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华科技: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2-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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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60     证券简称:炬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6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
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
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进一步实现公司管理团队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杨光、丁嘉禾、戴晓华、王溅、高宜华、吴丽云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波、郭峻峰、刘晓松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
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第五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现任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按照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六名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
制进行逐项表决。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董事职责。
  本次换届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丁敏华、郭援越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丁敏华先生、郭援越先生仍在公司担任技术委员会专家职务,上述二人不存在应
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任期届满后仍将按规定遵守有效期内的相关任职承
诺。公司对丁敏华先生、郭援越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
的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师。1991 年毕业于浙江大学无线电专业,学士学位,2008 年浙江大学高级工商
管理总裁研修班结业。1991 年至 2001 年就职于中国磁记录设备公司,任分公司
技术科副科长。2001 年加入杭州新艺高电气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5 年加入公
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兴华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3,448,140 股,占总股本的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华北电力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
专业本科,哥伦比亚大学金融专业研究生,硕士学位。2019 年 2 月至 2022 年 11
月就职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投资银行总部经理、高级经理、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嘉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丁敏华
先生为父女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州电子科技大学。
年至 2009 年任杭州华隆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区域经理。2009 年加入杭州炬华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浙江远景体育用品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戴晓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术研发工程师、销售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9,250 股,占总股本的 0.01%,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师。1996 年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仪器与测量技术专业,学士学位。1996 年
至 2001 年就职于中国磁记录设备公司,2001 年加入杭州新艺高电气有限公司,
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宜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06,630 股,占总股本的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技术测试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丽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高级工程师、副所长、提高待遇高级工程师;2003 年 4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国
际电工委员会(IEC)第 85(电工和电磁量测量设备)技术委员会秘书;2017
年 10 月至 2019 年 7 月,历任哈尔滨电工仪表研究所有限公司协理员、提高待遇
高级工程师;现任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4)顾问、浙
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晨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IEEE PES 电力系统测量数字化分委会副主席、中国机械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专
家委员会委员、国家科技部国家科技奖励专家库专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程师。1990 年 7 月至 2001 年 11 月历任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手机分厂生产部
经理、企业技术中心副主任、移动用户事业部营销副总经理、终端营销事业部总
经理及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战略规划部总经理,2001 年 11 月至 2004
年 2 月任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总裁助理兼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及集团下属
北京普天太力公司总经理,2004 年 2 月任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年 2 月至 2009 年 10 月任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常务副总经理,2009 年
年 12 月担任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总裁,2018 年任华立集团海
外事业部负责人,2019 年 1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
司总裁、董事。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实践教授,杭州奇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杭州妞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
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峻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经学院,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
计业务部部门经理、高级经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现任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炬华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晓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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