稳定。
为 129.92%。因和芯星通仅进行芯片设计而不从事具体产品生产环节,和芯星通
产品生产过程需要经历从晶圆投产至芯片生产、封装、测试等多个环节,各环节
均需产业链其他公司完成。当前受疫情及国际局势变化等特殊情况的影响,上游
厂商的排产极为紧张、供应链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发行人为了有效控制产品交付
风险、保障供应链稳定安全,提前支付采购款抢占产能和进行战略备货,因此最
后一期期末预付款项显著增加。
司是否可比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预付比例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项目
日/2022 年 1-6 月 日/2021 年度 日/2020 年度 日/2019 年度
占营业成本
的比例
思瑞浦
占营业收入
比例
占营业成本
的比例
翱捷科技
占营业收入
比例
占营业成本
的比例
瑞芯微
占营业收入
比例
占营业成本
上述三家 的比例
均值 占营业收入
比例
占营业成本
的比例
北斗星通
占营业收入
比例
注:预付款项采用期初余额和期末余额的平均值
整体来看,发行人 2021 年、2020 年、2019 年度预付款项占营业成本和营业
收入的比例基本保持一致;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及可比公司由于行业整体受
到当前疫情及中美贸易摩擦国际局势变化等特殊情况的影响,可能会面临产能不
足、上游供应商排产困难等行业风险,发行人及同行业公司预付款项的占营业收
入、营业成本的比例均有所提升。
发行人作为国内卫星导航产业首家上市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的业务
范围不断扩展,从事的业务涵盖卫星导航、陶瓷元器件和汽车智能网联多个领域,
供应链体系趋于成熟稳定。基于行业优势,发行人 2019 年-2022 年 6 月末预付款
项占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比例,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均值。因此,发行人
最近一期预付款项大额增长的情况与同行业情况类似,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波动趋
势一致,具有合理性。
如前所述,发行人预付供应商款项主要用于采购晶圆、电子元器件等产品,
与上述供应商业务具有真实交易背景,向其支付预付款项符合实际业务约定,具
有合理性。经梳理公开工商登记信息及相关供应商提供相关说明,除星际导控系
北斗星通参股子公司并构成关联方外,前述预付款项期末前五大供应商与北斗星
通及下属子公司、北斗星通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与预付款项
期末前五大供应商确认,不存在将预付款项支付给北斗星通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
联方的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股票出售等资料,向发行人了解客户情况、股票出售计划,核查发行人以股抵债
的会计处理;
际收款与协议约定是否一致;
了解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构成、具体形成原因及报告期内
的变化情况;
户的销售及合作情况,了解信用政策以及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况,分析应
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提政策,分析发行人其他应收款的坏账计提的充分性;
供应商与其下级供应商签订的合同进行了检查;获取并核查前五大预付款项供应
商相关合同的支付凭证、付款回单,并与合同约定条款进行交叉核对;查阅相关
合同标的入库单,对入库日期、物料名称、入库数量等事项,尤其是期后到货的
情况;
相关说明;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预付比例的基本情况。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相关会计处理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告期内坏账准备的转回原因合理、相关会计处理合规;
执行,与约定保持一致;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其他应收
款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
系,相关业务真实、合理,不存在资金占用;
告期内各年度预付比例基本一致,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无较大差异;预付款
项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不存在支付给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方的情况。
问题 6
申请文件显示,报告期内申请人存货余额逐年上升。请申请人:(1)结合
公司存货结构、备货政策等,分析公司存货余额变动与营业收入的匹配性,存货
变动趋势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2)结合库龄、期后销售及同行业可比公
司情况说明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请申请人结合公司存货结构、备货政策等,分析公司存货余额变动与营
业收入的匹配性,存货变动趋势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
(一)存货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比例 账面价值 比例 账面价值 比例 账面价值 比例
原材料 43,064.87 40.97 39,416.29 40.64 30,047.58 36.69 25,153.07 31.63
在产品 14,370.91 13.67 12,328.49 12.71 9,442.03 11.53 6,031.68 7.58
库存商品 39,080.23 37.18 21,192.34 21.85 22,449.85 27.42 28,520.70 35.86
合同履约
成本
发出商品 1,404.42 1.34 17,698.56 18.25 13,980.34 17.07 9,833.78 12.36
委托加工
物资
合计 105,118.33 100.00 97,000.06 100.00 81,888.45 100.00 79,532.78 100.00
长率分别为 8.37%、18.45%、2.96%,存货呈增长趋势且原材料比例增加,主要
原因系:
人以销定产的经营管理政策,随着收入的增长,存货的储备也随之增加,其中原
材料稳定增加。
存货余额与收入的匹配情况如下表,其中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末存货余额占下一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1.94%、21.27%和 32.09%。2021
年存货余额占下一年度收入的比例较高主要原因为:1)公司每年度的上半年收
入占比较低,影响年化调整后数据准确性;2)公司为防备供应链紧张影响生产
执行了战略备货。
单位:万元
项目 年 6 月 30 日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营业收入 151,144.23 385,066.68 362,433.81 298,700.26
期末存货净值 105,118.33 97,000.06 81,888.45 79,532.78
存货余额占下
年收入比例
注:2021 年末存货净值占下年营业收入比例以 2022 年实际运营数据为基础进行年化调
整;若以 2021 年末预测的 2022 全年营业收入为计算基数,则 2021 年末存货余额占下一年
度收入的比例为 25.53%,与以前年度比例基本保持一致
自 2021 年起,由于疫情持续对供应链造成巨大冲击,同时国际局势恶化影
响到芯片行业的稳定供应,市场出现芯片极度短缺的情况。发行人为了保证生产
的稳定需进行提前备货,因此导致原材料余额增加,主要涉及汽车电子业务板块
和芯片及数据服务板块。
(二)备货政策
发行人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为主,储备安全库存为
辅的管理模式。期末存货主要是根据客户订单需求量和交货期,安排采购及生产
所需的各种原材料、库存商品等,以及公司结合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及供应情况,
维持一定数量的安全库存,确保及时交付。公司各业务板块亦会基于上述备货政
策并结合工厂生产周期及产品结构变化、产能变化、原材料价格波动等进行动态
调整。
自 2021 年起,受疫情及国际局势变化等特殊情况的影响,公司部分业务板
块备货政策结合实际需求有所调整。汽车电子板块业务方面,为应对客户的需求
变化,采取库存式生产模式,按照关键品牌滚动备货 2 个月的安全库存、一般原
材料备货 1 个月的库存进行备货。芯片及数据服务板块业务方面,为有效控制产
品交付风险,对于非定制物料,公司采取 3 个月正常储备库存、3 个月风险备料
的方式进行备货,对于定制物料,公司结合物料采购周期、保质期等因素,进行
安全库存备货。
(三)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
结合四大业务板块,公司选择了八家主营业务类似的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分
析,具体如下:
期末存货较上期末增长率
代码 简称 2022 年 6 月 2021 年 12 2020 年 12 月 2019 年 12 月
上述八家公司存货余额增长率均值 13.87% 17.83% 24.24% 14.49%
北斗星通存货增长率 8.37% 18.45% 2.96% 39.24%
发行人存货较期初增长 4.90%。
除该影响 2020 年存货余额较 2019 年增加 8.44%。
行了大量备货,使当年存货余额较上年增长幅度较大。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余额呈现稳定增长的趋势,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增长趋
势相一致;除 2021 年外,发行人存货余额增长率在行业内处于中低水平。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申请人存货余额逐年上升为生产经营中执行备货政策的
正常情况,与报告期营业收入相匹配,存货变动趋势同行业可比公司保持一致。
二、请申请人结合库龄、期后销售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存货跌价
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存货库龄结构及期后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111,198.29 100.00 103,560.75 100.00 89,544.31 100.00 86,104.48 100.00
由上表可见,2022 年 6 月末、2021 年末、2020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存
货原值结存金额分别为 111,198.29 万元、103,560.75 万元、89,544.31 万元和
的必须物料,整体存货库龄结构良好。
库龄在 2 年以上的存货主要是以下情况造成:A.是由于发行人会在客户订单
要求数量的基础上增加适量的备品以应对客户零星的退换货需求;B.部分客户在
极少情况下会临时修改订单数量,导致出现备料和产品留存;C.采购部门根据订
单和预测情况进行备料不准确导致。发行人充分利用研发工艺流程变更、售后复
用以及拆机复用等方式进行研发领用或者销售,在后续订单中逐步消化,或降价
销售,尽可能减少低效长库龄存货,降低存货占用资金和减少管理成本。
发行人在报告期各期的期后销售结转长库龄存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日/2021 年度 日/2020 年度 日/2019 年度
结转比例 56.91% 51.11% 68.70%
注:结转比例=本期结转上年 2 年库龄以上存货金额/上年末 2 年以上库龄金额;2022
年 1-6 月结转比例已作年化处理
综上,发行人通过持续的生产管理和库存监测,有效保证长库龄存货比例在
合理的低水平。
(二)存货跌价计提政策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
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
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
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
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
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
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
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
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发行人期末也会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
价较低的存货,发行人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
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
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公司各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材料 2,271.79 2,500.12 2,065.38 2,452.22
在产品 52.66 52.66 70.92 172.04
库存商品 3,430.67 3,906.06 4,319.22 3,920.17
合同履约成本 324.84 101.85 46.65 27.28
发出商品 - - 64.81 -
委托加工物资 - - 1,088.87 -
合计 6,079.96 6,560.69 7,655.86 6,571.71
项目
跌价准备占存货比例 5.47% 6.34% 8.55% 7.63%
数量低于预期,原超额备货的专用材料 1,209.86 万元经存货跌价测试后,计提委
托加工物资跌价 1,088.87 万元所致,2021 年该事项形成的跌价准备转列示为库
存商品跌价准备。发行人在报告期积极处置这部分材料,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已累计销售结转 195.65 万元,转回前期计提存货跌价 74.66 万元。
(1)因国际供应链、芯片供应紧张,发行人在 2021 年更加重视备产备料,
同时车厂在 2021 年对供应商加强要求保供,备货增加导致整体存货跌价准备计
提比例下降;
(2)公司在 2020 年后加强存货管理,采取“能用尽用”的原则,通过改变
研发、生产工艺,提升呆滞物料的使用率,提升长周期存货使用价值,降低资产
损失。
(3)针对前期已全额计提跌价的存货,要求生产、仓储部门进行坚决的处
置,确认只能报废的予以在账面核销,2021 年、2022 年 1-6 月分别转销存货价
值 1,391.53 万元、790.84 万元。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存货管理制度,定期组织财务、仓库保管、质检等部门对
存货进行盘点,并对存货状况进行检查,对存货进行可变现净值测试,及时对存
在减值迹象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积极对其进行改造再利用或销售处置,
避免造成长时间的积压。
公司每次定期盘点对存货进行了全面检查,关注残次冷背的存货情况,公司
财务部门每年末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分析主要存货规格,根据盘点情
况和存货减值测试结果综合分析,按明细规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发行人库龄大于 2 年的存货和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长库龄存货小计 8,133.51 7,509.74 6,466.97 10,961.44
存货跌价准备 6,079.96 6,560.69 7,655.86 6,571.71
跌价准备占长库龄
存货比例
如上表,各期末的存货跌价余额能够覆盖库龄在 3 年以上的存货余额,从库
龄角度看存货跌价准备也是计提充分的。
公司选择了 8 家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类似的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分析,具体如
下: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代码 简称 2022 年 6 月 2021 年 12 月 2020 年 12 月 2019 年 12 月
上述八家公司均值 5.53% 5.68% 7.81% 7.35%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保持相对稳定,与同行业存货跌价准
备计提比例平均值差异较小,发行人存货跌价计提符合行业平均水平,计提充分。
三、保荐机构、会计师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营业收入的匹配性,分析波动原因,并与同行业公司进行比较;
较。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会计师认为:
司存货余额变动与营业收入相匹配,存货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价准备。结合公司存货库龄结构、期后销售情况等,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
公司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问题 7
报告期内,各业务板块的产能利用率存在一定波动,固定资产未计提减值准
备。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报告期内各业务板块产能利用率波动的原因,公
司预留产能波动空间的做法是否符合行业特征。(2)固定资产规模与产能产量、
营业收入的匹配性,结合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情况说明固定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
的依据是否充分。(3)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
重大差异。(4)结合建设时间、建设进度、投入金额、建设规划、用途等情况,
说明在建工程建设是否符合预期、是否存在延迟转固情形。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内各业务板块产能利用率波动的原因,公司预留产能波动空间的
做法是否符合行业特征
报告期内,公司具有自主生产能力的业务板块为天线、陶瓷元器件和汽车电
子业务,产能利用率波动的原因具体如下:
(一)天线业务板块
公司天线业务板块的主要包括华信天线提供的高精度天线类产品和佳利电
子提供的陶瓷天线类产品。
高精度天线类产品主要应用于测量测绘、精准农业、智能驾驶、无人机、割
草机器人等行业,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70%、80%、83%、78%。2019 年
度至 2021 年度,公司高精度天线类产品产能利用率水平逐年提高,主要原因为:
第一,在国家对农机自动驾驶系统的补贴政策的支持背景下,精准农业市场需求
显著增加;第二,公司加大下游市场开拓力度,海外市场业务增长,持续扩大市
场份额。2022 年 1-6 月,高精度天线类产品的产能利用率较 2021 年下降 4.96 个
百分点,主要原因为系受疫情防控影响,工厂停工停产,叠加上游关键物料短缺,
影响产品生产和交付。从生产模式来看,高精度天线类产品采用小批量、定制化
生产模式,且季节性波动影响较大,存在阶段性集中生产和交付情形。报告期内,
高精度天线类产品产销率均在 96%以上,处于较高水平,为了确保客户订单的及
时交付、定制化新产品研发测试和试产需求,公司通常需要预留一定的产能空间
满足客户集中订单交付需要和未来增长需要。
陶瓷天线类产品主要应用于车载导航、车辆监控、个人追踪、基站授时、资
产管理等市场,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89%、75%、81%、60%。2019 年度
业务拓展较快,大疆等重要客户需求增加,产能利用率较高。2020 年度产能利
用率较 2019 年度下降 14.13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 2020 年新冠疫情爆发,佳利
电子及下游客户均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存在停工停产或延后复工
情形,原材料供应亦出现了缺货和涨价情形,对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均产生了一定
影响,导致 2020 年全年产量下降。2021 年度产能利用率提升 5.46 个百分点,主
要原因为下游市场开始回暖,公司大力开拓 5G 基站授时市场,并在消费类、车
载前装、监控行业等专业市场持续发力,在产能较 2020 年增长 200 万件的同时,
产能利用率水平有所提高。2022 年 1-6 月产能利用率下降 20.07%个百分点,主
要原因为陶瓷天线类产品工厂位于浙江嘉兴,受国内疫情反复影响,特别是 2022
年春节后,上海 3 月至 5 月疫情导致长三角物流中断、工厂停产,佳利电子及大
部分客户处于停工停产状态,使得产能利用率有所下降。
(二)陶瓷元器件业务板块
陶瓷元器件类产品主要应用于 5G 通信、消费电子、卫星通讯、汽车电子等
领域。2019 年度至 2022 年 1-6 月,陶瓷元器件类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91%、
续增加,最近三年产量和销量的复合增长率均超过 40%,产销率整体亦保持在较
高水平。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下降的原因主要为:为满足 5G 时代高频通信技
术应用中对关键新材料及元器件的市场需求,2020 年 5G 通信用射频模组基板项
目和 5G 通信用小型化终端器件项目建成投产,新增产能开始释放;而受疫情反
复和防控政策要求、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和缺芯等因素影响,下游手机、通信基站
等终端产品需求受到一定冲击,且上游原物料供应亦受到一定影响,导致 2020
年至今目标客户侧的测试验证与规模化应用进程步伐放缓,目前部分订单处于型
号定制、样品测试、小批量验证等阶段性进展或产能爬坡阶段,产量尚未同步充
分释放。2022 年 1-6 月,受全球疫情反复及各地区防控政策影响,特别是 2022
年春节后,上海 3 月至 5 月疫情导致长三角物流中断、工厂停产,陶瓷元器件类
产品工厂位于浙江嘉兴,生产及供货受到限制,下游客户需求亦未充分释放,导
致产能利用率较 2021 年下降 10.15 个百分点。
(三)汽车智能网联业务
公司汽车电子产品主要系面向前装主机厂提供的车载娱乐信息终端等汽车
智能座舱相关电子产品。报告期内,公司汽车电子业务分别在江苏和重庆拥有生
产基地。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汽车电子业务板块整合,且汽车电子不同生产主体所
生产的产品均为车载娱乐信息终端等智能座舱相关产品,因此在分析产能利用率
波动情况时,合并计算分析汽车电子产品的产能利用率情况。
产量复合增长率为 76.12%,销量复合增长率为 89.44%。2019 年产能利用率较低,
主要原因为汽车行业整体市场低迷,主要客户规划的市场目标不达预期,导致公
司收到的客户订单减少。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在年产能扩大的情况下,产能
利用率水平逐年提升,主要原因为 2020 年汽车市场需求逐步恢复,为抓住业务
机会,公司完成汽车电子业务板块业务整合工作,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在维
护长安汽车、吉利汽车等大客户基础上,实现长城、上汽大通等自主品牌,江铃
雷诺、上汽通用、北京现代等合资品牌,以及日本先锋等海外客户突破,产量逐
渐提高。2022 年上半年产能利用率较 2021 年下降 13.65 个百分比,主要原因为
主要的生产基地位于江苏宿迁,受国内疫情反复影响,特别是 2022 年 3 月至 5
月上海疫情导致长三角物流中断、工厂停产,车厂需求亦有所减少,产能利用率
下降。
汽车行业下游整车厂在选择其定点零部件供应商时,通常会考察该供应商是
否有充足产能满足其采购需求,在确定供应商后,亦会就未来一定期间内的采购
需求数量进行预测,并对按时交付有严格的要求。因此,供应商通常会预留一定
比例产能以满足下游整车厂供应商认证和考核要求。根据历史经验,下游客户的
采购预测亦会存在一定误差, 且汽车销量季节性效应叠加产品定制化特点,亦
需要适度保留产能裕量,确保足额满足下游客户未来采购需求。通过公开信息查
询,同行业部分公司亦有存在预留产能相关描述,预留产能符合汽车行业惯例具
体如下:
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 披露文件 主要内容
主要是由于根据行业惯例,整车企业通
常都会在协议中对关键零部件企业的
各类汽车座椅骨 按时交付有严格的要求……新能源汽
架总成、座椅滑轨 车产业链相关企业需要储备一定的富
总成及汽车座椅、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裕产能,若低于安全产能,则存在提货
巨一科技
安全带、闭锁等系 反 馈 问 询 函 的 高峰期延迟交货的风险……为抓住行
(688162)
统冲压件、注塑零 回复 业机遇,以及由于公司订单的获取往往
部件的研发、生产 需要经过客户验厂、初期产品开发、生
和销售 产件批准、量产批准等流程,周期较长,
且公司需要预留产能以应对客户要求,
故公司对产能进行了战略性扩建……
汽车白车身智能
根据行业的一贯经验……客户会要求
上海沿浦 连接生产线、汽车 首发招股书(申
供应商在产能规划时必须满足 20%的
(605128) 动力总成智能装 报稿)
富裕产能
测生产线等
一般情况,整车厂商客户在计划推出新
的车型或零部件型号时,通常会定点选
定零部件供应商,对供应商是否有能力
汽车铝合金精密 公开发行可转
文灿股份 配合零部件的生产,满足其供货需求有
铸件产品的研发、 换 公 司 债 券 募
(603348) 着严格的考核,通常会对公司提出最低
生产和销, 集说明书
产能要求,以满足其预期订单的需求,
部分客户还需要公司预留 10%-20%的
产能来满足其额外订单的需求
汽车精密锻造齿 报告期内,公司预留了一定比例的富裕
公开发行可转
精锻科技 轮及其他精密锻 产能……预留产能符合汽车零部件行
换公司债券募
(300258 ) 件的研发、生产与 业惯例……公司与主要客户亦有预留
集说明书
销售 15%或 20%产能的相关约定。
二、固定资产规模与产能产量、营业收入的匹配性,结合报告期内产能利用
