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9 证券简称:环球印务 公告编号:2022-052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397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68,04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03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0,481,2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12,948,580.21
元(不含税)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37,532,619.79
元。2022 年 12 月 5 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希会验
字(2022)0060 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授权签署三方
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安凌峰环球印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西安凌峰”)、全资子公司天津滨海环球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环
球”)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
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雁塔路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太白路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及保
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如下:
序 专户 账户余额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项目名称
号 名称 (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72010078801 环球印务扩产暨绿色包装智能智造
限公司西安分行 700006363 工业园(一期)项目
环球印务扩产暨绿色包装智能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990201661
西安雁塔路支行 0808
装折叠纸盒扩产暨智能智造项目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9100007101
西安太白路支行 20100101017
天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医药包装折叠纸盒扩产暨
环球 司西安高新开发区支行 智能智造项目
西安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17010126 环球印务扩产暨绿色包装智能智造
凌峰 西安锦都花园支行 00728923 工业园(一期)项目
注:1、因银行内部管理制度原因,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开发区支
行监管协议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开发区支行开立;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锦都花园支行监
管协议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西安锦都花园支行开立。
之外的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雁塔路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太白路支行(以下统称“乙方”)
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
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同意后,甲方可在内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现金
管理投资产品形式存放。甲方应将产品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
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产品提前支取、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金及时
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丙方。前述产品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并公告后,甲方才可在授权的期限和额度内再次开展现金管理。上述
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
他用途。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
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
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
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
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付凭证)的要素是否齐全,印鉴是否与监管账户预留印鉴相符,募集资金用途
是否与约定一致。
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在付款后 2 个工作日内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
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 15 条的要求向甲方、
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
效力。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
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
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其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
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应提交位于北京的北京仲裁委员
会,并按其提交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仲
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西安凌峰环球印务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滨海环球印务有限公司(以下合称“甲
方二”,“甲方一”与“甲方二”合称为“甲方”)
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
行(以下合称“乙方”)
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各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
用途。
同意后,甲方可在内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现金管理
投资产品形式存放。甲方应将产品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
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产品提前支取、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金及时转入本协
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丙方。前述产品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
公告后,甲方才可在授权的期限和额度内再次开展现金管理。上述产品不得质押,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支付结算办法》、
《人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履行其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
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印甲方二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
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
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
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付凭证)的要素是否齐全,印鉴是否与监管账户预留印鉴相符,募集资金用途是
否与约定一致。
集资金净额的 20%的,甲方二及乙方应当在付款后 2 个工作日内及时以电子邮件
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 15 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
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
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
效。
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
所有损失和费用。
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应提交位于北京的北京仲裁委员会,
并按其提交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仲裁裁决
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