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华自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房子龙 联系电话:020-28023333
保荐代表人姓名: 杨皓月 联系电话:020-28023333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杨皓月、连庆杰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 2022年7月4日-2022年12月16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2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16日
现场检查意见
一、现场检查事项
是 否 不适用
(一)公司治理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1第33条所列):核查公司三会文件、公
司治理制度等文件,并核查三会召开通知、记录、签名册等文件,对三会召
集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进行核查。
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 √
整
√
认
√
务规则履行职责
√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独立
√
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检查相关的董事会记
录、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内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内控评价报告
及其他内控制度
√
审计部门(如适用)
√
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
(如适用)
√
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 √
用)
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 √
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
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如适用)
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 √
用)
√
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
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核查信息披露文件、核
对文件内容与公司的实际情况
√
要进展
√
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核查审议程序、信息公
告,关注关联交易内容、性质和价格等;核查审议程序、信息公告,抽查被
担保方财务报表等文件
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 √
的制度
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 √
形
√
息披露义务
√
披露义务
√
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
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每
月核对募集资金对账单
√
议
√
理财等情形
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 √
地点等情形
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
√
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
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
度、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对上市公司有关人员进
行访谈;索取有关财务资料,查阅公司公告;搜索行业数据,进行比较分析
√
显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对上市公司有关人员进
行访谈;查阅相关承诺事项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关注行业动态;对上市
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访谈;查阅、复制有关三会文件、公司治理制度、财务资
料等;搜集公开信息、查阅公告
√
因
√
大变化或者风险
√
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公司最近一期净利润较低且为负。今年前三季度,受行业竞争加剧、产品结构
变化、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公司最近一期净利润较低且为负。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业绩情况,并督导上市公司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房子龙 杨皓月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