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智联”或“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物流”)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上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
订)
》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本次传化智联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向传化集团有
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97 号)
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3 日向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
股票 446,954,31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9.8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402,499,953.5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 74,550,287.6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327,949,665.83
元。2015 年 11 月 24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前述募集资金
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5)473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
资金到账。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资金拟投入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支付本次中介机构费用后,将用于标
的公司的项目建设,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配套资金使用项目 总投资规模 拟投入募集配套资金
一 实体公路港网络建设项目 264,973 222,348
其中:杭州传化公路港项目 36,178 28,046
泉州传化公路港项目 23,827 14,993
衢州传化公路港项目 21,522 21,522
南充传化公路港项目 39,227 28,642
重庆沙坪坝传化公路港项目 21,886 9,273
长沙传化公路港项目 78,573 78,573
淮安传化公路港项目 31,465 31,465
青岛传化公路港项目 12,295 9,834
二 O2O 物流网络平台升级项目 329,689 227,902
合计 594,662 450,250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16 年 5 月 20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 134,162.57 万元。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四次(临时)会议,2017 年 9 月 19 日召开 2017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公司调整“实体公路港网络建设项目”与“OTO 物流网络平台升级项目”的
募集资金使用规划,将尚未投入该等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金华公路港项目、
荆门公路港项目、沧州公路港项目、商丘公路港项目、温州公路港项目、郑州公
路港项目、包头公路港项目、合肥公路港项目、怀化公路港项目等 9 个实体公路
港项目的建设开发,以加快公路港实体网络的全国化布局。变更的募集资金合计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 日召开第六届十六次董事会(临时)会议、第六届十
一次监事会(临时)会议,2018 年 8 月 22 日召开 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提供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公司调整“实体公路港网络建设项目”与“O2O 物流网络平台升级项目”
的募集资金使用规划,将尚未投入该等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杭州众成物流
供应链管理项目”,本次变更的募集资金合计 69,937.87 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总
额的 15.89%。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公司根据物流供应链业务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优化公司物流供应链组织架构,
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将“杭州众成物流供应链管理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杭州
众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调整为杭州传化旺载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变更节余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公司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对“温州公路港项目”、
“郑州公路港项目”及“怀化公路
港项目”进行结项,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以上
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17,518.37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
银行手续费支出等)进行变更,用于梅河口公路港项目、临邑公路港项目、濮阳
公路港项目。
根据募投项目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集资金余额 17,420.53 万元。
三、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 2021 年 11 月 26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将及时全部归
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22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已将该 1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未超期使用。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
拟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减少银行短期借款,降
低财务成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
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准
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意见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
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我们同
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传化智联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
的财务费用,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
股东的利益。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已经董事会和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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