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利得: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2-12-2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终止投资建设河南绿色智能文化科创园项目并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
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终止投资建设河南绿色智能文化科创园项目并转让控股子
公司股权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价格系交易双方经
平等协商确定,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同意公司此次终止投资建设河南绿色智能文化科创园项目
并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杨爱东、袁帅、谢肖琳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龙利得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