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以下简称“保荐工作
指引”)对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库科技”、“公司”)进行
了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李威、张锦胜
(三)协办人:蒋向
(四)培训时间:2022 年 12 月 14 日
(五)培训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创新三路 399 号光库科技 7
楼会议室
(六)培训人员:李威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
股股东相关人员
(八)培训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
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规则要求,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治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运
用进行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
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的有关要求,对公司进行了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管理
人员对上市公司相关信息披露要求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上市公司治理以及上市公司董监高职责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本次持续督导培
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的规范运作
意识及对资本市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威 张锦胜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