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图: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2-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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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2-72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15日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
会议于2022年12月20日在公司一楼多媒体中心以现场与网络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
事长但昭学先生主持,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全部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四维尔丸井(广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四维
尔丸井”)对其全资子公司四维尔丸井(武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武汉四
维尔”)增资 4,000 万元,将其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5,000 万元人民
币,本次增资的资金全部来自于四维尔丸井的自有资金。
  本次增资不改变武汉四维尔的股权结构,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公
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 2022 年 12 月 22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凯天电子增资项目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 2022 年 12 月 22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2 月 22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但昭学、廖坚、徐飞跃、周
乐人、宋选鹏回避表决。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需经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待审批通
过后,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2 月 22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但昭学、廖坚、徐飞跃、周
乐人、宋选鹏回避表决。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需经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待审批通
过后,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项: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
的股票授予/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
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
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事
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解除限售资格和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
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
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8)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
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办理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注销事宜,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
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
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
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
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
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
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
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
权的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但昭学、廖坚、徐飞跃、周
乐人、宋选鹏回避表决。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需经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待审批通
过后,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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