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
审慎、客观的立场,针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
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客观、公允的对公司进行审计;亚太(集团)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与投资者保护能力;
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独立董事:陈欣
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