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燃能源: 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暨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2-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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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2-116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暨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或“佛燃能源”)的控股股东将由佛山市气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气业集团”)变更为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控集团”),
实际控制人仍为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佛山国资
委”)。
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过
户登记等手续。
   一、本次股权无偿划转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收到间接控股股东佛控集团发来的《关于筹划佛燃能
源控股权变动相关事项的通知》,佛控集团正在筹划关于公司控股权的变动事项,
该事项完成后,佛控集团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8,480,000股,由公司间接控股
股东变为直接控股股东,气业集团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
股股东筹划股权变动事项暨控股股东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二、本次股权无偿划转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间接控股股东佛控集团出具的《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
购报告书》、《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收到控股股东气
业集团出具的《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佛控集团、
气业集团签署的《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佛控集团、气业集团已履行完毕无偿划
转事项的审批决策程序,佛控集团与气业集团签署了《股份无偿划转协议》,气
业集团将持有公司的398,480,000股股份无偿划转给佛控集团。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
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本次收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相关规定,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三、本次无偿划转双方基本情况
  (一)划出方情况介绍
  名称: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791239156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296,442.556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红林
  成立时间:2006年08月09日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2号季华大厦
  经营范围:公用事业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高新技术、基础设施、新兴产业、
高端服务业等其它项目的投资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佛山市国资委持有佛控集团90.006%股权;广东省财政厅持有佛
控集团9.994%股权。
  (二)划入方情况介绍
  名称:佛山市气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763827946W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3,220.993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殷红梅
  成立时间:2004年04月27日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2号季华大厦7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呼叫中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佛控集团持有气业集团100.00%股权。
   四、本次股权无偿划转前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股权划转前:
   (注:由于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进入可行权期,激励
对象自主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气业集团持股比例由42.16%被动稀释至
   股权划转后:
   五、《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乙方:佛山市气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自愿并同意按本协议约定之条件和条款向甲方无偿划转标的股份,且甲
方自愿并同意按本协议约定之条件和条款接受乙方划入的标的股份。本次无偿划
转完成后,甲方将持有佛燃能源共计398,480,000股股份,乙方将不再持有佛燃
能源的股份。本次交易为无偿划转,甲方无需就其取得的标的股份向乙方支付任
何对价。
  过渡期内,如佛燃能源发生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股、拆股等事项
的,本次无偿划转的股份数量应相应进行调整,以保持约定的股份划转比例不变;
如发生现金分红、派息等除息事项的,标的股份数量不作调整。
  双方同意,甲乙双方应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共同向中
登公司申请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1)双方已取得深交所就本次交易出具的股份转让确认书;
  (2)甲方已审核批准本次无偿划转;
  (3)本次无偿划转已按照规定通过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备
案,并取得统一编号的备案表。
  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自基准日(即2021年12月31日)起至交割日止的期间损益,
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本次无偿划转不涉及佛燃能源需要分流、安置职工的情况,佛燃能源职工仍
按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次无偿划转事宜,不涉及佛燃能源的债权、债务以及
对外担保事项等或有负债的转移和变更。本次标的股份划转完成后,佛燃能源的
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仍然由佛燃能源享有和承担。
  本协议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协议已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
  (2)甲方及乙方已审核批准本次无偿划转。
  六、本次股权无偿划转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股权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
人仍为佛山市国资委。划转前后佛控集团控制公司的股份未发生变化,本次股权
无偿划转后,佛控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次股权无偿划转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尚需履
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权
转让过户登记等手续。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无偿划转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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