率情况说明固定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是否充分
公司各业务板块具有自主生产能力的主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一)华信天线
报告期各期末,华信天线固定资产与产能产量、营业收入的变动情况具体如
下:
单位:万元/万台
项目
金额/数量 变化率 金额/数量 变化率 金额/数量
固定资产原值 3,135.90 18% 2,648.28 -6% 2,805.25
其中:生产机器设备原值 546.52 37% 398.94 13% 353.24
营业收入 15,695.88 5% 14,910.95 36% 10,966.39
年均机器设备产出比 28.72 - 37.38 - 31.05
项目
金额/数量 变化率 金额/数量 变化率 金额/数量
产能利用率 83% - 80% - 70%
注:年均机器设备产出比=当年营业收入/生产机器设备原值
针对华信天线生产的高精度天线产品,公司将核心资源主要用于壳体外观、
主板等硬件设计和开发,自行完成组装、测试和调试等核心生产制程,贴片焊接
环节部分采用委外加工形式完成。
报告期内,高精度天线类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呈现增加态势,生产机器设备规
模与产能产量、营业收入的增长趋势整体趋同,但不存在直接线性的因果关系,
主要原因系高精度天线产品产能产量的提升并不仅仅依赖于机器设备等固定资
产增加,亦受到生产场地面积、生产人员数量、班次、工作时间等因素影响。报
告期内,华信天线产能利用率呈现增加的趋势,生产机器设备规模较小,不存在
设备停用、长期闲置情形,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
(二)佳利电子
报告期各期末,佳利电子固定资产与产能产量、营业收入的变动情况具体如
下:
单位:万元/万块
项目
金额/数量 变化率 金额/数量 变化率 金额/数量
固定资产原值 33,509.73 1% 33,119.85 55% 21,309.89
其中:生产机器设备原值 20,856.56 1% 20,614.65 39% 14,782.25
营业收入 29,257.03 12% 26,227.62 15% 22,857.68
年均机器设备产出比 1.40 - 1.27 - 1.55
产能利用率 70% - 73% - 91%
注:年均机器设备产出比=当年营业收入/生产机器设备原值
佳利电子生产的产品主要包括陶瓷天线类和陶瓷元器件类产品。 由于 2020
年末 5G 通信用小型化终端器件等产品产能建设完成并结转固定资产,使得 2020
年末固定资产规模增长,并直接导致 2021 年度产能同比增长 58%,而 2021 年度
固定资产增加相对较少。下游手机、通信基站等 5G 相关终端产品需求受疫情、
宏观政治经济形势影响受到一定冲击,2020 年至今目标客户侧的测试验证与规
模化应用进程步伐放缓,使得 2021 年产量增长速度放缓,产能利用率下降。
佳利电子产品工艺复杂,生产工序多,尤其是陶瓷元器件类产品还具有体积
小、数量多的特点,为实现从陶瓷粉体制备到元器件成品出厂的全生产流程,生
产设备自动化和集成度较高。目前,佳利电子存在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动态调整设
备稼动时间,以满足不同产品产量需求的情形,但不存在设备停用、长期闲置的
情形。未来 5G 通信用产品下游需求将逐步恢复,随着订单逐步通过样品测试、
小批量验证等并最终量产,产能利用率有望得到较大提升,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
迹象。
(三)汽车智能网联业务
报告期各期末,汽车智能网联业务固定资产规模与产能产量、营业收入的变
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万台
项目
金额/数量 变化率 金额/数量 变化率 金额/数量
固定资产原值 28,160.76 8% 26,163.16 30% 20,101.42
其中:生产机器设备原值 16,917.05 27% 13,333.92 49% 8,942.71
营业收入 237,481.90 104% 116,364.22 144% 47,779.47
年均机器设备产出比 14.04 - 8.73 - 5.34
产能利用率 79% - 70% - 56%
注:1、年均机器设备产出比=当年营业收入/生产机器设备原值;2、上表数据为具备车载娱
乐信息终端等汽车智能座舱相关电子产品自主生产能力的江苏北斗、重庆北斗、北斗智联的
合并数据
快速增长,复合增长率为 122.94%。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购置固定资产逐步建设
产能,以支持收入的快速增长,汽车电子业务固定资产规模与产能产量、营业收
入的增长趋势整体趋同,产能利用率亦呈现增长态势。
汽车行业下游整车厂在选择其定点零部件供应商时,通常会考察该供应商是
否有充足产能满足其采购需求,在确定供应商后,亦会就未来一定期间内的采购
需求数量进行预测,并对按时交付有严格的要求。因此,供应商通常会提前规划
一定比例的产能以满足下游整车厂供应商认证考核和采购交付要求。
公司车载娱乐信息终端等德智能座舱相关产品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下游整
车厂订单将持续落地兑现,不存在设备停用、长期闲置情形,固定资产不存在减
值迹象。
三、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折旧年限政策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年
资产类别 折旧方法 北斗星通 海格通信 振芯科技 华阳集团 麦捷科技 盛路通信
房屋及建
平均年限法 40 40 30-40 20-40 20 20
筑物
建筑设备 平均年限法 5-20 10 3-20 3-10 10 10
生产机器
平均年限法 5-8 10 3-20 5-10 10 10
设备
仪器设备 平均年限法 3-5 5 3-6 5-10 10 3-5
电脑电器
平均年限法 3-5 5 3-6 2-10 5 3-5
设备
运输工具 平均年限法 3-6 5 5-10 5-8 5 3-5
通信基站 平均年限法 2-10 - - - - 10
其他设备 平均年限法 3-15 5 3-20 2-10 5 3-5
发行人各类别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与折旧方法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不
存在重大差异。
四、结合建设时间、建设进度、投入金额、建设规划、用途等情况,说明在
建工程建设是否符合预期、是否存在延迟转固情形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 - 3,780.22
器件建设项目
- - - 1,661.72
板建设项目
佳利电子 ERP 专项 - - - 374.67
北斗星通智能产业园
- 8,131.58 6,617.37 1,551.04
一期
北斗星通智能产业园
二期
通信基站建设 - - - 471.02
in-tech ERP Dyn amics - - 983.10 -
项目
其他项目 1,111.03 232.30 221.22 39.95
合计 25,782.05 26,683.77 11,952.33 10,363.80
注:通信基站建设、in-tech ERP Dyn amics 365 实施主体分别为公司 2020 年脱表的广东伟通
和 2021 年脱表的 in-tech 公司,前述项目在脱表前处于建设中,未达到转固条件
主要系北斗星通智能产业园项目余额增加所致。2021 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较
目和 5G 核心射频元器件项目余额增加所致。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较
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的建设时间、投入金额、用
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累计投入 累计转固
项目名称 开工时间 预计完工时间 预算金额 用途
金额 金额
提 高 5G 通 信 用
LTCC 及陶瓷介质
频元器件 造微波介质陶瓷材
料和射频器件测试
验证平台
用于北斗星通公司
汽车智能网联业务
北斗星通
的办公总部和厂
智能产业 2019 年 6 月 2022 年 12 月 29,000.00 21,979.00 -
房,以及天线业务
园二期
的生产厂房和产业
运营等
合计 63,000.00 36,618.67 -
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主要在建工程包括 5G 核心射频元器件项目
和北斗星通智能产业园二期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力,打造微波介质陶瓷材料和射频器件测试验证平台,满足 5G 通信基站设备与
终端整机客户需求,推进 5G 产业链核心射频器件的国产化进程。
截至 2022 年 10 月末,工程累计投入金额为 14,639.67 万元,工程进度为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项目建设周期调整至 2023 年
新增年产 1.5 亿只 5G 通信用 LTCC 射频元器件年生产能力(以外电极制作、测
试等后道工序计算),5G 通信用陶瓷介质器件生产线的成型、金属化、光刻等
核心工序已实现新增年产 3,000 万只能力,后续将继续推动 5G 通信用 LTCC 射
频元器件后道工序建设等。
截至 2022 年 10 月末,该项目正在建设中,工程累计投入所形成的在建工程
未达到转固条件,尚未转固,不存在延迟转固情形。
北斗星通重庆智能产业园二期项目通过建设 A、B、C 型智能厂房及配套设
施,旨在围绕卫星导航应用、汽车智能网联领域搭建技术支撑平台、检验检测服
务平台等,重点面向车载导航仪、液晶仪表、集成化天线等汽车电子产业,提升
满足汽车电子的产能需求和本地配套能力。
截至 2022 年 10 月末,北斗星通重庆智能产业园二期项目工程累计投入金额
为 21,979.00 万元,工程进度为 75.79%。截至 2022 年 10 月末,该项目的主体工
程已经完工,正在申请验收。该项目整体建设进度符合预期,公司正在积极推进
验收工作。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在建工程进度基本符合既定的建设规划,不存
在严重逾期的情形;达到验收条件的主要在建工程履行了相关验收程序,不存在
延迟转固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会计师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方法、残值率是否存在变动;
细分类是否正确,折旧年限、折旧方法、残值率是否与会计政策保持一致;复核
发行人的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是否准确;
进行对比,分析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差异及合理性;
利用率变动情况,判断相关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风险;
程进度及预计完工时间,检查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工程款支付凭证等;
使用状态,检查与资产转固相关的验收文件和原始凭证,判断发行人固定资产转
固时间是否正确;
闲置、废弃、毁损和减值的情形。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会计师认为:
应和下游需求变动影响,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产能利用率波动原因合理,部分产品
预留产能以应对客户要求,符合行业惯例和公司实际需求;
情形,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固定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
期的情形;达到验收条件的主要在建工程履行了相关验收程序,不存在延迟转固
的情形。
问题 8
申请人报告期各期末开发支出余额较高。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报告期
内开发支出明细,报告期各期末研发支出资本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开发阶段有关支出资本化的条件,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2)分析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资本化比
例波动原因,是否存在利用资本化调节利润的情形。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内开发支出明细,报告期各期末研发支出资本化是否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开发阶段有关支出资本化的条件,是否与同行业可
比公司一致,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一)报告期内开发支出明细
单位:万元
业务分类 项目
Nebulas_IV 芯片项目 2,140.54 1,798.49 - -
Firebird_2 芯片项目 1,411.76 1,179.10 989.10 538.63
Firebird_1.5 芯片项目 298.29 298.29 - -
芯片及数据
服务 N4-高精度高性能高集成度北斗
- - 3,433.64 1,080.65
GNSSSOC 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TigbeeChip 芯片项目 - - 926.11 -
N3 芯片项目 - - 301.60 -
智能网联车载一体化天线项目 3,296.24 2,737.31 1,308.82 427.74
行业高精度产品开发 985.30 - - -
北斗农机监控终端 479.04 403.94 - -
小型化高精度测量天线 477.14 395.73 - -
多功能组合螺旋天线 335.61 262.68 - -
导航产品
新一代 SMART 天线 302.08 242.03 - -
MESH 自组网电台 - - 269.63 -
小型姿态测量模组 - - 209.63 -
民品天线项目 - - - 773.08
BDJ17-5-增强手持研制 - - - 541.43
业务分类 项目
BDJ16-10-高精度 - - - 495.16
奇瑞 T18FL3 视觉控制模块-71R121 1,321.24 - - -
C84R(3VS121) 1,067.64 393.27 - -
E01 分体机 - - 658.13 -
E0110.25 寸一体机 - - 452.86 -
汽车电子 S202 车载信息娱乐系统总成 - - 335.07 -
S201-MCA 车载信息娱乐系统主机总成 - - 271.10 -
宝能 C1M1R&C6M1R - - 247.58 -
S111 一体机车载信息娱乐系统总成 - - 204.53 -
双屏异显技术的研发-HUD - - - 492.31
长安项目 - - - 390.73
低介电微波介质陶瓷 327.92 201.50 - -
微波陶瓷元 5G 通信用陶瓷介质波导滤波器研发 - - - 612.02
器件 微波基板材料、关键器件及小型化模组 - - - 379.01
高频宽带小型化 LTCC 1,506.23 978.25 - -
其他项目 956.05 817.13 2,751.55 2,062.52
合计 20,046.83 12,685.92 12,359.35 7,793.28
注 1:因公司研发投入项目较多,上表按 200 万元以上余额列示研发项目。
(二)报告期各期末研发支出资本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
资产》开发阶段有关支出资本化的条件,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
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
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阶段相对研究阶段而言,应当是完成了研
究阶段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其
中研究阶段的支出应计入费用化,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可以计入
资本化支出,后续转入无形资产,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继续费用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在开发阶段,判断有关支出是否符合资本化
条件,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
性;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发行人在研发阶段对应的主要工作及时间节点,对应会计处理如下:
主要研发阶段 主要任务 会计处理
收集市场新产品信息情报、竞争对手状况信
项目调研 息及客户新产品需求、技术初期指标、市场 研究阶段:费用化
初步前景,并进行分析论证。
研发团队进行开发可行性评估,提交《立项
项目立项 研究阶段:费用化
报告》,经审批后确认项目立项。
成立项目小组,制订项目设计方案,进行产
产品实质性开发 品设计、开发,进行生产试制、加工、检测, 开发阶段:资本化
进行可靠性验证。
研发部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
结项验收 开发阶段:资本化
结项报告,账面结转无形资产。
发行人研发项目组完成前期调研工作后,根据需要形成书面的《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提交项目研发项目管理部门评审及审批。
评审及审批通过后,相关研发项目正式进入开发阶段。
具体研发项目资本化要求:
证能够实现研制目标;从经济因素考虑研发项目已经明确潜在客户或者有较大可
能取得订单并取得未来收益;
门在项目开发阶段立项或里程碑会议上评审资本化条件是否满足。只有技术负责
人、市场负责人发表的评审意见符合上一款要求,并且通过财务审核(考虑资本
折现率后的净收益大于零),可以考虑进行资本化处理;
场环境、技术环境或者公司内部环境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导致最终形成的无形资
产在技术上无法研制成功或者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应及时通知项目管理部门,
如不再满足资本化要求的,开发支出资本化余额转入当期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开发支出的相
关会计政策,公司研发项目资本化认定及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三)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公司 研发支出资本化会计政策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1)完成
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
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
中海达 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
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
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
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
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①完成该无形资
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
出售的意图;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
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
明其有用性;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
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
振芯科技
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研究开发项目支出各阶段的具体确认依据和时点:①研究阶段的开始时点为
取得经批准的立项评审表时,结束时点为取得经评审通过的调研论证阶段结束的
阶段评审表时。②开发阶段的开始时点为取得经评审通过的调研论证阶段结束的
阶段评审表时,结束时点为取得经评审通过的项目验收报告时。③结转无形资产
的时点为取得经评审通过的项目验收报告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
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
华阳集团 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
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
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
公司 研发支出资本化会计政策
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
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
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
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
华力创通 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
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
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
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
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如上表,公司研发支出资本化条件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会计
准则的相关规定。
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支出资本化占比情况如下:
公司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研发投入占收入比例 20.30% 14.77% 13.17% 15.06%
中海达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
发投入的比例
研发投入占收入比例 31.47% 21.01% 24.43% 26.52%
华力创通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
发投入的比例
研发投入占收入比例 9.09% 15.72% 17.40% 16.47%
振芯科技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
发投入的比例
研发投入占收入比例 8.34% 7.74% 8.47% 9.25%
华阳集团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
发投入的比例
行业内研发投入占收入平均比例 17.30% 14.81% 15.87% 16.83%
行业内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
入的平均比例
研发投入占收入比例 15.45% 11.12% 9.50% 11.15%
北斗星通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
发投入的比例
报告期发行人研发投入占收入比例较为稳定,受发行人业务板块相对多元影
响,研发投入占比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研发支出资本化稳定在
综上,发行人研发支出资本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开发
阶段有关支出资本化的条件,研发支出资本化时点和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
差异,研发支出投入和资本化比例也符合同行业普遍情况,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会
计准则的要求,会计处理相对谨慎,开发支出具有合理性。
二、分析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资本化比例波动原因,是否存在利用资本化调节
利润的情形
发行人在报告期的研发投入资本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本期增加 本期转出数
资本化率
期初 内部开 计入当 确认为
期间 并表纳 处置子 期末余额 (①-③)
余额 发支出 期损益 无形资
入② 公司⑤ /①
① ③ 产④
发行人三年一期研发投入资本化比例较为平稳,无明显或异常波动。
发行人在报告期严格执行公司的研发项目管理制度,同时满足五项资本化条
件的项目才允许开发阶段立项,实际开发阶段执行项目进度节点控制,且在报告
期保持稳定的整体资本化率,不存在利用资本化调节利润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会计师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报告、立项报告、结项报告等,向发行人了解主要研发项目进度情况,判断其研
发支出资本化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对比分析发行人与可比公司数据差异原因;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会计师认为:
本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开发阶段有关支出资本化的条件,
开发阶段有关开发支出资本化的条件与同行业基本一致,会计处理符合准则规
定;
发阶段进行了严格的划分,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利用
资本化调节利润的情形。
问题 9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结合前次项目补流金额及永久性补流情况,说明
是否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
中关于补流比例的相关规定。(2)前次募投项目“5G 通信用核心射频元器件
扩能及测试验证环境建设项目”延期实施的原因及后续进展,相关因素是否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3)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
