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地科技: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证券之星 2022-12-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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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
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有效
期的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
期。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
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有效期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
致同意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苗应建、杨中硕、张桃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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