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 2022-035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表决 8 人,会议的
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审议议案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五粮液集团、金竹纸业签署<托管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下简称《告知函》),经 2022 年 11 月 23 日第三次债权人
中标事宜的告知函》
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2021)川 0503 破 4-6 批复,确定五
粮液集团为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银鸽”)重整投资人。
基于四川银鸽主营业务为纸张制造,将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因此,为有效避免
同业竞争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五粮液集团、四川金竹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竹纸业”)签署了《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及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四川金竹纸业有限公司之托管协议》,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约定由
五粮液集团委托公司对金竹纸业日常生产、技改扩建、安全环保、资产管理等方
面进行全面管理。鉴于五粮液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金竹纸业为五粮液集团的全资
子公司,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具体详见专项公告。
董事会认为上述事项符合《关于推动国有股东与所控股上市公司解决同业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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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规范关联交易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发展,把握商业机
会,解决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洪、李欣忆、钟道远、熊曙佳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细化控股股东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函>的议案》
为解决五粮液集团投资四川银鸽后的同业竞争情形,间接控股股东宜宾发展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发展”
)、直接控股股东五粮液集团在 2018 年
各自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以下简称“原承诺”
)基础上,就五粮
液集团重整投资四川银鸽业务、资产事项进一步承诺,宜宾发展、五粮液集团分别
出具了《关于五粮液集团重整投资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项目避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
《关于重整投资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项目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
具体详见专项公告。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五粮液集团及间接控股股东宜宾发展细
化及补充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
关方承诺》《关于推动国有股东与所控股上市公司解决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的
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细化及补充后的承诺符合宜宾纸业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洪、李欣忆、钟道远、熊曙佳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
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临时公告
表决情况: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