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2-155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东方
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512 号)
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公
开发行了 5,0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500,000.00 万元,期限 6 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可转
债已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27030”。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当公司因发生派发股票股利、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
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
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
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三、历次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盛虹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4.20 元/股。根据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公司于 2021 年 6 月实施 2020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本次权益分配实施后,
“盛
虹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4.20 元/股调整为 14.10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
为 2021 年 6 月 18 日。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向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
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4179 号)核
准,公司于 2022 年 1 月向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博虹实业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本次新增股份上市后,“盛虹转债”转股价格由 14.10
元/股调整为 13.53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27 日。
根据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22 年 5 月实施 2021 年度分红
派息方案。本次权益分配实施后,“盛虹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3.53 元/股调整
为 13.38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2 年 5 月 27 日。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向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
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4179 号)核
准,公司于 2022 年 7 月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新增
股份上市后,“盛虹转债”转股价格由 13.38 元/股调整为 13.46 元/股,转股价
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2 年 7 月 20 日。
上述转股价格调整的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 年 5 月 20 日、 2022 年 7 月 15 日 在 巨 潮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2022-020、2022-084、2022-099)
。
四、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计算过程
(一)股份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
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51 号)
,公司本
次发行 39,794,000 份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以下简称
“GDR”
),其中每份 GDR 代表 10 股公司 A 股股票,本次发行的 GDR 所代表的新增
基础证券总额为 397,940,000 股 A 股股票,本次发行的价格为每份 GDR 18.05
美元,折合人民币每股新增基础证券 A 股股票 12.57 元(按定价日当日,即 2022
年 12 月 21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折
算)。公司已就本次发行 GDR 对应的新增基础证券 A 股股票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
认书》
,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新增基础证券
A 股股票将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的股本情况,以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6,213,247,669 股为计算基准,本次
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6,611,187,669 股(不考虑 2022 年 12 月 20 日后新增
可转债转股的情况)。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式为:P1=(P0+A×k)
÷(1+k)。以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6,213,247,669 股(截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为计算基准,计算如下:
P0 为调整前转股价 13.46 元/股,A 为增发新股价折合人民币 12.57 元/股,
k 为增发新股率 0.064047(即:397,940,000 股÷6,213,247,669 股)。
P1=(13.46+12.57×0.064047)÷(1+0.064047)=13.41 元/股。
本次“盛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不涉及暂停转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12 月 28 日(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