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华科技: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2-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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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60     证券简称:炬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7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
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决定提名陈飞虎、徐晓晨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
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
事会,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
过之日起计算。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本届监事会将继续
履行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
  本次换届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柳美珍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柳美珍女
士仍在公司任智造执行中心副主任且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任期
届满后仍将按规定遵守有效期内的相关任职承诺。公司对柳美珍女士在任职期间
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现任公司监事、智能终端及通信产品研发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飞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法学专业,2013 年甘肃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法律硕士。
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晓晨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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