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泰生物: 万泰生物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2-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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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103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5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 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224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6 日、2022 年 8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72)。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
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
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85)。
  (二)2022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购股份 1,585,320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750%,回购成交
的最高价为 133.00 元/股、最低价为 112.74 元/股,回购均价为 126.26 元/股,累
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167,849.60 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
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
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
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如下:
  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财务总监赵义勇先生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至 2022 年
年 11 月 1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北京万泰生
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2-096)。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回购股份提议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种类
                 股份数量(股) 占比(%)           股份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份       687,390,006     75.86   687,390,006   75.86
   无限售条件股份       218,680,699     24.14   218,680,699   24.14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       1,585,320     0.17
      总股本        906,070,705   100.00    906,070,705   100.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 1,585,320 股,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的
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
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6 个月内转让完毕,
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
减少。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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