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污水项目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
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重庆水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
公司拟收购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个污水项目
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我们对公司拟收购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三个污水项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认真审阅了
该议案的相关资料。
二、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
开、合理地确定交易价格,已履行关联交易相关表决程序,
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已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污水项目的
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已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污水项目的关联交易议
案》,在表决时关联董事郑如彬、黄嘉頴先生已回避。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污水项目关联交易的独
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张 智) (傅达清) (石 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