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达嘉维康”或“公司”)持续督导之保荐机构,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至 12 月 20 日对达嘉维康有关情况进行了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保荐人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达嘉维康
保荐代表人姓名:柳泰川 联系电话:021-68826801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国民 联系电话:021-68826801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柳泰川(保荐代表人)、戴昱洲(持续督导专员)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1 年 12 月 7 日-2022 年 12 月 19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2 年 12 月 19 日至 12 月 20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主要包括查阅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管理制度、公司三会资料;核查董监高变动
资料及相关公告;核查主要股东持股情况;访谈了解公司运作情况;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是否发生变动情况及其对外投资情况
√
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披露义务
√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
访谈了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运转情况、审计情况;核查审计部门人员资料等。
√
审计部门
√
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
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
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
况进行一次审计
√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控制评价报告
√
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主要包括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查阅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及与公告相
关的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
√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主要包括查阅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关联方清单、三会运作资料,复核关联交
易定价公允性、核查公司大额资金往来等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务
√
务等情形
√
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主要包括查阅募集资金相关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账
户明细表及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实地察看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等
√
形
√[注 1]
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 √
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注 2]
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主要包括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资料;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季报、半年
报资料,分析是否存在明显异常;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业绩波动的原因。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及公司股东出具的相关承诺函,核查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等
√(履行
中)
√(履行
中)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主要包括查阅《公司章程》,了解分红制度及实施情况,查阅公司大额合同、
大额资金往来、支付凭证、相关审批手续,与管理层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
√
者风险
√[注 1]
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本次现场检查,保荐机构未发现公司需要进行整改的问题。
注 1:达嘉维康在 2021 年度存在未经董事会审议,提前将募资资金专户中用于置换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转入公司银行一般账户的不规范行为,该不规范行为发生
后得到及时改正,未改变公司的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计划,未给
公司造成损失,且公司采取了有效措施以避免在后续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类似不规范情
况。
除上述行为外,达嘉维康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注 2:202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向全资子
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智能物流中心项目”变更为“达嘉维康医药
产业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较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追加投资 10,882.00 万元,同时项目
变更后项目实施主体拟通过参与竞拍方式交易获得土地所有权,新项目实施地址变更为该新
购置土地地块。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同意,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柳泰川 朱国民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