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生物: 梅花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2-2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九届董事会三十五次会议文件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由王爱军女士、何君先生、梁
宇博先生、刘兴华先生、卢闯先生共 5 人组成,其中刘兴华先生、卢闯先生为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董事
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董事岗位的职责,未发现有《公司法》以及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进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
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中有关非独立董事以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
规定。
  提名人的提名资格、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待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同意将上述董
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
情形;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
                            《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九届董事会三十五次会议文件
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
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关联的董事已依照相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后,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方可实施。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将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
有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九届董事会三十五次会议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
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郭春明:
 罗青华: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梅花生物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