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6 证券简称:逸豪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4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
时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星期四)在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冶金路 16 号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2 月 17 日通过邮件
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
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剑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
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
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
币,在此额度内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综合授信及贷款申请。公司向银
行申请授信的具体情况最终以各家银行批准的为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张剑萌先生及其亲属和其所控制的公司等关联方为公司办理上述银行授信提
供无偿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反担保、应收账款质押
等)。另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
额度内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张信宸、张剑萌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张信宸、张剑萌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
见,同意继续聘任该所担任本公司 2022 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
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见;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