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2 证券简称:信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9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或“信邦智能”、“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户数共计 5,072 户。
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本次解除限售的
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29 日(星期四)。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52 号文),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566,650 股,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 110,266,6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86,507,7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8.45%;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 23,758,8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5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股份数量为 1,304,212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
的 1.18%。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
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
分釆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
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
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
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1,304,212 股,
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0%,占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 1.18%。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
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
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限售股份 限售股份数量 本次解除限售
限售股类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首发后网下配售限售股 1,304,212 1.18% 1,304,212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
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股)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6,386,794 78.34% 0 1,304,212 85,082,582 77.16%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82,699,950 75.00% 0 0 82,699,950 75.00%
首发后限售股 1,304,212 1.18% 0 1,304,212 0 0%
首 发后可出借限 2,382,632 2.16% 0 0 2,382,632 2.16%
售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3,879,806 21.66% 1,304,21 0 25,184,018 22.84%
三、总股本 110,266,600 100.00% 0 0 110,266,600 100.00%
注1: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2022年12月13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
注2:上表中的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为华泰信邦智能家园1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首发获配数
量为2,503,632股,根据《创业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特别规定》等有关规定,华泰信邦智能家园 1
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将其所持限售股份借出。截至2022年12月13日,其出借公司股份数量
为121,000股,剩余可出借股份为2,382,632股。该部分限售股票出借后,按照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管理,待归
还后重新计入限售条件流通股。
注3: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已严
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及
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
议。
七、备查文件
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