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瀚新材: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2-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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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1076         证券简称:新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2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2022年12月15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1号》”)及《江苏新瀚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现就公示情
况、核查方式及审核意见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江苏
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等相关公告,并于2022年12月15日在公司内部宣传栏张贴了《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
名与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4日,公示期不少于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
的任何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
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
司担任的职务等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1号》《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的公示情
况,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一)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下列情形: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四)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
处。
 (五)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
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均为与公司建立正式聘用或劳动关系的在职
员工。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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