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益通: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2-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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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终止对外投资事项并签署终止协议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对外投资事项并签署终止协议是经过各方
友好协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外部环境等因素后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
正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终止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
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对外投资事项并签署终止协议。
  二、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及马来西亚全资孙公司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及马来西亚全资
孙公司,有利于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更好地响应海外客户的市场需求,符合公
司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的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
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三、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的中长期战略发展需要,有
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完善公司的业务布局,符合公司发展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公司的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
对外投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袁清珂         薛建中     杨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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