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2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2-066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上午9:15—2022年12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
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于2022年12月23日14:30在福
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国宾大道36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添
旭先生主持,除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外,出席及列席现
场会议(包括视频参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
请的见证律师。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1 人,代表股份
表 4 人,代表股份 238,352,16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2.7478%。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529,1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949%。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529,12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9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529,12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949%。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陈添旭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事候选人的议案》。
对于该议案的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添旭先生、CHEN
MANHONG女士、吴昊先生、陈熙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
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238,352,1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 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238,352,1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 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238,352,1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 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238,352,1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 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候选人的议案》
对于该议案的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房桃峻先生、缪希仁先
生、冯玲女士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房桃峻先生、
冯玲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缪希仁先生正在参
加独立董事培训,即将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房桃峻先生、缪希仁先生、冯玲
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238,352,1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 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238,352,1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 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238,352,1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 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对于该议案的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余淑英女士、陈
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238,352,1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 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238,352,1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 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超过公
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的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公司章
程》进行修订。
总表决结果:同意 238,354,8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96%;
反对 51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70%;弃权 8,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全资子公司中能祥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等融资机构申请融资
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在该额度项下进行包括但不
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押汇、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内保外贷、内存外贷、资
管计划、信托等各类业务。本次融资额度内的融资业务将涉及本公司或合并范围
内子公司为中能祥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相应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
证、质押、以公司或下属公司自有土地房产进行抵押担保等。
总表决结果:同意 238,353,9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92%;
反对 51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72%;弃权 8,46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董事会聘请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陈福阵律师、张兰茜律师出
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
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