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4)本次募投项目目前进展情况、预计进度安排及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是否
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5)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联系,
是否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并产生协同性,结合市场容量、竞争对手、在手订单、
现有产品产能利用率、后续市场开拓计划等情况说明新增产能消化措施。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前次项目补流金额及永久性补流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发行监管问
答—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中关于补流比例的相关
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86 号”文核准,北京北斗星
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0 年 9 月向特定对象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388,825 股,发行价格为 46.19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756,999,826.75 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3,946,430.61 元(不
含税金额)后,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6,025,096.2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
[2020]000601 号《验资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环境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合 计 121,986.22 74,602.51
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22,380.75 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重
为 29.57%,未超过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30%。2021 年 11 月 12 日,发行人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
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终止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智能网联汽车
电子产品研发条件建设项目,将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 金额(万元)
前次募集资金总额(A) 75,699.98
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B) 40,786.01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2,380.75
募投项目终止并永久补流金额 18,221.76
用于补流的募集资金利息等 183.50
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0%(C=A*30%) 22,709.99
实际补流超过前次募集资金总额30%部分(D=B-C) 18,076.01
综合考虑上述情形,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实际补充流动资金 40,786.01 万元,
超过前次募集资金总额 30%的金额为 18,076.01 万元。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
事项的相关议案,对本次募集资金规模 113,500.00 万元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94,500.00 万元。上述扣减调整已包含前次实际
补流金额超过前次募集资金总额 30%的部分,具体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调整前拟募集资金总额(A) 113,500.00
调减募集资金金额(B) 19,000.00
其中:实际补流超过前次募集资金总额30%部分 18,076.01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2022年8月5日)前六个月
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拟投入 667.00
锐驰智光二期投资部分)
调整后拟募集资金总额(C=A-B) 94,500.00
二、前次募投项目“5G 通信用核心射频元器件扩能及测试验证环境建设项
目”延期实施的原因及后续进展,相关因素是否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实施
(一)前次募投项目“5G 通信用核心射频元器件扩能及测试验证环境建设
项目”延期实施的原因及后续进展
主知识产权的微波介质陶瓷和低温共烧陶瓷(LTCC)材料制备与应用研发与产
业化基础能力,拟引进和购置国内外先进的研发、试制、生产、检验、测试等设
备设施,建成新增年产 12 亿只 5G 通信用 LTCC 射频元器件、新增年产 4,000 万
只 5G 通信用陶瓷介质器件生产能力,同时建成微波介质陶瓷材料和射频器件测
试验证平台,满足 5G 通信基站设备与终端整机客户需求,推进 5G 产业链核心
射频器件的国产化进程。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5G 通信用核心射频元器件扩能及测试验证环境建
设项目累计投入资金 14,019.16 万元,投资进度 41.23%。受客观因素及行业和市
场变化影响,5G 通信用核心射频元器件扩能及测试验证环境建设项目的实施时
间落后于原计划。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3 年 11 月,延期实施
的原因主要为:
(1)募集资金到位晚于预期
公开发行票项目募投项目,项目进度及资金使用规划是基于 2019 年的行业发展
情况进行的安排。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收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11 月向佳
利电子支付了项目建设所需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晚于预期到位对项目实施进度造
成了一定的影响。
(2)客观环境影响部分关键设备到位
响,引进和购置设备交付周期拉长,精密设备原厂安装调试人员行动受限,流延、
叠层、光刻等部分核心关键工序进口成套装备尚未完成安装调试或设备验收,导
致投产进程延期。
阻,连带影响整机交付,使得烧结炉、LTCC 自动超声清洗设备等国产设备尚未
交付到位。
(3)目标市场需求放缓影响项目产品测试验证与规模化应用进程
鉴于疫情发展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同时受外部经济环境和市场需求波动的
影响,项目产品在消费类市场目标客户端的测试验证与规模化应用进程有所延
缓。目前部分订单处于型号定制、样品测试、小批量验证等阶段性进展阶段,公
司亦在积极推进试产和量产等工作。
展了对现有的 LTCC 生产一线和生产二线扩建工作,新建 LTCC 生产三线,并对
介质产品生产线进行自动化改造提升。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项目已实现新增年
产 1.5 亿只 5G 通信用 LTCC 射频元器件年生产能力(以外电极制作、测试等后
道工序计算),5G 通信用陶瓷介质器件生产线的成型、金属化、光刻等核心工
序已实现新增年产 3,000 万只能力。
为更好实现募投项目建设目标和预期效益,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客
观因素影响以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公司将继续推进 5G 通信
用核心射频元器件扩能及测试验证环境建设项目建设,面对下游 5G 通信基站设
备与终端整机客户等需求变化,拟以分步形式推进项目生产能力建设。公司将加
强对前次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重点推进设备购置和安装,尤其是加快推动
使用状态。
(二)相关因素是否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实施
前次募投项目与本次本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但实施主体和所
属的业务领域存在差异,涉及产品不同。前次募投项目主要围绕公司陶瓷元器件
和汽车电子业务开展;本次募投项目主要围绕卫星导航业务开展,旨在提升公司
在卫星导航领域基础器件产品竞争优势和整体研发能力。
前次募投项目 5G 通信用核心射频元器件扩能及测试验证环境建设项目旨在
进一步提升公司陶瓷元器件业务板块的竞争力,面向 5G 通信和物联网 Wifi6/7
市场发展态势,满足 5G 通信基站与终端用核心射频元器件国产化替代需要。公
司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设备到厂安装调试时间等项目实施进度后,对前次募
投项目进行了延期,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回复出具
之日,5G 通信用核心射频元器件扩能及测试验证环境建设项目正在积极推进设
备选型、安装调试和验收交付工作。
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卫星导航业务板块开展,旨在提升公司在芯片等基
础器件的核心优势,提升公司整体研发条件能力。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芯片类业
务是公司核心优势业务,近年来也保持较高的业务规模增速和盈利水平,公司已
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随着我国北斗三号全球卫星导航系统
的建成开通、国家综合 PNT 体系的建设,我国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发展迎
来了百年未有的机遇期,下游应用领域市场规模快速发展,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因此,前次募投项目与本次本募投项目属于公司不同业务领域,涉及产品不
同。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卫星导航业务发展要求,前次募投项目延
期的相关因素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建设产生不利影响。
三、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94,500.00 万元(含本
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
面向综合 PNT 应用的北斗/GNSS SoC 芯片研制及产业化
项目
车载功能安全高精度北斗/GNSS SoC 芯片研制及产业化
项目
合 计 144,594.21 94,500.00
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同时,若
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将
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
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
自筹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需
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
换。
(一)面向综合 PNT 应用的北斗/GNSS SoC 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42,335.20 万元,包括工程费用、研发费用、基本预
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其中资本性支出 23,157.72 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募集资金
拟投入募集
序号 费用名称 金额(万元) 投资比例 投入是否为
资金金额
资本性支出
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具体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如下:
工程费主要包括场地费用和设备购置费用,具体如下:
(1)场地费用
本项目拟租赁 2,800.00 平方米场地,用于研发办公区、测试实验室、数据中
心(机房),场地租赁和装修单价结合生产及办公等功能区要求、市场价格、公
司建设经验估算。
场地费用总额为 1,786.40 万元,具体包括租赁金额 1,226.40 万元、装修金额
入,剩余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解决。
租赁面积 租赁金额 装修金额 投资总额
序号 工程名称
(m2) (万元) (万元) (万元)
合 计 2,800.00 1,226.40 560.00 1,786.40
(2)设备购置费用
设备购置费用主要包括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该项目所需设备种类及数量系
公司根据研发及产业化需要予以确定,购置单价系公司参考同类设备的市场价格
进行估算。
设备购置费用总额 3,472.50 万元,均属于资本性支出,拟全部使用募集资金
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数量 购置金额
类别 名称
(台/套) (万元)
一、硬件设备
卫星信号模拟器 2 730.00
研发测试实验
研发测试电源 2 40.00
交换机 12 36.00
防火墙 5 33.50
机房设备 信息安全设备 12 220.00
服务器 5 100.00
机房多媒体和办公设备 6 68.00
芯片量产 FT 测试机台 3 1,275.00
芯片量产测试设备
信号回放测试模拟器 10 200.00
小 计 57 2,702.50
二、软件系统
研发及办公软件 电热联合仿真软件 4 20.00
数量 购置金额
类别 名称
(台/套) (万元)
知识管理和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6 150.00
研发设计软件 3 450.00
办公应用软件 3 150.00
小 计 16 770.00
合 计 73 3,472.50
公司本项目研发费用主要包括研发人员薪酬、IP 授权/EDA 工具费用、流片
试制费用、委托设计试验费用、环境试验与应用试验费用,主要系结合公司实际
研发需要、现有研发水平及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确定。
研发费用总额 34,741.12 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 19,125.22 万元,具体包括 IP
授权/EDA 工具费用、流片试制费用,以及达到资本化条件后的研发人员薪酬、
委托设计试验费用、环境试验与应用试验费用。前述资本性支出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入,剩余费用化支出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解决。
本募投项目资本化金额系根据公司开发支出资本化政策和项目建设进度确
定,项目研发费用资本化比例为 55.05%,略低于公司同类已结项的芯片项目平
均研发费用资本化比例 59.07%,不存在重大差异。
单位:万元
拟投入
项目 投资总额 资本化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研发人员薪酬 16,313.39 3,656.23 3,656.23
IP 授权/EDA 工具费用 4,377.74 4,377.74 4,377.74
流片试制费用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委托设计试验费用 3,150.00 875.00 875.00
环境试验与应用试验费用 900.00 216.25 216.25
合 计 34,741.12 19,125.22 19,125.22
(1)研发人员薪酬
本项目所需研发人员薪酬主要包括芯片、算法、测试、平台等研发人员的工
资薪酬。公司根据项目的具体需求,结合工作量确定募投项目所需人数,参考公
司历史经验及市场平均薪酬水平确定人员薪酬,并考虑每年 5%的薪酬增长率测
算。
研发人员薪酬总额 16,313.39 万元,其中资本化金额 3,656.23 万元属于资本
性支出,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剩余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解决。
(2)IP 授权/EDA 工具费用
IP 授权/EDA 工具费用共计 4,377.74 万元,主要包括 Equivalence Check、
Verification Tools、FPGA implement、Back-end Implement Tools 等验证、版图设
计、仿真工具等,主要系根据各芯片实际所需选择。行业内有多家 IP 授权/EDA
工具供应商,购买价格系根据公司历史采购的单价,参考行业内公允采购价格和
考虑市场波动因素等进行了估算。IP 授权/EDA 工具费用属于资本性支出,拟全
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3)流片试制费用
流片试制费用共计 10,000.00 万元,主要包括三款芯片用于设计验证的 MPW
流片费和用于量产测试的全掩膜流片费。公司结合历史经验、不同芯片设计复杂
度和所使用的 IP 成熟度等因素,基于所需的流片次数和流片方式对流片费用进
行测算。流片试制费用属于资本性支出,拟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4)委托设计试验费用
委托设计试验费用共计 3,150.00 万元,主要包括三款芯片的后端设计与验证
服务,系根据公司前端设计好的电路原理图等开展版图和掩膜设计等,为设计验
证及量产做准备。委托设计试验费用资本化金额 875.00 万元属于资本性支出,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剩余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解决。
(5)环境试验与应用试验费用
环境试验与应用试验费用共计 900.00 万元,主要包括三款芯片的测试认证
费以及配套方案、测试系统的材料费等,用于环境实验性、可靠性、功能性的验
证测试和相关标准认证。环境试验与应用试验费用资本化金额 216.25 万元属于
资本性支出,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剩余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解
决。
本项目基本预备费 1,157.89 万元,不属于资本性支出,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预备费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难以预料的支出,需要事先预留,按资本性
支出的 5.00%测算。
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 1,177.29 万元,不属于资本性支出,不使用募集资金投
入。铺底流动资金系为保证项目产业化进行日常运营所必需的流动资金,按照所
需营运资金的 30.00%计算。
(二)车载功能安全高精度北斗/GNSS SoC 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23,067.59 万元,包括工程费用、研发费用、基本预
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其中资本性支出 13,567.34 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募集资金投
拟投入募集
序号 名称 金额(万元) 投资比例 入是否为资
资金金额
本性支出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工程费和研发费用,上述拟投资金额的具体测算依据和
测算过程如下:
工程主要包括场地费用和设备购置费用,具体如下:
(1)场地费用
本项目拟租赁 1,200.00 平方米场地,用于研发办公区、测试实验室、数据中
心(机房),场地租赁和装修单价结合生产及办公等功能区要求、市场价格、公
司建设经验估算。
场地费用总额为 1,786.40 万元,具体包括租赁金额 1,226.40 万元、装修金额
入,剩余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解决。
租赁面积 租赁金额 装修金额 投资总额
序号 名称
(m2) (万元) (万元) (万元)
合 计 1,200.00 525.60 240.00 765.60
(2)设备购置费用
设备购置费用主要包括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本项目所需设备种类及数量系
公司根据研发及产业化需要予以确定,购置单价系公司参考同类设备的市场价格
进行估算。
设备购置费用总额 1,832.00 万元,均属于资本性支出,拟全部使用募集资金
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 名称 数量(台/套) 购置金额(万元)
一、硬件设备
研发测试实验 车载功能安全测试平台 4 336.00
机房设备 服务器虚拟化系统及扩展配件 4 241.00
芯片量产测试设备 芯片量产 CP 测试机台 3 930.00
小 计 11 1,507.00
二、软件系统
业务管理和办公 CRM 系统软件 3 45.00
软件 业务及财务管理软件 2 280.00
类别 名称 数量(台/套) 购置金额(万元)
小 计 5 325.00
合 计 16 1,832.00
公司本项目研发费用主要包括研发人员薪酬、IP 授权/EDA 工具费用、流片
试制费用、委托设计试验费用、环境试验与应用试验费用,主要系结合公司实际
研发需要、现有研发水平及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确定。
研发费用总额 19,167.31 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 11,495.34 万元,具体包括 IP
授权/EDA 工具费用、流片试制费用,以及达到资本化条件后的研发人员薪酬、
委托设计试验费用、环境试验与应用试验费用。前述资本性支出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入,剩余费用化支出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解决。
本募投项目资本化金额系根据公司开发支出资本化政策和项目建设进度确
定,项目研发费用资本化比例为 59.97%,与公司同类已结项的芯片项目平均研
发费用资本化比例 59.07%不存在重大差异。
单位:万元
项目 投资总额 资本化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研发人员薪酬 8,285.07 1,943.10 1,943.10
IP 授权/EDA 工具费用 5,132.24 5,132.24 5,132.24
流片试制费用 4,000.00 4,000.00 4,000.00
委托设计试验费用 1,250.00 295.00 295.00
环境试验与应用试验费用 500.00 125.00 125.00
合计 19,167.31 11,495.34 11,495.34
(1)研发人员薪酬
本项目所需研发人员薪酬主要包括芯片、算法、测试、平台等研发人员的工
资薪酬。公司根据项目的具体需求,结合工作量确定募投项目所需人数,参考公
司历史经验及市场平均薪酬水平确定人员薪酬,并考虑每年 5%的薪酬增长率测
算。
研发人员薪酬总额 8,285.07 万元,其中资本化金额 1,943.10 万元属于资本性
支出,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剩余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解决。
(2)IP 授权/EDA 工具费用
IP 授权/EDA 工具费用共计 5,132.24 万元,主要包括 FuSa Add-on、Functional
Safety Manager Tools、Fault Injection and Simulation Tools、结构热仿真软件及相
关建模软件、Synthesis、Sign-off Tools 等功能安全管理相关的验证、仿真工具等,
主要系根据车载功能安全芯片实际所需选择。行业内有多家 IP 授权/EDA 工具供
应商,购买价格系根据公司历史采购的单价,参考行业内公允采购价格和考虑市
场波动因素等进行了估算。IP 授权/EDA 工具费用属于资本性支出,拟全部使用
募集资金投入。
(3)流片试制费用
流片试制费用共计 4,000.00 万元,主要系车载功能安全芯片用于设计验证的
MPW 流片费和用于量产测试的全掩膜流片费。公司结合历史经验、车载功能安
全芯片设计复杂度和所使用的 IP 成熟度等因素,基于所需的流片次数和流片方
式对流片费用进行测算。流片试制费用属于资本性支出,拟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
入。流片试制费用属于资本性支出,拟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4)委托设计试验费用
委托设计试验费用共计 1,250.00 万元,主要系车载功能安全芯片的后端设计
与验证服务,根据公司前端设计好的电路原理图等开展后端及版图等设计,为设
计验证及量产做准备。委托设计试验费用资本化金额 295.00 万元属于资本性支
出,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剩余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解决。
(5)环境试验与应用试验费用
环境试验与应用试验费用共计 500.00 万元,主要包括车载功能安全芯片的
测试认证费以及配套方案、测试系统的材料费等,用于环境实验性、可靠性、功
能性的验证测试和相关标准认证。环境试验与应用试验费用资本化金额 125.00
万元属于资本性支出,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剩余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其
