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2-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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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2-155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或“泛海控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站查
询到《关于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的决定》,深交所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长栾先舟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具体内容如下:
     “经查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
为: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回购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自筹资金不少于 3 亿元、不超过 5 亿元,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社会公众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起不超过 12 个月。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
意对股份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将回购资金总额由 3 亿元—5 亿元调整
为 1 亿元—2 亿元,回购实施期限在 2022 年 2 月 25 日(原回购届满
日)的基础上再延长 6 个月至 2022 年 8 月 25 日止。
告》称,截至 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股份回购期限届满,在回购期
内,公司累计回购 8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成交总金额
为 1,143,600 元。
   泛海控股实际回购金额与调整后的回购方案中披露的最低回购
金额差异 9,885.64 万元,差异比例 98.86%,未完成回购计划。
   泛海控股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第 1.4 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
股份》第四条的规定。
   泛海控股董事长栾先舟在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时未审慎考虑公
司融资能力和资金状况,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
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1.4 条、第 4.3.5 条的规定,
对泛海控股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修订)》第 13.2.3 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纪律处分
实施标准》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
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栾先舟给予通报批评的处
分。
     对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
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对上述处分涉及的问题高度重视,公司将以此
为戒,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严格遵守《公司
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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