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新材: 华阳新材关于收购山西华阳生物降解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2-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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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81     证券简称:华阳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2-068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山西华阳生物降解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收购关联方山西华旭
物流有限公司(简称:“华旭物流”)的全资子公司山西华阳生物降解科技有限公司(简
称:“生物降解科技公司”)100%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6月30日,该股权的评估
值为人民币155.77万元,交易价格确定为人民币155.77万元。
  ? 华旭物流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太化集团”)
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12个月,公司与关联人华旭物流未发生过关联交易事项;过
去12个月,公司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同的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为推进公司生物降解业务向专业化、精细化发展,逐步建立公司生物降解细分领域
竞争优势,公司拟收购山西华旭物流有限公司所持生物降解科技公司 100%股权。
     依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 2022 年 6 月
会字(2022)第 213451 号《审计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
                                (中天华资评报字【2022】第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十一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由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收购山西华阳生物降解科技有限公司 100%
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155.77 万元收购生物降解科技公司 100%股权。本次交易在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过
程中,对本次交易发表了肯定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也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值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关联人生物降解科技公司未发生过关
联交易事项;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同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因华旭物流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太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备、不锈钢制品、五金交电、电线、电缆、电子产品、矿山机械、办公用品、酒店用品、
有色金属(不含贵稀金属)、化肥、煤制品、焦炭、煤炭、铁矿石、铁精粉、生铁、钢
坯、玻璃的销售;普通货物仓储、物业服务、酒店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化工产品信息
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层 901 室(一照多址)
料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基础
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
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
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155.77 万元,净资产 155.77 万
元,2021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4.99 万元,净利润-6.05 万元。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总额 155.77 万元,净资产 155.77 万元,2022
年 1-9 月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0 万元。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评估情况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兴财光
华审会字(2022)第 213451 号《审计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2】第 10849 号《资
产评估报告》,以 2022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对生物降解科技公司进行了财务审计和
资产评估。本次交易标的主要评估情况如下:
  评估对象:生物降解科技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生物降解科技公司于评估基准日时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评估基准日:2022 年 6 月 30 日
  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不适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可采用基础资产法,因此本次评估采
用资产基础法。
  (二)交易定价
   本次交易以审计评估结论为依据,交易定价 155.77 万元。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生物降解科技公
司 100%股权。本次收购有利于推进公司生物降解业务向专业化、精细化发展,并逐步建
立公司生物降解细分领域竞争优势。
  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审计评估机构审计评估值进行确定,定价公允,不会损害投资者
的利益,同时对公司目前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2 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山西华阳生物降解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关联董事武跃华先生、李云峰先生、罗卫军先生、 景红升先生、吴建宁先生回避表决。
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向关联方收购股权符合公司
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交易价格经
中介机构审计评估后确定,交易定价原则合理、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在上述议案表决中,采取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方式,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收购生物降解科技公司 100%股权依据中介机构审计评
估值进行定价,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且为保证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需回避表
决。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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