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中迪投资 公告编号:2022-129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远程通讯会议时间:2022 年 12 月 19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2 月 19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支持实体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 25.55%。其中出席远程通讯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共 2 名,代表股份 71,846,1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 24.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名(包含参加远程会议但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
股东),代表股份 5,306,0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 1.77%。
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就以下提案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
审议《关于接受公司控股股东无息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同意 3,394,5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63.98%;
反对 1,911,4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6.0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3,394,586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63.98%;
反对 1,911,429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36.0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
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