他方式解决。
本项目基本预备费 678.37 万元,不属于资本性支出,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预备费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难以预料的支出,需要事先预留,按资本性
支出的 5.00%测算。
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 624.32 万元,不属于资本性支出,不使用募集资金投
入。铺底流动资金系为保证项目产业化进行日常运营所必需的的流动资金,按照
所需营运资金的 30.00%计算。
(三)研发条件建设项目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45,191.42 万元,包括场地费用、设备购置费用和基
本预备费,其中资本性支出 43,039.44 万元,其中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29,774.94 万
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拟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入是
序号 名称 金额(万元) 投资比例
金额 否为资本性支出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场地费用和设备购置费用,上述拟投资金额的具体测算
依据和测算过程如下:
基于研发测试环境需要,本项目拟通过新购置场地的方式建设,拟购置场地
面积 5,494.00 平方米,用于建设高精度性能测试实验室、EMC 实验室、抗干扰
实验室、环境及可靠性实验室、惯性技术研发测试实验室、样件快速制作室、信
息化管理区、研发项目办公区。场地购置和装修单价结合生产及办公等功能区要
求、市场价格、公司建设经验估算。
场地费用总额 25,962.80 万元,均属于资本性支出,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名称 建设面积(m2) 投资总额(万元)
合计 5,494.00 25,962.80
设备购置费用主要包括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该项目所需设备种类及数量系
公司根据研发方向和功能实现需要予以确定,购置单价系公司参考同类设备的市
场价格进行估算。
设备购置费用总额 17,076.64 万元,均属于资本性支出,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入 12,356.6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数量 购置金额
区分 类别 具体名称 备注
(台/套) (万元)
高精度内场
多频导航天线、基准点
增强信息处理系统 接收机
高精度数据处理软件 1 56.50 软件
GNSS 信号模拟和 GNSS 信号模拟器、采集回
采集设备 放仪
高精度天线及配套设备、导
静态数据采集评估 航信号转发器、射频通道集 5 61.22
高精度性能 成分配设备等
平台设备
测试实验室
静态检测平台测试评估软件 1 33.90 软件
授时精度测试设备 时间间隔计数器 1 6.76
网络交换机、监控台、可编
网络及配套设备 6 6.15
程电源、机柜及配套附件等
小计 36 1,340.86
高精度外场
动态测试平台设备 GNSS 动态测试基准平台 2 293.80
数量 购置金额
区分 类别 具体名称 备注
(台/套) (万元)
惯性导航动态测试基准平台 2 226.00
动态检测设备搭载专用车 2 158.20
多频导航天线、数据采集回
动态数据采集评估 放设备、射频通道集成分配 3 102.55
平台设备 设备等
静态检测平台测试评估软件 1 28.25 软件
网络交换机、电源综合测试
网络及配套设备 4 4.28
系统、机柜及配套附件等
小计 14 813.07
合计 50 2,153.94
暗室环境构建 暗室测试环境和配电系统 4 428.00
EMI 接收机 1 160.00
EMC 试验系统基
础 示波器 1 20.00
设备
信号源 5 112.00
LISN 线路阻抗稳定网络、电
传导发射试验设备 12 23.00
流监测探头等
磁环天线、有源拉杆天线、
辐射发射类试验设
双锥天线、喇叭天线、预选 12 236.00
备
放大器等
阻尼信号源、脉冲信号源、
传导抗扰度试验设 固态功率放大器、功率计、
EMC 实验室 备 静电放电枪、电流注入探头、
尖峰注入探头等
固态功率放大器、辐射天线、
辐射抗扰度试验设
射频开关、场强探头、喇叭 22 855.50
备
天线等
间接雷电效应试验
间接雷电效应试验系统 1 500.00
设备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模拟器、
GB/T17626 系列抗
组合波雷击浪涌模拟器、电 4 20.50
扰度试验设备
源故障模拟器等
系统配套附件 线缆、天线架、机柜等附件 1 30.00
系统测试软件 测控系统软件 1 50.00 软件
合计 102 2,652.80
暗室基础设施材料、电源配
屏蔽室 套设备、监控管理基础设备、 68 150.00
通风设施及其他配套设备
抗干扰 测量转台 1 80.00
实验室 设备安装配套设施 导航天线支架、横向抗干扰
滑轨等附属设施
多波束信号模拟器(含控制
CNSS 仿真设备 1 300.00
软件)
数量 购置金额
区分 类别 具体名称 备注
(台/套) (万元)
GNSS 测试评估工作站、综
GNSS 抗干扰测试 合控制台、控制计算机、高
系统 精度原子钟、天线测试软件
等
合计 303 856.00
环境实验室
振动台、摆锤冲击台、跌落
力学可靠性试验 5 214.00
试验机
集成电路寿命试验系统、高
寿命试验 2 320.00
速寿命实验装置
隔振温箱、温度湿度振动综
合试验箱、高低温冲击箱、
气候环境可靠性试 高低温低气压试验箱、盐雾
验 试验箱、霉菌试验室、淋雨
箱等性能测试设备和冷水机
组等配套设备
小计 28 1,120.44
DPA 失效性分析实验室
环境及可靠 电学检测 IV 曲线测试仪 1 80.00
性实验室 X 射线机、超声波扫描显
无损检测 2 330.00
微镜
光学显微镜 光学显微镜 1 40.00
小计 4 450.00
ESD 实验室
传输线脉冲(TLP)测试系
器件级 ESD 测试
统、带电器件模型(CDM) 3 370.00
系统
测试系统、ESD 测试仪
静电放电测试设备、低压浪
模组和设备级 ESD
涌测试系统、电缆放电测试 4 170.00
测试系统
系统、大电流测试系统
小计 7 540.00
合计 39 2,110.44
角振动台、离心机、三轴转
性能测试设备 7 2,652.00
惯性技术研 台、双轴转台等
发测试实验 数据服务器 数据服务器 2 20.00
室
合计 9 2,672.00
PCBA 设备 SMT 快速打样平台 1 200.00
金属、陶瓷特种
样机快速制 金属、陶瓷特种封装线 1 450.00
封装线
作室
机加工线 快速加工平台 1 150.00
附属工具设备 辅助设施、激光打标机等 6 107.00
数量 购置金额
区分 类别 具体名称 备注
(台/套) (万元)
合计 9 907.00
实验室管理系统和 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 PLM、
软件 实验室流程管理 LIMS 等
超融合平台系统、机柜、服
务器等
监控室设备 5 48.60
数据中心
应用性能监控、硬件设备状
信息化 态监控等监控平台
设备 其他辅助设备 3 90.00
态势感知、威胁检测、防火
网络安全 53 246.00
墙等网络安全设备
多媒体会议系统 数据库系统、办公软件等相
关授权等、多媒体会议系统 579 455.90
其他软件系统 等
合计 685 2,484.30
频谱分析仪、矢量网络分析
研发测试通用专业
仪、任意波形信号发生器、 24 715.60
设备工具
高速示波器等
台式数字万用表、手持式数
通用一般工具 20 14.20
字万用表
开发编译工具 软件编译器 20 120.00 软件
软件代码测试工具、动态代
开发测试软件工具 35 910.00 软件
码分析、静态代码分析等
原理图设计、原理图与 PCB
通用设备、软 设计等电路设计软件,原型 34 364.40 软件
件和工具 软件
有限元分析、机械设计等机
研发设计软件工具 械结构设计软件
三维设计、平面设计等图形
设计软件
天线仿真、建模方正软件、
原理图仿真等仿真设计软件
通用办公设备 电脑、服务器等 213 271.90
合计 407 3,240.17
总计 1,604 17,076.64
本项目基本预备费 2,151.97 万元,不属于资本性支出,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预备费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难以预料的支出,需要事先预留,按资本性
支出的 5.00%测算。
(四)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28,0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属于资
本性支出。本次募集资金用于非资本性支出的金额共计 28,000.00 万元,占募集
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63%,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
资行为的监管要求》关于补充流动资金比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募投项目目前进展情况、预计进度安排及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是
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一)本次募投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本次募投项目已完成可行性分析论证工作,按照相关
规定需办理备案手续的募投项目已经获得了相关政府部门的备案文件,不涉及环
保审批等工作。本次募投项目尚未开始正式建设,目前正处于前期准备阶段。
(二)预计进度安排及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
情形
(1)面向综合 PNT 应用的北斗/GNSS SoC 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本募投项目建设周期为 3 年,项目进度计划包括场地租赁与装修、设备购置、
人员招募、产品和技术研发、试生产销售等,预计进度安排具体如下: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项目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场地租赁与装修
设备购置
人员招募
产品和技术研发
试生产
注:深灰色表示项目预计的建设进度安排
本募投项目投资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
序号 费用类别 投资比例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合计 募集资金
合计 8,119.63 14,100.27 20,115.30 42,335.20 100.00% 23,157.72
(2)车载功能安全高精度北斗/GNSS SoC 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本募投项目建设周期为 3 年,项目进度计划包括场地租赁与装修、设备购置、
人员招募、产品和技术研发,预计进度安排具体如下: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项目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场地租赁与装修
设备购置
人员招募
产品和技术研发
注:深灰色表示项目预计的建设进度安排
本募投项目投资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
序号 费用类别 投资比例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4年 合计 募集资金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
序号 费用类别 投资比例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4年 合计 募集资金
IP 授权/EDA 工具费
用
环境试验与应用试
验费用
合计 3,596.66 11,134.64 7,711.97 624.32 23,067.59 100.00% 13,567.34
(3)研发条件建设项目
本募投项目建设周期为 3 年,项目进度计划包括场地购置与装修、设备购置、
人员招募,预计进度安排具体如下: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项目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场地购置与装修
设备购置
人员招募
注:深灰色表示项目预计的建设进度安排
本募投项目投资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
投资
序号 费用类别 募集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合计 比例
资金
合计 33,312.41 7,881.58 3,997.43 45,191.42 100.00% 29,774.94
(4)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所使用资金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尽快
投入,不涉及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
行的相关议案。截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本次募投项目尚未投入资
金。因此,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投入的情
形。
五、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联系,是否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
并产生协同性,结合市场容量、竞争对手、在手订单、现有产品产能利用率、后
续市场开拓计划等情况说明新增产能消化措施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联系,是否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并
产生协同性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涵盖卫星导航、陶瓷元器件和汽车智能网联三个行业领
域,主营业务分类包括芯片及数据服务、导航产品、陶瓷元器件、汽车电子。公
司自成立以来深耕卫星导航领域,自主研发的导航定位芯片、模块、板卡、天线
等基础器件全面领跑行业,卫星导航芯片工艺制程已达到 22nm,处于行业领先
地位。公司自主研发的北斗定位芯片被国家博物馆永久收藏,曾分别亮相于改革
开放 40 周年展、建国 70 周年展、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国家“十三五”科技
创新成就展等。在卫星导航领域,公司将坚持芯云一体化和技术融合发展理念,
面向国家综合 PNT 系统应用需求和车载应用需求,拟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
提升车载、物联网等标准精度市场占有率,巩固高精度、低成本市场领先优势,
拓展车载功能安全市场,推进高精度位置云服务业务的建设,在无人机、机器人、
智能驾驶等新兴应用场景实现规模化应用。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面向综合 PNT 应用的北斗/GNSS SoC 芯片研制及产业化
项目、车载功能安全高精度北斗/GNSS SoC 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研发条件建
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均旨在强化公司在卫星导航定位领域竞争优势,加快
打造“云+芯”业务模式,满足智能时代如自动驾驶、机器人、无人机等新兴领
域发展需要,以实现公司未来发展目标要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项目实施后,公司将面向全系统标准精度应用需求、低成本高精度应用需求、
复杂环境下定位授时应用需求,分别自主研发多款北斗/GNSS SoC 芯片,并在此
基础上形成模组、板卡等产品解决方案。
项目形成的上述相关产品在集成新一代北斗/GNSS 卫星定位功能的同时,将
支持 GNSS、低轨卫星、通信设施等多信息源,同时支持惯导器件、里程计、视
觉等多传感器融合算法,充分发挥北斗系统的抗干扰、定位和短报文通信等功能,
更好地适配我国综合 PNT 体系下更多的信息源供给,进一步拓宽应用场景,巩
固公司在卫星导航基础器件领域的竞争优势,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巩固行业地位。
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充分发挥在高精度卫星导航定位领域的优势,面向车载
高级别智能驾驶对功能安全高精度、高可靠需求,按照 ISO26262 标准设计开发
车规级高精度北斗/GNSS SoC 芯片,并基于该款芯片开发高性能、高精度、低成
本的模组等,形成符合 ISO26262 功能安全标准、高性能、高可靠性的车规级高
精度定位解决方案。
项目形成的车规级高精度北斗/GNSS SoC 芯片有助于实现基于卫星导航的
高精度自动驾驶定位技术突破和应用,为自动驾驶提供速度、位置、姿态等信息,
充分满足自动驾驶领域功能安全需求、高精度定位需求、云芯协同定位需求、自
主多源融合需求、可信定位应用需求,推动国内在高精度北斗/GNSS 自动驾驶
SoC 芯片领域的自主可控,打破少数国外企业提供融合卫星导航定位的车载功能
安全的高精度 GNSS SoC 芯片的行业竞争局面。
因现有场地、软硬件设施配置以及人员条件已无法满足公司未来研发需求,
公司拟在北京市海淀区购置场地和软硬件设施设备,建设高精度性能测试实验
室、EMC 实验室、抗干扰实验室、环境及可靠性实验室、惯性技术研发测试实
验室、样机快速制作室等,以围绕主营业务需求开展时空数据智能处理基础技术、
复杂环境下抗干扰高精度定位技术、多源传感器融合定位技术、下一代高精度天
线关键技术、面向典型需求的可信定位技术研发,全面提升公司多技术融合研发
能力,为打造“云+芯”业务模式提供坚实技术基础。
项目实施后,有助于全面提高公司研发条件和技术水平,实现更多的共性的、
基础的、关键的核心技术突破,完善公司产品研发和核心技术的创新体系,提高
前瞻性开发能力和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研发能力,从而强有力支撑公司中长期业
务发展战略。
北斗三号规模化应用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行业内企业面临
关键选择和卡位竞争。目前公司正处于业务稳步发展的重要阶段,对资金有较高
的需求。未来,随着公司进一步抓住市场机遇,扩大业务规模,公司对流动资金
的需求也将不断增加。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支持公司未来日常经营和发展,能够缓解公司因持续较快发展所可能面临的流动
资金压力,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竞争能力,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为公司主营业
务增长与战略布局实现提供有力的营运资金支持,保障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公司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是现有产品
和技术的升级和拓展,具有业务协同性,旨在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卫星导航领域的
竞争优势。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是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符
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有助于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战略目标实现。
(二)结合市场容量、竞争对手、在手订单、现有产品产能利用率、后续市
场开拓计划等情况说明新增产能消化措施
本次募投项目中涉及到新增产能消化的项目为面向综合 PNT 应用的北斗
/GNSS SoC 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车载功能安全高精度北斗/GNSS SoC 芯片研
制及产业化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 2021 年和 2022 年的《中国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
产业发展白皮书》,截至 2021 年底,国产北斗兼容型芯片及模块销量已超过 2
亿片,同比增长超过 33%;季度出货量突破 1,000 万片;具有北斗定位功能的终
端产品社会总保有量已超过 12 亿台/套(含智能手机),同比增长 20%。2021
年国内厘米级应用北斗高精度芯片、模块和板卡的总出货量持续增长,达到 120
万片,同比增长 20%;到 2025 年,预期综合时空服务将直接形成 5-10 亿/年的
芯片及终端市场规模,总体产值预计达到 8,000-10,000 亿元规模。到 2035 年,
预期构建形成智能信息产业体系,创造形成中国服务品牌,直接产生和带动形成
的总体产值规模将超过 30,000 亿元。
本次募投项目研发的芯片及板卡、模组等产品,作为上游基础器件,是需要
卫星导航定位的场景均必备的产品,应用场景广泛,下游市场的蓬勃发展将直接
推动基础器件的发展,产业化应用的确定性较强。
(1)面向综合 PNT 应用的北斗/GNSS SoC 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面向综合 PNT 应用的北斗/GNSS SoC 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主要面向全系
统标准精度应用市场、低成本高精度应用市场、复杂环境下定位授时应用市场,
具体市场发展情况如下:
主要包含面向车载前装应用的智能座舱市场、面向物联网等低速应用场景应
用的 Cat-1 低速物联网市场以及 Tracker 跟踪器市场等。
①车载前装应用的智能座舱市场
车载前装市场以智能座舱为代表场景,智能座舱系统由车载娱乐信息系统
(IVI)、液晶仪表板、抬头显示系统(HUD)、流媒体后视镜、智能座椅等组
件构成;其中车载娱乐信息系统作为核心部件由车载信息系统同车载娱乐系统构
成,车载信息系统核心功能便是导航定位。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1 年汽车产销同比呈现增长,结束了 2018 年
以来连续三年的下降局面。其中新能源汽车成为最大亮点,全年销量超过 350 万
辆,汽车市场占有率提升至 13.4%,进一步说明了新能源汽车市场已经从政策驱
动转向市场拉动。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测,“十四五”期间我国汽车产业将保
持稳定的正增长,2025 年中国汽车销量有望达到 3,000 万辆。随着汽车网联化提
升,汽车导航定位需求市场同步快速扩张。
中国汽车行业销量统计(万辆)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根据盖世汽车研究,2021 年中国新发布乘用车车型中,智能座舱的渗透率
已突破 50%。同时随着消费者对于座舱体验要求的提升,智能座舱将融合更多智
能化、数字化功能,深化其单车价值量,据预测 2030 年,其市场规模将突破 1,000
亿元。
中国智能座舱市场规模及预测(亿元)
数据来源:盖世汽车研究、天风证券研究所
根据 IHS 统计及预测,我国智能座舱渗透率整体将于 2025 年达 75.9%,远
超同期全球市场的 59.4%,合理预计 2025 年我国汽车智能座舱搭载辆将达到
汽车智能座舱渗透率及搭载量预测(万辆)
数据来源:OICA、中国汽车工业协会、HIS Markit、天风证券研究所
②Cat-1 低速物联网市场
随着国内 2G/3G 逐渐退网,在物联网等低速应用场景应用中,由于 4G/5G
数据传输价格相对贵,Cat-1 技术逐步成为低速传输场景市场主导。根据 TSR 数
据显示,2021 年全球 Cat-1 芯片出货量达到 1.17 亿片,其中,中国 Cat-1 市场增
长强劲,贡献 60%至 70%的市场份额。根据 Quectel 发布的报告显示,全球 Cat-1
模组出货量将从 2017 年的 740 万件快速增长至 2023 年 2,000 万件。伴随 2G/3G
逐渐退网,在物联网市场迅速发展背景下,未来 Cat-1 芯片及模组具有广阔前景。
全球 Cat-1 模组出货量及预测
数据来源:Quectel
③Tracker 跟踪器市场
Tracker 跟踪器是通常由移动的车辆或人携带的北斗/GNSS 设备,使用卫星
导航系统每隔一段时间跟踪设备的移动,并确定其位置和载体。记录的位置数据
通过嵌入的蜂窝移动通信链路或卫星窄带链路发送到数据库。这使得资产的位置
可以实时显示在地图背景上,或使用北斗/GNSS 跟踪软件分析轨迹时显示。
据头豹科技数据统计,中国定位器市场 2019 出货量约为 1.4 亿台,未来该
市场将保持稳定增长,2024 出货量将突破 2.8 亿台,其中交通运输细分场景有着
突出表现,2019 年出货量达 7,386 万台,预计将于 2024 年增长至 1.2 亿台。
我国定位器市场及预测(万台)
数据来源:头豹科技
主要面向家庭式智能割草机、高端消费类无人机、户外移动机器人、地质灾
害监测等大规模的 RTK 定位应用市场领域。
①智能割草机
传统自动割草机需要在花园边线预埋线,以电磁感应控制割草机在花园草坪
上随机游走割草。边线预埋线是割草机安装花费时间和财力成本高,由于是随机
游走,无精准路径规划所以割草效率低、耗时比较长,割草的整齐度不够美观。
并且部分雨天不可用,很难适用美国边界复杂的草坪。智能(无边界)割草机器
人的推出可以弥补传统割草机的不足,能够解决当前市场痛点。
据 Grand View 研究调查显示,世界家用割草机市场保持稳定发展,从 2021
年的 304 亿美元稳步增长至 2030 年的 501 亿美元。由于发达地区老龄化和廉价
劳动力缺失问题愈发严重,加上园艺市场的日益景气,共同促进了智能割草机器
人市场的发育形成;据 Grand View 机构调研,智能(无边界)割草机器人将会
从 2021 年的 60 亿美元增长至 2030 年的 150 亿美元,各大经销商已经纷纷开始
在布局发达国家市场地区发展智能(无边界)割草机器人。参照市面主流智能割
草机器人定价,以 1500 美元作为参考价格,由此可推算出 2021 年智能割草机器
人出货量约为 400 万台,2030 年出货量将增长至 1,000 万台左右。
世界割草机及智能割草机市场规模(亿美元)
数据来源:Grand View
②高端消费类无人机
随着我国导航定位技术的高精度化,特别是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系统的完善,
北斗导航定位芯片技术的提升,高精度定位在无人机领域获得了广泛的应用。对
于无人机来讲,定位以及相应的应急通信是非常关键的技术,利用北斗对于导航
定位来讲,可以极大地提高作业精度。同时,利用北斗系统也能够为无人机应用
通信提供更广的覆盖范围以及更高的可靠性。
据业内专业统计机构 Drone industry insights 统计,世界无人机市场将维持稳
