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速: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2-12-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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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海南高速公路股
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提名曾国华、崔家炳、陈敏、王佼佼、王虎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同意提名金勇、王丽娅、
郝向丽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
案审核无异议后,再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公司章程》中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岗位
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情形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况。
                 独立董事:金      勇
                         王丽娅
                         郝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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