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
公正的立场,我们现就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相关证照等任职资格资料,
我们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任职条件,未发现其存在以下情形:(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
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
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
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7)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结合上述人员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
我们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工作能力。
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
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及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戴宝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贺洪朝先生、侯春
辉先生、闻国平先生、刘墩煌先生、张俊峰先生、包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
意聘任闻国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其所任岗位职责范围,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整体薪酬水平,遵循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
相结合的原则而制定,有利于调动和发挥公司高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
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的情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张善端:
傅 穹:
许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