步发展态势,2021 年世界无人机市场规模为 225 亿美元,行业市场规模预计将
于 2026 年突破 400 亿美元,达到 413 亿元;其中中国和美国作为行业主导市场
将占据全球三分之二以上的无人机市场,亚洲作为发展最为迅速的区域市场将于
全球无人机市场规模及预测
数据来源:Drone Industry Insight
根据 GSA 市场报告,无人机按其价格可分为三大类,具体为:面向消费者
的大众市场无人机(低于 750 欧元)、高端消费者无人机(750-2,000 欧元)以
及面向商业用户提供专业功能的无人机(超过 2,000 欧元)。高端消费者无人机
性能低于商用无人机,但具有比消费型无人机更先进的功能。近年来,无人机应
用的 GNSS 设备数量大幅增加,根据 EUSPA 第六期报告数据推算,高端消费类
无人机出货量预计将从 2021 年的 600 万余架增加至 2029 年接近 1,000 万架,为
GNSS 设备搭载提供了广阔市场空间。
③移动机器人
传统移动机器人作业导航依赖地表下铺设磁钉设定路线或通过激光或视觉
形成判断,随着应用场景的快速拓展,使用范围提升,自主移动机器人(AMR)
需要面对愈发复杂的外部作业环境及多种干扰影响。在这种趋势下,GNSS 导航
定位作为有效补充手段加入至机器人作业判断机制之中,未来 GNSS 导航定位同
惯导结合将成为基础配件趋势。物流和电力巡检将是移动机器人的典型应用场
景。
在物流领域,根据 IFR 报告统计,全球物流领域自主移动机器人销量从 2019
年的 7.5 万台快速增长至 2021 年 11.4 万台。据 IFR 预测,2023 年全球物流领域
自主移动机器人销量预计将达到 26 万台。
在电力巡检领域,根据民生证券研报统计,我国现有变电站数量有 3 万余座,
电力巡检需求量市场庞大;根据《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 年)》,
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发布,明确了智能电网
建设,进一步强调了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的重要性。国家电网
和南方电网也均加大投入,提升电网智能化,自动化水平。根据 3 万余座变电站
结合 3%的需求增长率预测,若每个变电站配置 1 台室外巡检机器人,则 2025
年电网巡检机器人总需求量可达到 34,880 台。
④地质灾害监测
防灾减灾是北斗应用最为典型、最为突出的领域之一。北斗系统在防灾减灾
领域的主要应用覆盖了灾情上报、灾害预警、救灾指挥、灾情通信、监测楼宇桥
梁水库等众多方面。未来,灾害频发风险点的监测统计,将成为智慧政府重点关
注领域,北斗系统设备有着广阔的应用空间。
我国属于自然灾害频发国家。据自然资源部统计,2021 年度我国地质灾害
发生 7,840 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2 亿元。为避免地质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
自然资源部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地质灾害普适型监测预警实验,2021 年共启动 2.2
万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四川、湖南、重庆、广西等省市自治区已有超过
行;广西省河池市的 147 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布设了近 1,200 套北斗高精度定位监
测设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将继续推进,为本次募投产品带来市场需求。
数据来源:自然资源部
(3)复杂环境下定位授时应用
①通信基站
复用模式,在大速率数据传输过程中,对时间同步精度要求极高,例如以 TD-LTE
为代表的 TDD 时分系统时问同步要求在 1.5us。如果通信设备时间不同步,
就将影响基站切换和漫游等通信业务的正常运行。传统无线通信网络授时依靠
GPS 和构成 GNSS 卫星星座进行,北斗系统时间又称 BDT,属于原子时,可以
溯源至中国国家授时中心的协调世界时 UTC,与 UTC 的时差控制准确度小于
随着我国信息化和数字化进程,我国 4G/5G 基站数量显著增长,据工信部
统计我国基站数自 2016 年 559 万个快速增长至 2021 年 996 万个,其中 4G 基站
覆盖率超 50%,截止 21 年年末 5G 基站已建设 142.5 万个;根据工信部工信部发
布了《“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以下称《规划》)测算,2020 年
我国每万人拥有 5 个 5G 基站,根据《5G 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
年)》,2023 年每万人将拥有 18 个基站,根据《规划》,到 2025 年,每万人
拥有 5G 基站数将达 26 个,如果以 14 亿人口来折算,2020 年 5G 基站 60 万个,
示,我国 5G 基站总量占全球 60%以上,依照《规划》保守预测,2025 年世界
时,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假设每个宏基站对应 5 个微基站,每个宏基站需要 2
片授时芯片,每个微基站仅需求 1 片授时芯片,那么 2025 年定位授时芯片需求
量将达 420 万片。
中国移动通信基站统计
数据来源:工信部
②智能电网
近年来,随着电网运行技术水平的提高,大部分变电站采用综合自动化方案,
通过远程集中控制、操作,既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又减少了认为误操作的可能。
因此,自动化系统实时时钟的时间同步要求是变电站自动化系统的最基本要求。
为了保证电网安全以及经济运行,各种以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为基础的自动化
装置广泛应用,这些装置的正常工作和作用的发挥,同样离不开统一的全网时间
基准。
投运北斗基站 1,171 座,推广北斗应用终端近万套;南网也于同年开始测试性建
设工作,其中已投入北斗基站 576 座,全国已建设约 1,800 座北斗电力基站设施,
未来该规模将持续性扩大。
(2)车载功能安全高精度北斗/GNSS SoC 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高精度定位在车载智能驾驶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L3 级别及以上的高级
别自动驾驶的定位需求为厘米级,基于卫星导航的高精度定位技术是自动驾驶感
知层的重要补充,能够提供速度、位置、姿态等信息。高精度卫星导航定位模块
未来将成为多数高级别自动驾驶汽车的标配,与惯性测量单元、激光雷达、毫米
波雷达、视觉传感器以及高精度地图等共同为高级别自动驾驶提供多源融合定
位。
①智能网联汽车行业市场规模
汽车产业整体发展层面,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21 年我国
汽车总体销量达到 2,627.5 万辆,同比增长 3.8%,结束了 2018-2020 年连续三年
的下降趋势,其中乘用车销量达到 2,148.2 万辆,同比增长 6.5%。未来,我国汽
车产业有望重回增长轨道,并保持稳步发展态势。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测,“十
四五”期间我国汽车产业将保持稳定的正增长,2025 年中国汽车销量有望达到
量和乘用车销量的复合增长率分别约为 3.5%和 4.6%,若按此增长幅度推算,至
我国汽车销量及未来预测(万辆)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新能源汽车方面,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21 年我国新能源
汽车销量跃升至 352.1 万辆,同比增长 157.6%,在当年汽车总体销量中的渗透率
达到 13.4%。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制定的发展目
标,2025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要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 20%左右,即
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和渗透率增长情况及预测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
智能网联汽车行业发展层面,根据 IDC 发布的数据,2021 年我国智能网联
汽车出货量约为 1,370 万辆,在《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
等产业政策的推动之下,叠加 5G 和智能网联技术迅速推广,以及消费者对汽车
智能化接受度逐渐增高,智能网联系统在我国汽车产业内的装配率预计将在 2025
年达到 83%的水平,智能网联汽车出货量将增至 2,490 万辆,年复合增长率
(CAGR)16.1%,发展空间广阔。
我国智能网联汽车出货量及增长率预测
数据来源:IDC
到 2025 年我国 L2、L3 级智能网联汽车占汽车总销量的 50%,L4 级智能网联汽
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到 2030 年,L2、L3 级智能网联汽车销
量占比超过 70%,L4 级智能网联汽车市场份额达到 20%;到 2035 年,L4 级自
动驾驶在城市道路公交车上实现规模化应用。据 360 智能网联汽车安全实验室统
计预测,随着车联网技术的成熟,智能网联汽车渗透率将于 2030 年达到 100%。
我国智能网联汽车总体发展目标
数据来源:《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路线图 2.0》
②功能安全领域市场规模
理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加强自动驾驶功能产品安全管理,要求企业生产具有自
动驾驶功能的汽车产品的,应当确保汽车产品满足功能安全等过程保障要求,避
免车辆在设计运行条件内发生可预见且可预防的安全事故。2020 年 3 月工信部
发布的《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中,将 L0-L2 级别定义为辅助驾驶范畴,将 L3-L5
级别定义为自动驾驶范畴。因此,功能安全产品所对应的应用领域应为 L3-L5
级别自动驾驶范畴,而在目前 L3 级自动驾驶尚未规模化落地应用的情况下,越
来越多的 L3 甚至 L4 技术方案应用于 L2 车型,此类应用均需要具备功能安全产
品的支撑。
依据上述对于我国汽车销量规模的预测,以及《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路线图
推算。至 2025 年,若当年我国乘用车销量达到中汽协预测的 2,500 万辆,L2、
L3 级智能网联汽车销量占比达到《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路线图 2.0》中要求的 50%,
且假设功能安全产品配置率占到 L2、L3 级别车辆的 50%,则功能安全产品覆盖
的汽车数量将超过 600 万辆。在 2030 年,若当年我国乘用车销量达到前述预测
的 3,100 万辆,L2、L3 级智能网联汽车销量占比达到《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路线
图 2.0》中要求的 70%,L4 级别智能网联汽车销量占比达到 20%,且假设功能安
全产品配置率占到 L2、L3 级别车辆的 60%和 L4 级别车辆的 100%,则功能安全
产品覆盖的汽车数量将超过 1,900 万辆。
(1)面向综合 PNT 应用的北斗/GNSS SoC 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据 GSA 报告统计,美国和欧洲占全球卫星导航定位市场的比重分别为 28%
和 27%,其次为我国,占比为 10%。随着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我国卫星导航
定位行业发展迅速,优质公司快速发展。但受全球疫情和宏观政治经济形势影响,
叠加晶圆产能供应紧张、上游部分关键原材料涨价等因素,规模较小、综合实力
不足的企业难以生存,行业格局进一步加速分化,资源及客户将向头部企业聚集。
在本项目应用市场领域,公司主要的主要竞争对手为 U-Blox Holding AG(简
称“U-Blox 公司”)、上海司南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司南导航”)
和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合众思壮”),具体概况如下:
公司名称 基本情况
成立于 1997 年,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面向汽车、工业和大
众消费品领域提供芯片、模组和服务,欧洲汽车 GPS 导航委员会
U-Blox 公司
及伽利略委员会委员,参与欧洲汽车 GPS 导航专业标准的制定及
修正
成立于 2012 年,主要向客户提供实时定位精度为厘米、毫米级的
高精度卫星导航定位板卡/模块、数据采集设备、农机自动驾驶系
司南导航
统以及数据应用及系统解决方案。在基础器件领域,其自研的
GNSS 芯片均为自用,板卡/模块部分对外销售、部分自用
成立于 1998 年,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重点拓展北斗高精度、
北斗移动互联、时空信息服务等三个业务领域。在基础器件领域,
合众思壮
主要产品包括高精度 GNSS 基带处理芯片、射频芯片、高精度导
航板卡等
公司在卫星导航基础器件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目前低轨卫星互联网等
基础设施的建设过程中,在相关系统的测试和验证中具备先发优势,依托公司卫
星导航领域的算法、人才等深厚积累,有利于新产品的开发与迭代。公司广泛的
客户基础亦为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的产业化提供落地保障,在客户应用新型基础设
施提升产品力的同时,可进一步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实际优化产品性能,提升客
户体验,巩固和提高市场占有率。
(2)车载功能安全高精度北斗/GNSS SoC 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高精度定位在车载智能驾驶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L3 级别及以上的高级
别自动驾驶的定位需求为厘米级,基于卫星导航的高精度定位技术是自动驾驶感
知层的重要补充,能够提供速度、位置、姿态等信息。高精度卫星导航定位芯片
/模块未来将成为多数高级别自动驾驶汽车的标配,与惯性测量单元、激光雷达、
毫米波雷达、视觉传感器以及高精度地图等共同为高级别自动驾驶提供多源融合
定位。目前仅有 U-Blox 公司、意法半导体等少数企业从事融合卫星导航定位的
车载功能安全的高精度 GNSS SoC 芯片业务,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 基本情况
成立于 1997 年,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面向汽车、工业和大众消
U-Blox 公司 费品领域提供芯片、模组和服务,欧洲汽车 GPS 导航委员会及伽利略
委员会委员,参与欧洲汽车 GPS 导航专业标准的制定及修正
成立于 1987 年,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目前主要由汽车和分立器
件产品部,模拟器件、MEMS 和传感器,微控制器和数字 IC 产品部等
意法半导体
三大产品部。在卫星导航芯片领域,率先推出复合功能安全设计的卫星
导航芯片 STA9100 产品
理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强自动驾驶功能产品安全管理,要求企业生产具有自动
驾驶功能的汽车产品的,应当确保汽车产品满足功能安全等过程保障要求,避免
车辆在设计运行条件内发生可预见且可预防的安全事故。因此,为 L3-L5 级别自
动驾驶系统提供电子元器件产品必须满足功能安全要求过程保障要求。未来,以
安全和功能为导向的设计与开发流程,与以质量为导向的开发流程相结合是高级
别自动驾驶产品开发必走的道路。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发展趋势相符,有利于公司积极布
局未来行业竞争,抢占发展先机。公司对高精度卫星导航核心算法有着深入、全
面和专业的理解,且在车载芯片的研发和产业化有深厚的积累,已与国内外多家
汽车整车制造商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有利于公司在国内行业竞争中脱颖而出,
从而有助于本次新增产能的消化。
就本次募投项目形成的芯片、板卡、模组等基础器件产品,公司通常与主要
客户签订框架协议,在框架协议下客户会根据需要向公司下达订单并持续滚动,
订单一般是客户一个月至一个半月的需求。
从订单执行角度来看,2019 年至 2021 年各期末,公司芯片、板卡、模组等
基础器件产品在手订单金额分别为 1,064.86 万元、4,697.37 万元、22,823.10 万
元,复合增长率达到 362.96%,呈现快速增长态势。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
前述产品在手订单金额为 11,251.13 万元,订单需求旺盛。
从订单预测角度来看,公司结合现有客户的已有订单情况、客户需求增长情
况、公司供应链能力等多重因素,谨慎合理预测 2022 年四季度(不含 10 月)将
新增订单 35,516.22 万元、2023 年上半年将新增 41,412.50 万元,下游客户具有
较为旺盛的产品需求。
公司报告期内快速增长的在手订单金额和合理预测的新增订单金额为芯片、
板卡、模组等基础器件产品的销售提供了良好保证。
面向综合 PNT 应用的北斗/GNSS SoC 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车载功能安
全高精度北斗/GNSS SoC 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全资子公
司和芯星通。和芯星通是专业从事高性能卫星定位与多源融合核心算法、高集成
度芯片研发的高新技术企业,坚持以“芯片+算法”为核心,主要产品包括标准
精度和高精度的芯片、板块、模块等基础器件。和芯星通采用 Fabless 经营模式,
专注于集成电路设计,不直接从事芯片产品的生产制造,晶圆制造、检测、封装、
测试等生产制造环节均以委外方式完成,将资源集中在研究、开发、设计和市场
营销环节。因此,相关业务不适用产能统计及相关指标。
从销售数量来看,下游市场对公司产品需求呈现快速增长态势。2019 年度
至 2021 年度,和芯星通同类产品的销售数量复合增长率达到 160%,产品市场需
求持续提升。在本次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和芯星通将根据芯片设计研发等要求,
在产品设计和定义等环节即考虑配套的封装测试厂和晶圆制造厂需求,在现有合
作厂商的基础上,持续开发其他备选和有潜在可能性的封装测试厂和晶圆制造厂
进行合作,保障募投项目产品的生产和供应,以满足下游客户快速增长需求。
(1)面向综合 PNT 应用的北斗/GNSS SoC 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在全系统标准精度市场方面:第一,利用自身现有车载前装客户基础,推动
产品升级换代,提升产品性能和客户体验;第二,在国产替代的大背景下,依托
公司目前在国内车载卫星导航定位模组领域积累的领先优势,加大对国产车厂的
开拓力度,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第三,加大合资及海外整车厂的开拓力度,
采用建设海外销售网点、培养本地化支持团队和加大海外车厂直销等方式,进一
步丰富目标客户群体。
在低成本高精度市场方面:第一,面向应高精度产品大众化规模化的发展趋
势,把握室外智能机器人市场机遇,充分发挥公司云芯天线一体化的优势,抓住
先发优势,完成与客户的产品适配和规模导入;第二,利用现有无人机大客户基
础,把握消费类无人机定位精度和用户体验升级的趋势,完成高端消费类无人机
的产品导入和规模化出货。
在复杂环境下的定位授时应用方面:抓住 5G 基站在全球范围内建设部署的
窗口期,充分发挥公司复杂环境下抗干扰授时定位的技术优势,在 5G 宏基站与
微基站的产品方面,加深与通信基站头部客户的合作力度,进一步扩大公司在通
信基站授时领域的占有率。
(2)车载功能安全高精度北斗/GNSS SoC 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公司拥有充分的车载量产客户基础和完善的车载体系能力。车规级芯片和模
组等产品在国内自有品牌车载前装 IVI、T-BOX 领域的市场份额位居前列,现有
丰富的客户资源和产业化经验,将为本项目实施提供坚实的市场保障。基于在车
载前装 IVI、T-BOX 的市场份额和经验,公司预备充分利用现有市场和客户资源,
跟踪长安、广汽、长城等车载客户智能化发展趋势,以本项目研制的功能安全芯
片为基础,开发适用于客户智能驾驶域控制器等场景的模组产品,逐步导入到现
有头部客户中去。之后利用头部客户的带动效应,把标准化产品推广到更广泛的
车载客户中;同时通过海外代理商、本地化的技术支持服务,逐步把产品导入到
海外车厂,开拓海外市场并持续扩大占有率。
综上,随着北斗三号的建成和开通,卫星导航市场将持续景气,下游需求旺
盛,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市场前景广阔。公司深耕卫星导航定位领域多年,
已在下游应用领域积累的丰富的客户群体,现阶段具备较为丰富的订单,产销率
水平较高,且已制定了较为可行的后续市场开拓计划,为本次募投新增芯片、板
卡、模组等基础器件产品的最终销售提供有力保障。
六、保荐机构、会计师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充流动资金的三会文件及相关公告、补充流动资金的银行回单等资料,复核前次
项目补流金额及永久性补流金额,并根据《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
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相关规定,分析前次项目补流金额及永久
性补流比例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资金支出相关的采购合同、银行回单等原始单据和发行人出具说明等,了解前次
募投项目延期原因及相关进展情况,以及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影响;
和测算底稿、本次发行的预案等资料,了解本次募投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与现有
业务的关系,复核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是
否属于资本性支出、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情况、项目建设的进度和资金使用安排情
况;
关责任人,了解董事会前项目开展及资金投入情况;
上市公司公告等资料并访谈募投项目相关责任人,了解募投项目市场空间、行业
竞争情况;
人,了解公司后续市场开拓计划、新增产能消化措施。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会计师认为:
额为 18,076.01 万元,已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额度中调减,符合《发行监
管问答—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中关于补流比例的
相关规定;
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后续将继续推进该项目建设;前次募投项目与本次本募投项
目属于公司不同业务领域,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卫星导航业务发展
要求,前次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因素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建设产生不利影响;
算过程合理,除补充流动资金外,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均为资本性支出;本
次募投项目非资本性支出占比未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 3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
项目的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明确,本次募集资金不包含本次发行相关
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
+芯”业务模式,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规划并产生协同性,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合理可行。
问题 10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实际执行情况是否符合《公司章
程》以及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补充说明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实际执行情况是否符合《公司章程》以
及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公司报告期内现金分红实际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 2,970.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5,123.69 14,655.35 20,257.22
现金分红额/当期净利润 - - 14.67%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含税) 2,970.76
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10,070.37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
(二)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基本原则
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5%;最近三年以现金
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的 30%。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应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的范围。
(二)具体政策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
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 15%;最近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特殊情况是指:1)当年每股收益低于 0.1 元人民币;2)当年每股累计可供
