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2-083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产业基金情况概述
为加快推动产业经营与资本经营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召开了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产业
基金合伙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银河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创
新资本”)、吉林省股权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引导基金”)、长春市股
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引导基金”)、长春新区产业基金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区引导基金”)共同投资设立“吉林银河正元数字经济私募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基金”),基金规模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17,500 万元,认缴比例为 35%,同时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推进本次基金设立和投资事项、与交易合作方签署投资合同文
本及相关文件。2022 年 11 月 22 日,公司与银河创新资本、省引导基金、市引导基金、
区引导基金签署了《吉林银河正元数字经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2022 年 11 月 24 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 www.cninfo.com.cn ) 《 关 于 参 与 设 立 产 业 投 资 基 金 的 公 告 》
(2022-008)、《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2022-077)。
二、产业基金进展情况
督管理局长春新区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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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 B3 栋 2 层 123-5 号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产业基金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本次对外
投资尚未最终完成,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产业基金各投资方
将继续积极推进落实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产业基金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吉林银河正元数字经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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