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2-067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及
质押股份全部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大高新”)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收到控股股东朱星河先生的通知,朱星河先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钟
学智先生转让部分股份事项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朱星河先生于 2022 年 8 月 17 日与钟学智先生及中邮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朱星河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
公司 15,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转让给钟学智先生,转让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
本的 4.996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
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12 月 21 日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上述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20 日,股份性质
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后,各方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转让前持有股份 本次转让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朱星河 67,549,281 22.5015% 52,549,281 17.5048%
钟学智 0 0.0000% 15,000,000 4.9967%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朱星河先生持有 52,549,281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17.5048%,朱星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1,705,556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37.2104% , 仍 为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 钟 学 智 先 生 持 有
三、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 占其所
本次解除质 占公司
股东 东或第一大股 持 质押起始 解除质押
押股份数 总股本 质权人
名称 东及其一致行 股份比 日 日
量(股) 比例
动人 例
朱星 2021 年 1 中邮证券有
是 8,000,000 15.22% 2.66% 12 月 21
河 月 29 日 限责任公司
日
朱星 2020 年 6 中邮证券有
是 18,500,000 35.21% 6.16% 12 月 21
河 月 22 日 限责任公司
日
合计 - 26,500,000 50.43% 8.82% - - -
四、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累计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持股比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持股数量 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占已质 占未质
名称 例 限售和冻结 限售和冻结
数量 比例 比例 押股份 押股份
数量 数量
朱星河 52,549,281 17.50% 0 0.00% 0.00% 0 0.00% 50,661,961 96.41%
胡恩雪 43,681,069 14.55% 0 0.00% 0.00% 0 0.00% 32,760,802 75.00%
朱光宇 6,009,012 2.00% 0 0.00% 0.00% 0 0.00% 0 0.00%
胡炳恒 6,000,000 2.00% 0 0.00% 0.00% 0 0.00% 0 0.00%
胡长清 2,035,490 0.68% 0 0.00% 0.00% 0 0.00% 0 0.00%
胡恩莉 1,430,704 0.48% 0 0.00% 0.00% 0 0.00% 0 0.00%
合计 111,705,556 37.21% 0 0.00% 0.00% 0 0.00% 83,422,763 74.68%
注:1、上表中限售股均为高管锁定股;
五、其他说明
让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情形。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
约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
侵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