分配利润低于 0.2 元人民币;3)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
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未来十二个月内
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50%,且达到或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按
照本章程的规定,拟定差异化的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 2019 年度未实现当年盈利,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当年盈利且累计
未分配利润为正”的现金分红条件,因此公司 2019 年度未安排现金分红。
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655.35 万元,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7,945.50 万元,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当年
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现金分红条件,因此公司 2020 年度未安排现金
分红。
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257.22 万元,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3,041.01 万元,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当年盈利
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现金分红条件。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 14.67%。因公司 2021 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低于 0.2
元人民币,属于现金分红的特殊情况,可不适用“每年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当年实现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5%”的现金分红比例要求。
综上,公司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实际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三)《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结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公司
逐条对照说明如下: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相
公司对照说明
关规定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董事会、股东大
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
一、上市公司应当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
序和机制,并对利润分配事项进行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
了自主决策。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
项,制定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
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
审议批准。公司已依法制定了《未
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
规划》,以保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
的资产收益等权利。
二、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
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
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上市
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以及中小股东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均经过董事会
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并在公司章程中 审议,独立董事发表明确的独立意
载明以下内容: 见,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
(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 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 公司已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
分红政策作出调整的具体条件、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为 披露,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相
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所采取的措施。 应内容。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内
容,利润分配的形式,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期间间
隔,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各期现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相
公司对照说明
关规定
金分红最低金额或比例(如有)等。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应当合理制定和完善利润分配政
策,并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在公司章程(草案)中载明相关
内容。保荐机构在从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业务中,应
当督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落实本通知的要求。
三、上市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
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
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独立
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
董事以及中小股东的意见。报告期
确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
内现金分红方案均得到董事会、股
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
东大会审议通过。
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
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已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
四、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 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
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 批准的现金分红方案,并已按照
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 《通知》的要求,在《公司章程》
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 中明确调整现金分红政策的决策
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程序。
上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未对现金分红政策
进行调整或变更。
五、上市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
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 公司在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中已
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 根据《通知》要求详细披露了现金
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 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同时
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 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
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好利润
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一)披露公司章程(草案)中
利润分配相关内容。(二)披露董事会关于股东回报事宜
的专项研究论证情况以及相应的规划安排理由等信息。
(三)披露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制定时的主要考虑因素及已
经履行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政策中明确不采取现金分红
或者有现金分红最低比例安排的,应当进一步披露制定相
关政策或者比例时的主要考虑因素。发行人利润主要来源
于控股子公司的,应当披露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章程中利润分配条款内容以及能否保证发行人未来具备
不适用。
现金分红能力。发行人应结合自身生产经营情况详细说明
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情况。(四)披露公司是否有未来
体内容、制定的依据和可行性。发行人应结合自身生产经
营情况详细说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情况。(五)披露
公司长期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以及规划制定时主要考虑
因素。分红回报规划应当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
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
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
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相
公司对照说明
关规定
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
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六)在招股说
明书中作“重大事项提示”,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发行上
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如有)、未
来 3 年具体利润分配计划(如有)和长期回报规划,并提
示详细参阅招股说明书中的具体内容。
保荐机构应当在保荐工作报告中反映发行人利润分配政
策的完善情况,对发行人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是否符合本
规定,对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分红规划是否注重给
予投资者合理回报、是否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发
表明确意见。
七、拟发行证券的上市公司应制定对股东回报的合理规
划,对经营利润用于自身发展和回报股东要合理平衡,要
重视提高现金分红水平,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上市公司应当在募集说明书或发行预案中增加披露利润
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最近 3 公司已制定了《未来三年
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并作 (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
“重大事项提示”,提醒投资者关注上述情况。保荐机构 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应当在保荐工作报告中对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 公司已在《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机制是否合规,是否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 A 股股票预案》中对利润分配政策
回报机制,现金分红的承诺是否履行,本通知的要求是否 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
已经落实发表明确意见。 行情况、最近 3 年现金分红金额及
对于最近 3 年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上市公司,发行人及保 比例、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进行了
荐机构应结合不同行业和不同类型公司的特点和经营模 披露,并作“特别提示”,提醒投
式、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说明 资者关注上述情况。
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并对公司是否充分考虑了
股东要求和意愿、是否给予了投资者合理回报以及公司的
现金分红政策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发
表明确意见。
八、当事人进行借壳上市、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或者
因收购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本通知
的要求,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或者收
不适用
购报告书中详细披露重组或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上市公
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规划安排、董事会的情况说明
等信息。
九、各证监局应当将本通知传达至辖区内各上市公司,督
促其遵照执行。各证监局、上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内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决策过程、
执行情况以及信息披露等事项的监管。
结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公司逐
条对照说明如下: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
公司对照说明
关规定
一、为规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
公司对照说明
关规定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科创板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公司已依照相关规定制定了未来
二、上市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 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并按照《公司
《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健全现金分 章程》的要求制定利润分配政策,
红制度,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 保持了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
保证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理性、稳定性;公司合理、充分、
真实地披露了历年现金分红情况。
三、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履行公司章程
规定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
研究论证,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详细说
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
载明以下内容:
在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公司严格
(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
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并且在《公
红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
司章程》中已根据自身具体情况,
现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的具体条件、决策程序和机制,
对第三条要求的内容作了具体规
以及为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所采取的措
定。
施。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
内容,利润分配的形式,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期
间间隔,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各期现金分红最低金额或比例(如有)等。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明确,公司
四、上市公司应当在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
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
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的优先顺序。
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
的其他方式,其中现金分红方式优
配。
先于股票股利方式。公司具备现金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
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
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行利润分配。
五、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
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一)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
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八十;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作了符合第
(二)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五条要求的差异化分红政策;公司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 历年来根据公司章程的要求及具
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四十; 体情况制定现金分红方案。
(三)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
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二十;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
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
公司对照说明
关规定
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六、上市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
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
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在制
当发表明确意见。 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 当认真研究和论证;独立董事发表
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明确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上市公司应 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充分听取了中
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 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
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七、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 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
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 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
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 批准的现金分红方案,并已按照
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 《通知》的要求,在《公司章程》
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中列出调整现金分红政策的决策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程序。
八、上市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
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一)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
要求;
(二)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在年度报告中
(三)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详细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
(四)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及执行情况,并做相关说明。
(五)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
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九、拟发行证券的上市公司应制定对股东回报的合理规
划,对经营利润用于自身发展和回报股东要合理平衡,
要重视提高现金分红水平,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上市公司应当在募集说明书或发行预案中增加披露利
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最 公司已制定了《未来三年
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 (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
况,并作“重大事项提示”,提醒投资者关注上述情况。 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应当在保荐工作报告中对上市公司利润分配 公司已在《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政策的决策机制是否合规,是否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 股股票预案》中对利润分配政策尤
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现金分红的承诺是否履行,本 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
