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里程: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2-12-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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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2-139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公司对《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
对象名单》”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
会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
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方式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7 日通过内部系统在公司内部对
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 10 天。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
通过口头、书面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
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所必要的程序。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
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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