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
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453号监管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本着实事求是、勤勉尽责的原则,结合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材料、上市公司出具的变更
原因说明及董监高自查结果,现就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
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公司拟变更年审会计师系考虑到业务发展情况和审计需求以及
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安排和工作计划,为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开展,
保障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而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
成员曾为公司子公司江苏中大杆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过审计服
务,公司认为该审计团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可以胜任公司审计服
务工作,经综合评估,公司拟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除上述原因外,不存在上市公司与原聘任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
就年报审计相关事项重大分歧,不存在其他原因或事项导致会计师事
务所变更情形。
独立董事:刘煜、汤先国、徐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