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智能: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2-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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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2-105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智能”或“公司”)控
股股东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无锡哲方”)
及其实际控制人乔徽先生、控股股东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以
下简称“无锡联创”)及其实际控制人艾迪女士(以下合称“各方”)原签订的
《一致行动人协议(三)》将于 2022 年 12 月 25 日到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
的信心,为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各方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续签了《一致
行动人协议(四)》,继续作为一致行动人,有效期一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的背景情况
  无锡哲方及其实际控制人乔徽先生、无锡联创及其实际控制人艾迪女士于
致行动关系和有效期进行了明确约定,原协议有效期 3 年,原协议的主要内容请
参见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
的信心,为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各方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续签了《一致
行动人协议(二)》,继续作为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有效期为 2 年;于 2021 年
效期为 1 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及 2021 年 12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本次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无锡市建筑西路 599-5(2 号楼)四楼 458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马鞍山哲方智能机器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甲方实际控制人:乔徽
  (3)乙方: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 599-5(1 号楼)四楼 4419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联创永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4)乙方实际控制人:艾迪
  (以上甲方和甲方实际控制人为“一方”,乙方和乙方实际控制人为“一方”,
合称“双方”)
  鉴于:
简称“原协议”),约定双方拟联合购买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哈工智能”)29.9%的股份,在完成该股份转让交易后甲乙双方成为哈
工智能股东,双方作为一致行动人共同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共同参与
公司的经营管理,原协议有效期 1 年。
动人协议的续签达成本协议,具体明确如下:
马鞍山哲方智能机器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哲方”)为甲方的
唯一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并维持其自身直接或间接持有马鞍山哲方
西藏联创永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联创”)为乙方的唯一普通合
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并维持其自身直接或间接持有西藏联创 50%以上的股权。
述有效期再延长一年。
动人的权利和义务。
商解决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次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无锡哲方持有公司股份 114,078,3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方和无锡联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83,383,97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10%。本次
《一致行动人协议》的续签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高经营决策
效率,不改变公司原有股权结构,不会造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备查文件
  由双方签字盖章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四)》。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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