指引相关要求是否已经落实发表明确意见。 情况、最近 3 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
对于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上市公司,发行人及 例、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进行了披
保荐机构应结合不同行业和不同类型公司的特点和经 露,并作“特别提示”,提醒投资
营模式、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 者关注上述情况。
素说明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并对公司是否充
分考虑了股东要求和意愿、是否给予了投资者合理回报
以及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最大化原则发表明确意见。
十、拟发行证券、重组上市、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
不适用。
或者因收购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募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
公司对照说明
关规定
集说明书或发行预案、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权益变动
报告书或者收购报告书中详细披露募集或发行、重组或
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
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等信息。
上市公司于 2022 年 3 月审议通过
十一、上市公司可以依法发行优先股、回购股份。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支持上市公司在其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下(亏损 并于 2022 年 6 月实施完毕,累计
公司除外)回购股份。 回购了 5,018,178 股,支付资金总
额约为 15,036.2 万元。
十二、上市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广大中小投资者 通过接待投资者访问等多种方式,
以及机构投资者主动参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 公司积极听取投资者关于公司利
策。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专业引导作用。 润分配事项的意见和诉求。
十三、证券监管机构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应当对下列情
形予以重点关注:
(一)公司章程中没有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或
者具体的现金分红政策的,重点关注其中的具体原因,
相关决策程序是否合法合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否勤勉尽责,独立董事是否出具了明确意见等;
(二)公司章程规定不进行现金分红的,重点关注该
等规定是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否进行了充分的自
我评价,独立董事是否出具了明确意见等;
(三)公司章程规定了现金分红政策,但无法按照既
定现金分红政策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重点关注公
司是否按照要求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具体原因,相关原
因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合,独立董事是否出具了明确意
见等;
(四)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期内有能力分红但不分红
尤其是连续多年不分红或者分红水平较低的,重点关注
其有关审议通过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公告中是否详细披
露了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相关 公司已按照执行文件要求落实了
原因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合,持续关注留存未分配利润 相关监管规范要求。
的确切用途以及收益情况,独立董事是否对未进行现金
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是否
按照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决策提供了便利等;
(五)上市公司存在大比例现金分红等情形的,重点
关注相关决策程序是否合法合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是否勤勉尽责,独立董事是否出具了明确意见,
是否按照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决策提供了便利,是否存
在明显不合理或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
决策等情形。
十四、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的,证券监管机构应采取相
应的监管措施:
(一)未按规定制定明确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未针对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并履行必
要的决策程序;
(三)未在定期报告或其他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
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四)章程有明确规定但未按照规定分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
公司对照说明
关规定
(五)现金分红监管中发现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上市公司在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陈述或者说明中有虚
假或重大遗漏的,证券监管机构应当采取相应的监管措
施;依法应当行政处罚的,依照《证券法》第一百九十
七条予以处罚。
十五、证券监管机构应当将现金分红监管中的监管措施
实施情况按照规定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上市公司涉
及再融资、资产重组事项时,其诚信状况应当在审核中
予以重点关注。
十六、本指引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十七、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3 年 11 月 30 日施
行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同时废止。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及实际执行情况符合《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的相关规定。
二、保存机构及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关公告;
分红、现金分红方案进行分析,查阅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并与《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及《公司章程》做了逐条对照分析。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会计师认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分红政策及实际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以及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的规定。
问题 11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芯片产业化项目通过租赁用地建设的具体安排,
是否存在法律风险;(2)研发条件建设项目相关用地手续办理进展情况,是否
存在法律障碍,有无替代措施,是否披露了相关风险。
请保荐机构和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芯片产业化项目通过租赁用地建设的具体安排,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一)芯片产业化项目通过租赁用地建设的具体安排
“面向综合 PNT 应用的北斗/GNSS SoC 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与“车载
功能安全高精度北斗/GNSS SoC 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以下合称“芯片产业
化项目”)拟通过租赁场地的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 7 号北斗星通大厦建
设,北斗星通大厦的产权属于发行人所有,具体权属情况如下:
面积
权利 规划 使用权 使用
权利类型 座落 权属证书号 (平方
人 用途 类型 年限
米)
北京市海淀区永丰 2059 年
国有土地使 京海国(2010)
产业基地Ⅱ-5-A 17,827.67 工业 出让 11 月 30
北斗 用权 出第 5028 号
(南侧)地块 日止
星通
北京市海淀区丰贤 X 京房权证海 工业
房屋所有权 36,814.83 - -
东路 7 号 1 幢房屋 字第 421995 号 厂房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芯片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和芯星通尚未就募投项目建
设地点与发行人签署正式的租赁协议。和芯星通目前经营办公的主要场所亦在北
斗星通大厦,和芯星通作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与发行人租赁关系稳定。发行人
已结合芯片产业化项目对建设场地面积的需求制定了场地预留计划。因此,预计
和芯星通取得募投项目所需租赁场地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发行人就前述事项出
具了如下说明:
“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和芯星通所需募投项目实施场所,本
公司说明如下:
按照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本公司承诺将其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 7 号
全资子公司和芯星通使用,用于面向综合 PNT 应用的北斗/GNSS SoC 芯片研制
及产业化项目和车载功能安全高精度北斗/GNSS SoC 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的
实施,并将根据募集资金到账和项目实施进度,尽快签订租赁协议,满足芯片产
业化项目建设场地需求。本公司承诺租赁协议到期后,和芯星通拥有优先续租
权。”
此外,因芯片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场所并无超出一般办公场所的特殊性要求,
市场上可替代房屋供给充足,即使发生无法租赁发行人自有房产的情形,和芯星
通也可以及时在市场上找到其他合适的办公场所用于实施芯片产业化项目,不会
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和芯星通通过租赁发行人自有房产实施芯片产业化项目不存在相关法
律风险
如上所述,发行人向和芯星通出租其依法享有产权的北斗星通大厦部分场地
用于建设芯片产业化项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发行人已结合芯片产
业化项目对建设场地面积的需求制定了场地预留计划,发行人向和芯星通出租建
设场地不存在违反其已签署的协议或作出的承诺的情形,预计租赁场地的取得不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综上所述,和芯星通通过租赁发行人自有房产实施芯片产业
化项目不存在相关法律风险。
二、研发条件建设项目相关用地手续办理进展情况,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有
无替代措施,是否披露了相关风险
(一)研发条件建设项目相关用地手续办理进展情况
本次募投研发条件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拟定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翠湖科
技园 A1 地块,该地块土地用途为研发设计用地。依托航天航空领域深厚的研发
资源和产业资源优势,北京市海淀区政府在中关村科学城北区,持续规划建设空
天产业集聚区,旨在打造千亿级空天产业集群。中关村翠湖科技园是前述产业集
群的核心区域之一,在《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
用地政策的意见(试行)》(京政发[2017J39 号)等法律、法规的指导下,目前
正在开展园区产业用地和相关规划建设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
标纲要》中明确指出要深化北斗系统推广应用,推动北斗产业高质量发展。作为
我国卫星导航产业首家上市公司,公司自主研发的导航定位芯片、模块、板卡、
天线等基础器件领跑行业,卫星导航芯片工艺制程已达到 22nm,处于行业领先
地位。因此,公司符合前述产业用地要求,选择在中关村翠湖科技园实施研发条
件建设项目将使公司受益于商业航天产业集群效应,并助力中关村科学城空天产
业发展。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已与北京实创科技园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京实创”)签订了《购房框架协议》。北京实创是专业从事北京
市海淀区中关村科学城北区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和产业服务的国有控股企业,主
要承担以上地信息产业基地、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中关村翠湖科技园三大园
区为核心的中关村科学城北区建设、运营和服务工作。根据《购房框架协议》,
北京实创设立的全资项目公司正在办理中关村翠湖科技园 A1 地块部分地块项目
的供地手续,在发行人与相关部门签订产业监管协议后,北京实创在同等条件下
优先保证发行人的购房需求。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相关部门正在就发行人购买
中关村翠湖科技园 A1 地块内部分面积的办公用房事项进行审批程序。
综上,公司自成立以来深耕卫星导航领域,主营业务和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符
合中关村科学城北区相关产业定位,与中关村翠湖科技园 A1 地块的相关规划不
存在重大差异,发行人购买建设场地预计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和实质性法律障
碍,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无法取得研发条件建设项目建设场地的相关替代措施
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发行人也同步寻找了市场上可购买的、符合
研发条件建设项目要求的其他研发办公场所。经过初步考察和筛选,截至本回复
出具之日,发行人已与符合研发条件项目建设要求、区位条件相近的其他商业办
公楼宇开发商就购买意向进行了深入沟通,并与北京德成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就购房意向签署了《备忘录》,作为研发条件建设项目的备选建设场地。
因此,如因客观原因导致发行人无法购买原拟用于研发条件建设项目的中关
村翠湖科技园 A1 地块研发办公用房,发行人可以较为便捷地选择其他场地替代,
确保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已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中披露了募投项目建设场地尚未
取得的相关风险
针对本次研发条件建设项目尚未购买建设场地的风险,发行人已在《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第四节 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
说明”之“二、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风险”之“(八)募投项目建设场地
尚未取得的风险”中补充披露了如下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研发条件建设项目拟通过购买研发办公场所方式建设,并实
施装修改造、购买先进研发测试设备和工器具、扩充技术研发团队,以改善公司
现有研发条件,为开展研发活动提供符合要求的场地环境和先进的软硬件设备,
形成业内一流研发条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产品研发中心和测试验证环境。该
项目的建设地点拟定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翠湖科技园。截至目前,发行人已签
订《购房框架协议》但尚未取得募投项目建设场地,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取得有关
部门审批同意。
发行人将积极推进场地购置相关审批事宜。为确保该募投项目能够顺利实
施,发行人已沟通考察了市场上可购买的、符合研发条件建设项目要求的其他研
发办公场所,可以作为项目备选建设场地,确保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产公司就购房意向签署的《备忘录》;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律师认为:
北斗星通大厦的部分场地实施,预计租赁场地的取得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及相关
法律风险,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地预计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和实质性法律障碍;发行人已有其他备选研发办公场
所作为研发条件建设项目的替代建设场地,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发行人已在《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补
充披露了募投项目建设场地尚未取得的相关风险。
问题 12
芯片产业化项目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具体安排,少数股
东不同比增资是否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请保荐机构和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芯片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
芯片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子公司和芯星通。
根据 2018 年 8 月 31 日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和
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及《和芯星通科
技(北京)有限公司核心员工股权认购权第二期计划及管理办法》的规定,2022
年 10 月 25 日,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控股
子公司股份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发行人回购了和芯星通核心员
工通过和芯星通员工持股平台和芯智汇持有的全部和芯星通股权。2022 年 11 月
星通的 2,001,680 股股权全部转让给发行人。2022 年 11 月 4 日,北斗星通向和
芯智汇支付了全部股权转让款。2022 年 11 月 18 日,和芯星通完成股东变更登
记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发行人直接持有和芯星通 100%
的股权。
上述回购事项完成后,芯片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具体如下:
拟使用募集资 募集资金投入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与发行人关系
金金额(万元) 实施主体方式
面向综合 PNT 应用的北斗
发行人全资
/GNSS SoC 芯片研制及产 和芯星通 23,157.72 增资
子公司
业化项目
车载功能安全高精度北斗
发行人全资
/GNSS SoC 芯片研制及产 和芯星通 13,567.34 增资
子公司
业化项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将通过向全资子公司和芯星通
增资的方式为芯片产业化项目提供资金。本次募投芯片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为发
行人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少数股东不同比增资的情形,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划及管理办法》,核查与本次股权回购交易的相关背景资料;
证;
督管理局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核发的和芯星通《营业执照》;
索查询了和芯星通工商登记的股东;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律师认为: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和芯星通已成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将通过向和芯星通增资的方式为芯片产业化项目
提供资金。本次募投芯片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少数
股东不同比增资的情形,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问题 13
报告期内,申请人控股、参股子公司是否存在房地产相关业务,请保荐机构
和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控股、参股子公司不存在房地产相关业务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合伙企业均不具有房地产开发
资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是
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
例》第二条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
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
品房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
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的企
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合伙企业均未取得房地产开
发企业资质证书,不具备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资质。
(二)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或经营定
位不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直接参股子公司/合伙企业
的经营范围或经营定位如下:
经营范围是否
序号 公司名称 国别/地区 经营范围/经营定位 涉及房地产开
发经营业务
发行人
开发导航定位应用系统及软硬件产品、基于位置的信
息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和产品、遥感信息系统和产品、
通信系统和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和产品、自动控
制系统和产品、组合导航系统和产品;生产和销售开
发后的产品;基于位置的信息系统的系统集成、施工、
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技术检测;技术开发;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
物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
经营范围是否
序号 公司名称 国别/地区 经营范围/经营定位 涉及房地产开
发经营业务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控股子公司
导航设备、汽车音响及其它汽车电子产品的开发、生
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汽车零部件的开发、生产、
相关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开发、生产和销售: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
品(包括:导航影音娱乐系统及部件、仪表系统及部
件、网联系统及部件、HUD 系统及部件、高级辅助
车智能网联相关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提供车联网技术服务;从事与以上业务相关
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
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卫星通信服务,软件开发,
