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事项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向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时,
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借
款事项有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都市城际公交有限公司和江西长运大通物
流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事项
公司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全资子公司江西都市城际公交有限公司与江西长运
大通物流有限公司,其经营活动由公司统一管控,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本次担保是公司为保证江西都市城际公交有限公司与江西长运大通物流有
限公司资金筹措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的程序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公司章程》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我们对《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都市城际公交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
议案》与《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长运大通物流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
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上述二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借款提供
担保事项
本次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为下属的控股子公司含山长运城乡公共
交通有限公司在马鞍山农商银行申请固定资产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有利于含山长运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资金筹措和良性发展,且含山公交的
其他股东含山县宝林商贸有限公司亦按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对含山长运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的生产经
营及财务管理方面能够实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
公司和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
责任公司本次对外担保的程序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我们对《关于控股子公司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借款提
供担保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减免租金事项
公司在疫情影响下对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出租车经营业主的减免
租金安排是响应政府号召,是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有利于进
一步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和影响力。
我们对《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减免租金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公司拟与公交集团续签关于南昌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股
权托管协议事项
公司本次拟与公交集团续签关于南昌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股权托
管协议,是为了避免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与公司产生潜在同业竞争,有利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交易是基于普通
的商业交易条件基础上进行的,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
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彭润中 李宝常 张云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