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2-71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10日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
会议于2022年12月15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
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
效。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相关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中介机构的议案》
;
同意公司聘请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
(简
称“本次发行”)提供保荐服务,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
所为本次发行提供相关审计服务,聘请广东凯成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发行提供相关法律
服务;授权董事长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决定相关服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以及
后续发行承销的承销机构选定和承销费用等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