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燃气: 重庆燃气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2-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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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2-050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及相关事项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重庆燃气”
                             )
控股股东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能源”)于
中院”)裁定受理重整。2022 年 12 月 23 日,重庆能源收到重庆五中
院(2022)渝 05 破 337 号之一裁定书,重庆五中院裁定批准《重庆
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 16 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
                           (以下简称
《重整计划》
     ),终止重庆能源重整程序。
下:
  一、重庆五中院(2022)渝 05 破 337 号之一裁定书主要内容
  重庆能源等 16 家公司预重整转重整程序、重整计划草案和出资
人权益调整方案的内容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规定,重庆能源向本院
提交的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应当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裁定如下:
  二、重整计划执行相关事项
  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重庆能源持有的重庆燃气股份将作如
下安排:
  重庆能源持有的全部重庆燃气股份 64,542 万股,将在法院裁定
批准重整计划 6 个月内抵偿给相应债权人。
  目前,重庆能源正有序开展重整计划执行工作。如重整计划顺利
执行,重庆能源持有的全部重庆燃气股份完成以股抵债,重庆能源将
不再作为重庆燃气控股股东。后续,重庆能源将就股东权益变动事项
及时履行告知和披露义务。
  三、公司股东权益变动影响
司股权 35,000 万股,持股比例 22.2740%,第三大股东华润燃气投资
(中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权 26,559 万股,持股比例 16.9021%,
且第二大股东和第三大股东为一致行动人,
                  合计持有公司股权 61,559
万股,持股比例 39.1761%。如重庆能源持有的全部重庆燃气股份完
成以股抵债,则华润燃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华润燃气投资(中
国)有限公司将分别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预计将被动
取得公司实际控制权。
团所属公司曾签署《投资框架协议》
               。经询问了解,重庆能源以股抵
债过程中,不会增加华润方对重庆燃气的权益比例。
  重庆能源预重整、重整进展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公司将持续关注重庆能源重整计划的后续执行情况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
  ,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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