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经营项目是:开发和销售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
(包括:智能座舱系统及部件、导航影音娱乐系统及
部件、仪表系统及部件、HUD 系统及部件、网联系
统及部件、汽车天线系统及部件、高级辅助驾驶和自
动驾驶系统及部件等);提供汽车智能网联相关技术
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检测、技术服务;
提供车联网服务、导航信息服务、测绘服务;从事软
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应用
软件服务及销售业务;从事与以上业务相关的货物及
技术进出口。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制造智能车载设备;
制造通信终端设备;智能车载多媒体终端的生产(限
分支机构经营);生产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产品、智
能车载设备、导航终端、仪器仪表、自行开发后的产
品;车联网技术服务;应用软件服务;物联网应用服
务;检测服务;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测绘服务;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 (不
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社区服务、信息即时交互
服务和信息保护和加工处理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
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4 年 07 月 02 日);国内呼叫
中心业务(限外埠从事经营活动)(增值电信业务经
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3 年 10 月 25 日)。(市场主
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测绘服务
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测绘服务;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
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仪器仪表制造;通信设备制
造;物联网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研
经营范围是否
序号 公司名称 国别/地区 经营范围/经营定位 涉及房地产开
发经营业务
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卫星通信服
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
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
能车载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
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经营项目是:通讯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
品的技术开发、销售,网络设备的安装(以上均不含
限制项目);卫星定位设备、导航、测量、测绘、计
算机软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技术转让和销售;通信工程的咨询和相关的技术服
务;系统集成产品的技术开发和销售、导航与测控系
统工程的技术开发和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
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
后方可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是:通讯天线的组装生产(主要工艺为
检测);通讯产品、电子产品、系统集成产品、卫星
定位设备、导航、测量、测绘产品的生产和加工;导
航与测控系统工程安装服务、监测服务。
一般经营项目是:机动车驾驶员信息化考试和培训系
统产品的研发、销售、上门安装、技术服务;计算机
软硬件技术开发与销售;信息系统集成产品的技术开
发和销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通信工程的咨询和相
关的技术服务;导航与测控系统工程的技术开发和销
售;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服务;智能交通产品的
品、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和销售、网
络设备的上门安装;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法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
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机
动车驾驶员信息化考试和培训系统产品的组装生产;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
生产销售移动通信用元器件、压电陶瓷、电子产品、
用、计算机软件、科技产品的研发;经营进出口业务。
各类通讯模组的设计与开发、技术咨询、服务和成果
件的技术开发和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批发、零售:通信及相关产品(除无线),机电设备
(除专控),建筑材料,文化用品,针、纺织品,日
用百货,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
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
及相关产品(生产场地另设);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
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
营),其他无须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互联网信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产品设计;
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
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货
物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范围是否
序号 公司名称 国别/地区 经营范围/经营定位 涉及房地产开
发经营业务
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从事信息科技、计算机科技、电子科技、集成电路领
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开发、委托加工、生产和销售测绘导航系统和装备、
信息对抗系统和装备、通用信息系统和装备、训练系
统和装备;计算机系统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
车租赁);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市场
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
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
件开发;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信息系统集成
服务;专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
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含因特网信
息服务业务、不含电话信息服务业务);有偿提供信
息服务业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药品、医疗卫
生等前置审批信息)。位置综合信息服务的提供;渔
业安全生产与交易信息服务的提供;导航定位、物联
网、地理信息、通信、计算机、网络技术产品的开发、
生产、销售、咨询与服务(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一
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
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导航设备与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
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
企业形象策划;公关活动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
动;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广告;会务服务;劳务外包;从事计算机领域内的技
术开发、技术推广;停车场管理;餐饮管理;酒店管
理;健身服务;打字、复印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
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销售通讯设备、计
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软件开发;软件
咨询;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
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
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是否
序号 公司名称 国别/地区 经营范围/经营定位 涉及房地产开
发经营业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
务、技术交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基础软件服务;
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软
件、通讯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数据处理;代
究与试验发展。(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电
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
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卢森堡
投资
参股子公司
研发、生产、销售:天线、通信设备、射频设备及微
波器件;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通信系统的技术开
发、技术转让与技术服务;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
信软件开发及相关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数据及信息通信系统软硬件的研发、销售及其系统集
成信息的技术咨询。
通讯设备、网络技术、电子原器件、集成电路研制开
发、技术咨询服务,自研产品(经鉴定后)生产销售;
电子产品销售代理;自有房屋租赁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导航终端制造;导航终端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经营范围是否
序号 公司名称 国别/地区 经营范围/经营定位 涉及房地产开
发经营业务
的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
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工程和技术
研究和试验发展;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
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卫
星导航服务;导航终端制造;导航终端销售;卫星通
信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卫星导航多模增强应用
服务系统集成;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大数据
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测绘服务;基础电信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推广、技术检测、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软件开发;应用软
件服务;会议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设备租赁、安
装、维修;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产品
设计;工业设计;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气设
备、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
备;批发汽车、汽车零配件;物业管理;承办展览展
示活动;汽车测试装调职业技术培训;出版物零售;
认证服务;工程设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 2020 年 1 月 17 日前为
内资企业, 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
认证服务、出版物零售、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下期出资时间为 2021 年 06
月 02 日;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
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
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
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
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Fathom 基于蓝牙和气压测高的室内定位和信标管理解决方
公司 案
通讯设备修理;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
通信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无源器件、有源通信设
备、干线放大器、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的研究、开发;
互联网区块链技术研究开发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
术服务;射频识别(RFID)设备的研究开发;无线通信
网络系统性能检测服务;通信工程设计服务;数据处理
和存储产品设计;计算机信息安全产品设计;通信系统
设备产品设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安全服务;
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科技项目代理服务;科技项目招标
服务;科技项目评估服务;射频识别(RFID)设备制造;
通信系统设备制造;无源器件、有源通信设备、干线放
大器、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的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
经营范围是否
序号 公司名称 国别/地区 经营范围/经营定位 涉及房地产开
发经营业务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及发射设备制造;广播电视接收设
备及器材制造(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
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五金产品批发;计算机零配件批
发;射频识别(RFID)设备销售;计算机信息安全设备
制造;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
批发;通讯终端设备批发;无源器件、有源通信设备、
干线放大器、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的销售;计算机零配
件零售;通信设备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
存储服务;场地租赁(不含仓储);通信基站设施租赁;
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证》载明内容为准);医用电子仪器设备的生产(具体
生产范围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为准)
一般项目: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通信工程总承包;
钢结构、通信铁塔、电力铁塔工程承包;通信设备、
无线电发射与接收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天线、射频及微波器件、钢结构、通信铁塔、电力铁
塔的生产、销售及其相关技术开发、转让、租赁和服
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施工、安装、服务及信息
化应用与系统集成;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软件开发、
销售及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广告设计、
制作、代理、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基础软件服务;
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
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
中心除外);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汽车、
摩托车零配件、通讯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市
场调查;产品设计;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从事汽车多媒体导航仪、行驶记录仪的生
产、销售,从事计算机软硬件、通讯设备领域内的技
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通讯设备、电子
产品的销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金融业务),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智能、电子、通信、计算机、信息)科技领域内的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子产
博汽智能
软硬件、汽车配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是否
序号 公司名称 国别/地区 经营范围/经营定位 涉及房地产开
发经营业务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
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
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
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
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汽车。(企业依法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直接参股子公司/合伙企业
登记的经营范围以及经营定位均不包括“房地产开发”或“房地产经营”业务。
发行人及其部分子公司登记的经营范围分别包含“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
用房”“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自有房屋租赁服务”“场地租赁(不
含仓储)”等内容。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开展的租赁业务主要为向合并
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出租自有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将自有生产经营用房中的少量
暂时闲置房屋对外出租,以及将自有房屋中的配套部分出租用于经营员工食堂,
不存在实际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情形。
(三)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房产均为工业用途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房屋面积
序号 权利人 房屋所有权证 座落位置 用途
(m2)
X 京房权证海字 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
第 421995 号 路7号1幢
渝(2017)渝北 渝北区回兴街道服装
苏(2017)宿迁
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峨眉山路 1 号
嘉房权证禾字第
嘉房权证禾字第
房屋面积
序号 权利人 房屋所有权证 座落位置 用途
(m2)
嘉房权证禾字第
嘉房权证禾字第 嘉兴市正原路 39 号 1 工业(配套)、
嘉房权证禾字第 嘉兴市正原路 39 号 5 工业、工业
嘉房权证禾字第 嘉兴市正原路 66 号 4
嘉房权证禾字第 嘉兴市中环北路 1856
渝(2021)渝北
渝北区桐桂大道 81 号 工业用地/其
渝(2021)渝北
渝北区桐桂大道 81 号 工业用地/工
渝(2021)渝北
渝北区桐桂大道 81 号 工业用地/停
A 区车库 车用房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房产规划用途均为工业,发行人及其子
公司不存在持有住宅用地、商业服务用地及商业房产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子
公司拥有的房产均为满足自身生产经营、办公等公司主营业务或配套需求等相关
用途,并非以出售为目的,不涉及房地产业务。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房地产开发经营相关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总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主营业务收入 148,803.42 377,700.93 358,301.61 295,477.81
营业收入 151,144.23 385,066.68 362,433.81 298,700.26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98.45% 98.09% 98.86% 98.92%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 98%以上,发行人及
其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租赁、原材料销售等收入,前
述租赁收入主要为部分自有生产经营房屋的闲置部分对外出租收入,以及为满足
员工餐饮等配套需求而对外出租取得的收入,不属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房地产开发经营相关业务收入。
(五)发行人关于不涉及房地产业务的承诺
发行人已出具了关于不涉及房地产业务的相关承诺:
“本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购置的场地将全部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不持有任何与房地产开发相关的经营资质,不属于房地产开发
企业,未来亦不会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监
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流向,承诺本次募集资金不会投向或变相投向房地产领
域。”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管理条例》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企业从事房
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相关规定;
索查询了发行人及其控股、直接参股子公司/合伙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
地产业务的说明;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合伙企业均不存在房地产相关业
务。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之盖章页)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张国军 王希婧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管理层关于反馈意见回复的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反馈意见回复的
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
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反馈意见回复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字: ________________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