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对西藏多瑞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瑞医药”、
“公司”)进行了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
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罗耸、马晓露
(三)协办人:无
(四)培训时间:2022 年 12 月 6 日
(五)培训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泛海国际 SOHO 城 4 栋 6 楼多瑞医
药会议室
(六)培训人员:马晓露、王慧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
(八)培训内容:结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业务规则,就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董监高义务与责任、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讲解,并结合违反相应法律规定
的案例及处罚阐述违法违规行为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的影响。本次持续督导培
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
及对资本市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 2022 年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
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的有关要求,对公司进行了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以
上管理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持续督导
期间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上市
公司董监高职责、公司规范运作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
高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资本市
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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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 耸 马晓露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