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达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2-128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移动互联网产业园 17 楼(中国石化加油站兴达站隔壁)
为:2022 年 12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22 日 9:15—15:00。
《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湖南领湃达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37,573,33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3.75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7,166,51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3.502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406,81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407,61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25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0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406,81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师视频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
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惠州大亚湾达志精细化
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37,551,736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股 份 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37,551,736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股 份 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锂离子电池产线项目(1.8GWh 和 1.3GWh)
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37,551,736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股 份 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签订《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二)》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86,0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7024%;
反对 21,5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2976%;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86,0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4.7024%;反对 21,5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97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关联股东衡帕动力已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需获得参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37,487,011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股 份 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2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78.8236%;反对 86,3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176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获得参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需获得参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37,487,011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股 份 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2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78.8236%;反对 86,3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176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获得参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需获得参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37,487,011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股 份 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2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78.8236%;反对 86,3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176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获得参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需获得参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37,487,011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股 份 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2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78.8236%;反对 86,3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176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获得参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