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鼎股份: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2-12-2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
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收购 SchmitterGroup GmbH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上市公司本次收购将有利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中鼎流体系统有限公司在
流体金属管业务方面的全球项目中进行深度同步开发,本地化支持与服务客户。
同时加速提升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三电冷却系统及流体管路系统总成产品
的发展,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召
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交易。
    二、关于收购金美佳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

    上市公司本次收购将有望凭借金美佳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
叠加中鼎股份下游优质客户资源及资金优势快速抢占市场份额,加速公司布局光
伏逆变器和汽车电子业务,拓宽公司成长边界,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本次交
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
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交易。
                                      独立董事:魏安力
                                           张正堂
                                           唐 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鼎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