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ST新研 公告编号:2022-071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下简称“大信所”)。
伙)(以下简称“亚太所”)。
战略、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经综合考虑、广泛了解、审慎决策,公司2022年度
审计机构拟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期限为一年。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前
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对此无异议。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5年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人员信息: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57人,其中合伙人
计报告。
业务信息:2021 年度业务收入 18.63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
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6.3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6.35 亿元。2021 年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97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258.71 亿元,收费总额 2.48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24 家。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
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的情况:杭州中院于
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该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本所已履行了案款。
大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
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1人次受到监督管理
措施。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育岐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9-2021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有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春俊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2021年签署的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有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冯发明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1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9-2021年度复核多个证券业务
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IPO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审计收费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
审计工作量等情况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亚太所于2021年审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1年度,
亚太所对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亚太所开展部分审
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经综合考虑、广泛了解、审慎决策,
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拟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
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期限为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
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会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所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
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
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信所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
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专业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
度审计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交关于变更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大信所具备为上市公
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
公司年度财务审计的要求。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审计质量。大信所具备相应
的业务能力和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变更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大信
所。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
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
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