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丰股份: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2-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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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2-131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的比例为 0.05%,共涉及 22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 7.412 元/股。
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因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较小,经测算,此次股份变动对“日丰转债”的转股价格影响小于 0.01 元/
股,影响较小,故“日丰转债”转股价格仍为 10.43 元/股,不做调整。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
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
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书。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
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
记工作。本次实际向 4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79.9836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9 月 22 日。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减资公告》。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
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
报告。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的补充公告》。
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经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将届满 12
个月,并未明确激励对象,公司决定不再授予,预留权益失效。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会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会对此
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
理”的“(二)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
过错被公司解聘,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
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
人所得税。”的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良好及以上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与解除限售条件的(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17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达标但不足满分,1名激励对象个人考
核为不合格。公司按照规定,需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
   本次拟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以及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需注销的股票共计162,032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
性股票占限制性股票授予总数(327.5701万股)的4.95%,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
的0.05%。
   本次拟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以及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需注销的股票价格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7.412元/股。公司本次回
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公司已向上述22名激励对象支付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共计1,200,981.20
元,并经 广 东 信华会 计师事务 所于 2022 年 12月5日 出具 的 (粤 信华会验字
[2022]015号)验资报告审验。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54,813,837   48.89%       -        154,813,837   48.92%
  股权激励限售股     1,035,103     0.33%     -162,032      873,071     0.2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60,782,185   50.78%       -        160,782,185   50.80%
三、股本总数        316,631,125   100%      -162,032    316,469,093   100%
   备注:
 情况相应发生变化,上表中“本次变动前”为截至2022年12月22日的公司股本结构。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
 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不影响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
 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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