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路桥: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2-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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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06    股票简称:重庆路桥   公告编号:2022-053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东上海临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中的 151,228,733 股无限售流通股协议转让给杭实临芯科技创新(杭
州)有限公司。
   ? 上海临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杭实临芯科技创新(杭州)有
限公司 60%股权,为其控股股东。本次股权转让系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转让,其合计持股比例、数量和表决权未发
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上海临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临珺”)与杭实临
芯科技创新(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实临芯”)于2022年12
月19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上海临珺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
持有的本公司151,228,7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8%)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转让给杭实临芯。
   杭实临芯具备杭州国资的股东背景,此次交易有利于优化上市公
司股东结构,在未来集成电路新主业落地端争取到更多资源和政策,
为后续向上市公司持续引进优质项目做铺垫,长远来看有利于上市公
司在集成电路新主业方向的快速、健康发展。
  杭实临芯本次取得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及自筹资金。本
次转让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持股总股(股) 持股比例(%)       持股总股(股) 持股比例(%)
上海临珺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
杭实临芯科技创
新(杭州)有限        0          0     151,228,733   11.38
  公司
  合计      167,392,290   12.60   167,392,290   12.60
  本次股权转让系上海临珺与其一致行动人杭实临芯之间的转让,
其合计持股比例、数量和表决权未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协议转让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弄1号4楼402I室
术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
宏威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5.00%
上海尚钰投资有限公司                       16.67%
姚冲                                8.33%
合计                              100.00%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服务);数字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上海临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60.00%
杭州汇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
杭州上城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00%
合计                              100.00%
  (三)交易双方一致行动关系
  上海临珺持有杭实临芯60%股权,为杭实临芯的控股股东,上海
临珺和杭实临芯为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协议转让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上海临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杭实临芯科技创新(杭州)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2年12月19日
  (一)转让标的
  转让标的为甲方持有的重庆路桥151,228,733股股份(占上市公
司股本总额的11.38%)及其所有权益(合称“标的股份”)。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80,000万元(“股份转让价
款”),即转让单价为人民币5.29元/股。
  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向乙方发送付款通知书,乙方应按付款通知
书载明的内容将股权转让款及时支付至甲方的指定银行账户。
  (三)股份过户
  在乙方支付完毕股份转让价款后,甲方应于30个工作日内将标的
股份解除质押,除甲方的原因或者甲方不配合外,如无法办理标的股
份解除质押,双方同意解除本协议且双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双方应于标的股份解除质押后的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股
份的过户登记。
  (四)利润分配
  本协议签署日至标的股份过户日期间,上市公司进行现金分红的,
仍归属于甲方继续享有;待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后,乙方按照其在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持有的标的股份比例享有现金分红收益。
  (五)税费
  因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税费,由双方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规定各自承担。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于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
  (二)本次股份转让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转让过户手续,上述审批、
确认手续能否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三)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股份转让履行了信息披露
义务,具体情况请详见信息披露义务人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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