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科技: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2-12-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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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东
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科技”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
定的要求,对东华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慎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2413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普
通股为 163,557,432 股,发行价格为 5.54 元/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906,108,173.28
元。扣除承销费用(含税)人民币 13,341,676.97 元后,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
实际收到货币资金计人民币 892,766,496.31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累计发生发行费用
元、审计及验资费用 330,188.68 元、上市公告费用 47,169.81 元、印花税 223,100.59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2,402,358.57 元。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信会
师报字[2022]第 ZG12468 号)。
   公司在相关商业银行设立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
到账后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
资金得到有效监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拟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合计             103,923.20      90,610.82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按照募投项目
的实施计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将存在暂时闲置情况。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
使用并有效保证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投资产品: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的投
资品种,以保证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和控制投资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
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并需满足下列条件:
品;
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在2个交易日内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备案并公告。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投资产品的期限: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确保募投项目实施
需要和募集资金安全。
  (五)投资决策: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根
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
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有效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相关监管要求的条件下,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等需
求的前提下,公司运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
性存款或保本型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现金管理收益,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理财
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较小且在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
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内部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6 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
收益;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和主营业
务的正常开展;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
用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等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
依法获得收益。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上述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学孔          周梦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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