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9 证券简称:奥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2-054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奥尼电子”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限售股;
限公司-深圳南山中航无人系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中
航南山”)、中航南山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中航坪山集成电
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航坪山”)、深圳市凯东创新实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凯东”),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1,176,465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9.7274%,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6,996,465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6.09%。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2021 年 12 月 28 日)
起 12 个月;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限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82 号)同意注册,本公司获准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 万股,并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
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14,896,465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公司总股本 26.1105%。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解除限
售股股东的履行承诺情况如下:
(一)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份锁定的承诺
股东深圳凯东、中航南山、中航坪山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份锁定的
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上述股份。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关于股份
的限售及减持另有规定的,本企业亦将遵守该等规定。如果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
内容的,因违反承诺出售所取得的收益无条件归发行人所有。”
股东黄旭盛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份锁定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
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
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上述股份。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关于股份的限售及减持另有规定的,
本人亦将遵守该等规定。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因违反承诺出售所取得
的收益无条件归发行人所有。”
(二)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持股 5%以上股东中航南山、中航坪山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企业/本人拟减持股份时,将遵守届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的规定,并严格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
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
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为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2022 年 12 月 28 日(星期三)。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1,176,465 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4 户。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份数 占总股本 本次解除限售 实际可上市流
序号 股东名称
量(股) 比例 数量(股) 通数量(股)
合计 11,176,465 9.7275% 11,176,465 11,176,465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中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
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数量(股)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84,896,465 73.8895% - 11,176,465 73,720,000 64.1621%
其中:高管锁定股 0 0.0000% - - 0 0.0000%
首发前限售股 84,896,465 73.8895% - 11,176,465 73,720,000 64.162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0,000,000 26.1105% 11,176,465 - 41,176,465 35.8379%
三、总股本 114,896,465 100.0000% 11,176,465 11,176,465 114,896,465 100.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尼电子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
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股
东承诺的内容;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
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奥尼电子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