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2-078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2 月 23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3 日 9:15—15:00。
办公楼 7 楼会议室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名,代表股份 271,162,7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64 %。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 名,代表股份 271,000,0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6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8 名,代
表股份 162,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 %。
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 8 名,代表股份 162,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4 %。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0 名,代表股份 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8 名,代表股
份 162,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 %。
注:以上比例数据与合计数若有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审议
表决结果如下:
总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71,148,2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4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91.09 %;反对 1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8.9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吴永富、黄环宇律师出席并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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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